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对自治区、南宁市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青秀区对自治区、南宁市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青秀区对自治区、南宁市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根据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南宁市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绩办通〔2023〕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民为本、守正创新,坚持系统施治、数据赋能,聚焦让人民生活幸福之“国之大者”,着力转变机关作风,提升管理效能,持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以人民满意作为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实践中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绩效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评价权、监督权,以整改工作的实绩实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
——坚持从严从实。将意见建议整改与民意走向梳理相结合,逐一制定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作出整改承诺,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相结合,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与过程管理和抽查核验相结合,把问题清单变成任务清单,敢于较真碰硬、督促真整实改、用扎实的整改成效搭建起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
——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发扬以往好经验好做法,依托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将群众意见建议逐一编码挂账,实施分类管理,动态清零销号。问题性质相对单一的,立行立改、终端见效;问题事关全局长远的,集中发力、重点突破;问题受客观条件所限、短期难以解决的,主动回应、积极疏导。
——坚持系统施治。把抓问题整改与部门协调联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整改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与增进民生福祉结合起来,集中力量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与机关作风转变结合起来,推动各责任单位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与长效机制建立结合起来,对普遍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对症施治,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三、程序步骤
(一)认领意见建议
4月19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对照自身职责,在青秀区“督考合一”管理系统上完成自治区和南宁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认领工作。
(二)制定整改措施
4月20日前,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自治区、南宁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对属于表扬性质或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分类为非建设性意见建议,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指向明确具体、反映问题客观的,分类为建设性意见建议,逐一明确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对属于群众多年反复提出、对之前整改结果不认可的意见建议,南宁市绩效办通过开展跨年度整改事项“回头看”专项行动,着力提高整改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群众满意度。非建设性意见的分类依据以及建设性意见的整改措施等内容需在青秀区“督考合一”管理系统上填报。
(三)明确整改重点
4月24日前,我城区督考办将从建设性意见建议中筛选 2条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广,并且年内能够解决或取得明显成效的自治区意见建议,确定为重点整改意见建议。对于重点整改意见建议,由南宁市绩效办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自动赋予二维码,实行“一事一码”管理。根据全区第二届“十佳整改案例”评选活动参选条件规定,参加评选的案例必须为重点整改的建设性意见,各责任单位在意见建议分类时要提前谋划好,将拟申报案例列入重点整改的建设性意见。
(四)作出整改承诺
各责任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主流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示建设性意见的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5月16日前,要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可检验的成果等进行公示;8月30日前,完成整改成效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要将公示情况的网址、照片等报送至我办邮箱(qxqjxb@163.com)备案。
(五)强化过程管理
各责任单位要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过问整改工作进度,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跟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要通过青秀区“督考合一”管理系统定期填报整改进度,7月3日前完成中期整改进度填报,8月30日前填报整改完成情况,9月15日前完成回访情况填报。我城区督考办将对整改工作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促进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六)开展考核评价
2023年12月底前,我城区督考办采取随机抽选方式,就整改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察访核验。若发现项目未按要求整改的或被市级部门考核不达标的,将按绩效考评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七)评选十佳案例
2023年8月20日前,各责任单位可积极上报案例(必须是重点整改的建设性意见)参选南宁市第二届社会评价“十佳整改案例”评选活动。2023年9月底前,由南宁市绩效办组织第三方专家开展评选。获评“优秀整改案例”和“十佳整改案例”的,将按绩效考评相关规定进行加分。同时,南宁市绩效办从各级各部门中评选3个案例,申报参加自治区“十佳整改案例”评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为标尺,深入开展靶向整改、系统治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靠前指挥、把准方向,将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整改工作领导有方、推进有力。
(二)注重整改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交通、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政务服务等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多年反复提出、久而未决的问题,要深入调研、找准症结,精准用力、重点突破,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成果共享的可及性。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任务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承担职能范围内的整改任务,齐心协力完成整改工作目标。
青秀区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22年度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表.xlsx 青秀区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22年度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情况说明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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