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玻璃城子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主岭市玻璃城子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公主岭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公主岭市玻璃城子镇卫生院委托,就公主岭市玻璃城子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5年8月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主岭市政府网站、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了采购信息,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名称:公主岭市玻璃城子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ZC2015JZ-04

3.项目预算:49.5万元(人民币,下同)

4.招标内容: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台、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5天内。

6.交货地点:公主岭市玻璃城子镇卫生院。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报价人的报价将被拒绝;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自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10日11: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报价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领取文件。资质文件须确保真实有效,如有造假将是投标人的风险。只有按规定在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确认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报价(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报价的资格。

9.确认参加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8月10日11:00时

10.接受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及谈判预备会议时间:

10.1接受报价文件时间:2015年8月14日12:50

10.2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13: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报价地点及谈判预备会议地点: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2.谈判保证金:9900元

12.1谈判保证金须在确认参加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存入政府采购中心帐户,否则报价人将失去本次报价资格。

12.2交款时请注明用途为“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保证金”

13.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主岭市玻璃城子镇卫生院

地址:公主岭市玻璃城子镇街道

联系人:王赫

电话:****-*******

14.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公主岭市正阳东街501号。(公主岭市政府院内主楼西侧)

电话:****-*******

网址:http//zfcg.gongzhuling.gov.cn

公主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玻璃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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