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桂城街道公交专用道(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南海区桂城街道公交专用道(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南海区桂城街道公交专用道(二期)工程
批复文号 桂市政【2015】25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市政管理处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南海区桂城街道公交专用道(二期)工程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海区桂城街道公交专用道(二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海区桂城中心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176万元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工期始计日期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本项目是南海区桂城街道公交专用道(二期)工程,包括对桂城街道包括南港路~三山大道、魁奇路东延线、永安路、港口路的公交专用道(二期)的标线、标志进行施工,同时对桂城街道已实施公交专用道路段与出入口之间的标线、标志进行补充完善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2规模:工程造价约176万元;

2.4.3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预算价)金额为:¥*******.77元。其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47305.21元。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69元 ((即预算价下浮10 %。)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 单价 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须持有交通标志板批量生产合格证、交通标志板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道路交通标线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

4.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5.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投标人须在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 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6.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供核对。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5年 3 月至2015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有关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任职的声明按要求附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格式自拟,须提交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8.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0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10.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150万元或以上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

4.12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1)施工员: 至少2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2)造价员:至少1名,具有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不限。

(3)专职资料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注: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专职资料员不可兼任。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5.2报名指引: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建设银行现金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人户名: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②收款人账号:****************0330;③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平支行;④款项来源:公交专用道(二期)招标文件费。

5.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4购买时间:2015年 9月21日 8 时 30 分~ 2015年 9月 25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5.5发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138*****078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5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0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3.51 万元。细节详见本招标文件的附件一《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16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7.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7.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供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的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已交纳投标担保金的银行凭证、业绩证明资料、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证件及资料、社保证明材料、有签章的报名回执原件、交通标志板批量生产合格证、交通标志板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道路交通标线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递交的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邮 编: 528200

联系 人:任工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雷岗街景南一座四梯307

邮 编:528200

联系 人:潘小姐

电 话:138*****078

传 真:0757-********

电子邮件: ********1@qq.com">********1@qq.com

发布人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9-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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