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工务段关于甲醇(醇基燃料)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集宁工务段关于甲醇(醇基燃料)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集宁工务段关于甲醇(醇基燃料)询价公告

编号JGDWX-XJ-2023-5-6

定于近期在集宁工务段召开甲醇(醇基燃料)询价事宜,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使用地点

备注

1

甲醇(醇基燃料)

全年框架

段管内

含运费、安装费、维护费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报价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必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报价人满足三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

5.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6.必须享有经营醇基液体燃料(甲醇)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7.保证送货到指定地点。

8.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竞价。

三、主要事项

1.技术标准及规格必须满足国家标准。

2.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①对产品实行“三包”,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责任。

②对有关产品使用知识及相关注意事项应做必要说明或培训。

3.供货要求:产品按需方要求按时按需(实际使用数量及实际送货地点)供货,保证正常供应,影响正常使用所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供方承担。供方负责采购材料的运输、装卸、安装工作。

4.验收方式:由专业科室按技术性能及质量标准严格验收。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条款执行。(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到货地点:集宁工务段管内。

7.此次采购物资属于危化品,为了运输安全报价单位只限乌兰察布市本地经营商,不接受外地经销售报价。

四、报价要求

报价单 见(附件1)

1.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等)不得手写,手写或涂改的均视为无效报价(签字除外)。

2.报价单位名称处须加盖公章后有效。

3.报价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25日21点00分,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证、报价单位将报价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集宁工务段邮箱jngwdclk@163.com,不接受电话或传真报价。过期视为无效报价。

本次询价只做为制定最高限价参考,不作为采购项目。

五、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孟大志 电话:0474-*******

技术咨询联系人:王志峰 电话:0474-*******

六、报价单格式

附件1:

集宁工务段甲醇(醇基燃料)报价单

编号:JGDWX-XJ-2023-5-6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不含税)

备注

1

甲醇(醇基燃料)

全年框架

含运费、安装费、维护费

报价单位:(加盖公章)

报价人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时间:

集宁工务段

2023年5月22日

,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醇基燃料 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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