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煤炭、融雪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煤炭、融雪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煤炭、融雪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煤炭、融雪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1.1此次招标采购项目共分为二个合同包,01合同包:煤炭约1500t,采购预算:450元/ t;02合同包:融雪盐约1200t,采购预算:450元/t。
1.2技术规格:煤炭为型煤,形状为长方体,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4065大卡及以上,空气干燥基全硫≤0.5%,全水分≤7%,空干基挥发分:12%--22%,干燥基灰分≤45%。融雪剂嗅味无不快感觉,溶液颜色呈无色或浅色的均一状态,固体粒径(3-8mm)占总量的90%以上,固体溶解后沉淀物小于3%,测定水份≤5%,固体溶解速度≥6.0g/min,氯化钠含量≥95%。
1.3供货期:此次采购实行分批交货,每批货物在招标人提交订单后5天内交付至指定地点。
1.4交货地点:煤炭为长春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汽车厂收费站(K9+000)、长春西收费站(K23+700)、长春北收费站(K32+720);融雪盐为长春绕城高速公路西北段长春西收费站(K23+700)养护中心仓库。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生产商,且经营范围包含所投合同包的产品。近二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数量不小于拟投合同包对应产品数量的销售业绩。
2.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
2.3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申请多个合同包的投标,且允许在多个合同包中标。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五楼招标部持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包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9:30时,地点为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晨光街161号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848号 |
联系人:曲峰 | 联系人:徐绍宇、刘志勇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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