人民法院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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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蒙山县人民法院附属工程已由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梧发改投资[2011]458号、梧发改投资[2011]4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蒙山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蒙山县原湄江中学南面地块。
建设规模:值班室、大门、道路、围墙等院内设施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
项目预算:约220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按发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房屋建筑专业)及注册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7)税务登记证(副本)、(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回执(受检人员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9) 拟投入本项目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5年2月到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上未注明原件的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到蒙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蒙山县永安街旧县巷7号(即县住建局大楼二楼)),凭专职投标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安全员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现场刷卡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15时至 17时,凭报名回执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提供电子文档),图纸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蒙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蒙山县蒙山镇永安街62号 地 址: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蒙山分公司(蒙山县华美水岸明珠小区内(即进小区正门后左转直行100米))
邮 编: 546700 邮 编: 546700
联 系 人: 覃先生 联 系 人 : 谭先生
电 话: ****-******* 电 话: ****-*******
2015年9月21日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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