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宣传画册拍摄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宣传画册拍摄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按照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采购管理办法,现将“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宣传画册拍摄制作项目”相关采购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接主体参加。

一、采购人: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宣传画册拍摄制作项目。

2.项目预算:10万元。

3.项目内容:

围绕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进行摄影,摄影内容应当突出青岛市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工作重点、特点、亮点,凸显示范片区在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基层党建、乡村治理、要素集聚、改革创新、共同富裕等方面的成果和典型,摄影作品将用作画册制作。设计、制作并印刷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宣传画册200册、每册约60页,规格29.1*21.6,彩色、精装印刷。

4.完成时间:2023年10月30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方式

由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组成采购小组,根据以下规则确定1家成交服务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评分标准,对服务项目进行评分,最终得分最高者成交。得分相同的,项目报价最低者成交。报价也相同的,按照项目技术分最高者成交。

五、需求文件获取方式

采购需求文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请有意向的服务商于5月25日17时前向采购人索取。

本次采购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无代理服务费用。

六、报名

请有意向的服务商于5月25日17时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函传真或扫描发送给采购人。逾期递交的报名函不予接受。

七、现场评审

本次采购采取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

现场评审定于5月26日14:00在市南区燕儿岛路10号农业科技大厦(凯悦中心)3106举行。请参加采购活动的服务商按时参加。逾期不到视为放弃。

现场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函(加盖公章);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服务商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存储)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两份;

7.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有关资格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除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原件外,均不返还。

八、公告时间

自2023年5月23日至5月25日止。

九、采购人信息

联系地址:青岛市南区燕儿岛路10号凯悦中心写字楼3009室。

联系人:俎瑶琛。

联系电话:0532-********

邮箱:qdswnbmsc@126.com。

十、监督部门信息

联系地址:市南区燕儿岛路10号凯悦中心写字楼2701室。

联系人:李军杰。

联系电话:0532-********


标签: 宣传画册 摄制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