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迎检工作咨询项目参数
关于呼和浩特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迎检工作咨询项目参数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的通知》(公共函〔2023〕10号)要求,今年我市将迎来示范区首次复核。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做好统筹谋划,顺利通过示范区复核检查,开展呼和浩特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迎检工作咨询项目,现通过咨询的方式面向社会征集技术参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
呼和浩特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迎检工作咨询项目。
二、征集内容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制作与填报;
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成果评审;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过程管理指标及其佐证材料;
制作创新案例高清版宣传片;
制作《呼和浩特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纪实》画册。
三、递交技术参数征集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请投递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资料:
1.投递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该类型服务在其他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须能明确体现中标金额、采购人名称及采购人公章);
3.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有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资料递交时间及递交方式
1.递交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5日;投递的资料文件应在递交时间内送达,迟交的、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2.递交方式:在规定的递交时间将上述资料通过邮寄、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五、特殊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仅为征集单位编制技术参数使用,非资格预审。投递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2.无论征集单位是否采用,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对所有自愿递交参数征集资料的投递人,征集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3.征集单位有权针对技术参数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向投递人委派的联系人进行询问,投递人应保证联系人能够及时回复征集单位的问题。
六、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蒙西文化大厦南楼
联系人:钟声
联系电话:0471—*******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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