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度新接养道路设施日常养护招标公告

2015-2016年度新接养道路设施日常养护招标公告

( 2015-2016年度新接养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采购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2015-2016年度坪山新区新接养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采购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坪山交通运输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1元(资格招标)

项目背景


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辖区内2015年-2017年内单次采购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且500万元以下的新接养道路设施日常养护工作。

投标人资质要求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公路养护或道路养护。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为准,如新版营业执照未注明经营范围的,则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查询许可经营信息为准。企业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由于新版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如提供新版营业执照,还须同时提供体现自身许可经营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事业单位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2年7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4)相互之间具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法人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新接养道路设施日常养护1.01.0

具体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1、合同方式:日常巡查、日常保养、其它项目每年总价包干,小修工程部分固定单价合同、按实核销。

2、服务期:本次招标一招二年,合同一年一签,且每年的合同价均以本次中标价为准。

3、工程质量要求:按《深圳市道路养护管理模式(2012年版)》第五册《小修保养管理》、《深圳市道路设施养护技术标准指引》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验收合格。在服务期限内,如国家、省、深圳市主管部门及单位对道路养护管理标准有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评标信息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说明:

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且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价格

20

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填写该标段的下浮率作为计算依据。计算得分时,投标报价定义为:投标报价=1-该标段填报的下浮率。

技术部分

42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2

专家打分

(1)具有巡查计划方案(应按车行道、桥涵(含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防护构造物及人行道分别列项),得50%分数;每缺1项扣20%分,最低得0分。

(2)具有技术保障措施(应按车行道、桥涵(含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防护构造物及人行道分别列项),得50%分数;每缺1项扣20%分,最低得0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

8

专家打分

(1)具有道路日常养护重点难点分析,得40%分数;没有的,不得分。

(2)具有道路日常养护重点难点应对措施,得40%分数;没有的,不得分。

(3)具有相关合理化建议,得20%分数;没有的,不得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0

专家打分

为保障本项目日常养护质量及应急事件快速处置效率,考察投标人现有养护基地情况:投标人在深圳市行政范围内设有养护基地的,得100%分数,否则本项不得分。

注:投标人现有养护基地应满足养护生产人员办公、生活、养护车辆机械及材料存放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地所在区级行政区域的交通运输局近三个月内(以截标之日开始倒推90日内)出具的养护基地证明文件(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基地所在区级行政区域的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所在行政区域交通运输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资料不齐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6

专家打分

投标文件具有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服务承诺的,得100%分数;缺项,不得分。

5

违约承诺

6

专家打分

投标文件具有明确的违约承诺,得100%分数;缺项,不得分。

综合实力部分

33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购买了近12个月的连续深圳社保,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40%分数;

(2)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在深圳市连续从事公路(或城市道路)日常养护(同时包括路基路面的巡查、保养和小修工作)管理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含2年)得60%分数;

连续工作时间少于2年的不得分。

注:①须提供投标单年位为其在深圳社保部门购买的近12个月(以截标之日的上一个月份开始倒推12个月,如2015年8月截标,则提交2014年8月-2015年7月份12个月的连续社保,以下同)的社保资料(网页(或窗口)打印资料均可)。②工作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与交通运输部门签订的公路(或城市道路)日常养护合同及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职称证书,所有资料均为扫描件,原件备查)。③公路(或城市道路)日常养护合同应同时包含路基路面的日常巡查、保养、小修所有养护工作内容,但不包括分包合同,下同。

评审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0

专家打分

投标人为项目团队成员在本单位购买了近12个月的连续深圳社保,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个月负责人除外)情况:

(1)拟安排的自有养护人员不少于 30 人得20%分数;

(2)养护队伍中持证技术工种人员(技术工种是指:公路养护工、桥梁养护工、筑路机械操作工、筑路机械维修工)数量不少于 20 人,且均在近两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在深圳市具有公路(或城市道路)日常养护(同时包括路基路面的巡查、保养和小修工作)连续工作经验不少于1年(含1年),得70%分数;连续工作时间少于1年的不得分。

(3)拟安排的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具备安全从业资格(安全员、安全主任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得10%分数。

注:以上3项累加计分。①以上人员均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在深圳市社保部门购买的近12个月社保资料(网页或窗口打印资料均可,未提供完整资料的人员不予计分)。②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人员的资格证书指广东省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技术工种等级证书)作为得分依据,所有资料均为扫描件,原件备查。③养护人员工作经验证明资料应提供与交通运输部门签订的公路(或城市道路)日常养护合同及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评审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项目拟使用

的机械设备(场地、工具、机器)情况

8

专家打分

(1)至少投入1台自有或租赁洒水设备得20%分数;

(2)至少投入1台自有或租赁小型压路机得20%分数;

(3)至少投入1台自有或租赁移动标志车得15%分数;

(4)至少投入1台自有或租赁巡查车得15%分数;

(5)至少投入1台自有或租赁切缝机得10%分数;

(6)至少投入1台自有或租赁清缝机得10%分数;

(7)至少投入1台自有或租赁灌缝机得10%分数。

注:以上7项累加计分。①自有机械设备是指投标人自行购买或交通主管部门划拨:自有车辆要求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其他机械要求提供购买发票;交通主管部门调拨的提供主管部门调拨单或其它能证明所有权的资料作为得分依据;②租赁车辆(机械)要求提供租赁合同作为得分依据;③相关车辆(机械)名称与标书要求不必完全一致,用途一致或相近即可;"一致或相近"由专家进行判断。(以上资料均应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4

投标人养护业务的成熟度


5

专家打分

投标人近3年来(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约定的养护期限为准)从事公路(或城市道路)日常养护年限:

(1)2年≤累计养护年限,得100%分数;

(2)1年≤累计养护年限<2年,得50%分数;

(3)0年<累计养护年限<1年,得30%分数;

(4)没有养护的,不得分。

注:①以养护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一年按12个月或365日历天计;②有多个养护合同的,其养护时间可累加,但若多个养护合同的养护时间有重叠,其重叠时间不得重复计算;③提供与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公路(或城市道路)日常养护合同,不包括分包合同;④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提供的证明材料应满足以上要求,否则不得分。

5

环保执行情况

2

专家打分

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过环保部分行政处罚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注: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被废标并报主管部门处理。

6

服务网点

(场地)

3

专家打分

投标人注册地在深圳市行政范围内的,或非深圳注册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得100%分数;否则不得分。

注: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诚信情况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情况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备注:

1、本项目分共8个标段(即福田区和南山区、龙岗区、宝安区、龙华新区、罗湖区和盐田区、大鹏新区、坪山新区、光明新区8个片区对应A1-A8标)同时进行招标,投标人应同时参与8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不允许投其中部分标段(只参与其中部分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将直接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只需编制1份投标文件,并填报唯一的下浮率。

2、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定分离试行办法》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的评标方法,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报告中,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推荐得分高的前16名中标候选人(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1-下浮率)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投标报价(1-下浮率)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若得分、投标报价(1-下浮率)、技术部分均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选];当有效投标人(即通过投标文件初审)少于16名大于等于10名时,不再进行评分,全部推荐。当有效投标人不足10名时,该标段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3、按A1-A2-A3-A4-A5-A6-A7-A8的顺序由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代表组成的抽签小组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每个包号的中标人,成为前一标段的中标人不得参与后续标段的抽签。



其他



附件

*******&dateType=FILE" target="_blank">(坪山) 2015-2016年度新接养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采购需求文件9.9.doc

采购需求质疑及回复列表
序号质疑标题质疑内容质疑单位质疑人质疑附件质疑日期标题内容单位采购人附件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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