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制作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的公告

视频制作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视频制作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2023 年5 月 18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2

项目预算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150万元。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15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

项目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及数量:

核心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视频制作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工程内容:

4

项目实施时间

执行年度内按需实施

5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6

项目实施范围

一标段:税务业务视频拍摄制作项目(包含动漫、税收政策解读等等宣传类视频);

二标段:税务文化宣传广告服务项目(包含制作拍摄微电影、公益广告、歌曲MV等艺术类视频);

三标段:重大活动跟拍服务采购项目(包含工作纪实、总结等纪实类视频)

7

项目相关单位

需求部门:

验收部门:

8

采购意向公开

R本项目已于2023223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企业

R本项目(第1、2、3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视频制作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一/二/三标段)。

分包情况及采购内容:

一标段:税务业务视频拍摄制作项目(包含MG动画、法规宣传片等等宣传类视频);

二标段:税务文化宣传广告服务项目(包含制作拍摄微电影、公益广告、歌曲MV等艺术类视频);

三标段:重大活动跟拍服务采购项目(包含工作纪实、总结等记录类视频)

项目总预算金额:150万元。(一标段预算金额:50万元;二标段预算金额:50万元;三标段预算金额:50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二/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服务的响应要求:

服务技术

方案

(65分)

服务方案

(20分)

根据采购人项目需求与技术要求,从投标人的策划方案、设备配备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等标准考核:优秀得20分,一般得18分,较差16分,没有不得分,满分20分。

拍摄及制作质量保证措施

(15)

有详细的拍摄及后期制作的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得力易行15分;措施一般13分,措施欠佳11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5分。

服务期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

承诺

(15分)

根据售后服务内容、标准、响应时间等,售后服务承诺细致全面,可靠性高得15分;售后服务承诺一般得13分,售后服务承诺差11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5分。

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度控制

(15分)

有合理的工作进度安排,进度控制可靠性高15分,一般13分,粗略11分,没有不得分,满分15分。

三、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

一标段:税务业务视频拍摄制作项目(包含MG动画、法规宣传片等等宣传类视频)。

(1)服务内容构成:

1.前期:整体方案策划、音乐作词作曲、拍摄制作创意、统筹拍摄计划等;

2.中期:拍摄(服化道、摄像、灯光、演员等);

3.后期:制作(剪辑、配音、调色、配乐、原创音乐制作、录音等)。

(2)技术要求:

1.拥有高效专业的制作团队,有成熟的操作经验,中标方应为本项目组建不少于3人的专门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应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其中专职策划、摄影摄像、动漫设计、制作各不少于1人。

2.中标方应配备电影级拍摄设备,其中包含:电影级摄影机、大型辅助摄像承托系统、影视灯光系统、无人机、后期剪辑调色系统、音乐制作系统、录音棚等。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产品及产品制作所需的场地及相关设备,或到采购人指定现场进行拍摄制作。

3.中标方在摄制前,应与招标方进行充分沟通,制定详细的总体拍摄方案,布局合理、层次清晰,成片能够详细展现招标方的真实需求。

(3)产品要求

根据采购人要求,拍摄制作短视频、MG动画、宣传片等服务,产品制作应按照产品种类特性定制相应的拍摄制作方案,最终成片符合播放渠道和方式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视频类(法规宣传片):脚本撰写要语言精练、用词准确,具有逻辑性与创意性;视频拍摄要运用专业高清录像设备拍摄,视频分辨率不低于 1080P,收音质量良好、清晰无杂音,画面质感高,构图专业;后期制作精美,色调和谐统一,根据要求进行剪辑、包装、添加特效等。

2.MG动画:人物设定符合要求、形象生动美观;画面色调和谐,场景设计合理;配音清晰标准,音色符合形象;文字准确,排版美观;音画同步,动画及转场和谐自然。

二标段:税务文化宣传广告服务项目(包含制作拍摄微电影、公益广告、歌曲MV等艺术类视频)

(1)服务内容构成:

1.前期:整体方案策划、音乐作词作曲、拍摄制作创意、统筹拍摄计划等;

2.中期:拍摄(服化道、摄像、灯光、演员等);

3.后期:制作(剪辑、配音、调色、配乐、原创音乐制作、录音等)。

(2)技术要求:

1.拥有高效专业的制作团队,有成熟的操作经验,中标方应为本项目组建不少于3人的专门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应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其中专职策划编剧、导演、音乐制作人、摄影摄像、后期制作各不少于1人。

2.中标方应配备电影级拍摄设备,其中包含:电影级摄影机、大型辅助摄像承托系统、影视灯光系统、无人机、后期剪辑调色系统、音乐制作系统、录音棚等。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产品及产品制作所需的场地及相关设备,或到采购人指定现场进行拍摄制作。

3.中标方在摄制前,应与招标方进行充分沟通,制定详细的总体拍摄方案,布局合理、层次清晰,成片能够详细展现招标方的真实需求。

(3)产品要求

根据采购人要求,拍摄制作微电影、公益广告、歌曲mv、等服务。产品制作应按照产品种类特性定制相应的拍摄制作方案,最终成片符合播放渠道和方式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微电影:剧本撰写要生动且有内涵、具有镜头语言逻辑性与创意性;拍摄标准要遵循电影规格,保证画面色彩质感、镜头运动流畅有新意;收音质量良好、清晰无杂音;后期制作精美,色调和谐统一,根据要求进行剪辑、调色、添加特效等;保证影片原创性,包含影片中涉及到的肖像权、视频素材、配音配乐、字体等版权合法性。

2.公益广告:剧本撰写要生动且有内涵、具有镜头语言逻辑性与创意性;拍摄标准要遵循电影规,保证画面色彩质感、镜头运动流畅有新意;收音质量良好、清晰无杂音;后期制作精美,色调和谐统一,根据要求进行剪辑、调色、添加特效等;保证影片原创性,包含影片中涉及到的肖像权、视频素材、配音配乐、字体等版权合法性;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歌曲MV:原创歌曲需要具备作词、作曲等专业人员配合采购方进行创作;音乐成品制作符合出版级母带标准;MV拍摄脚本撰写要生动且有内涵、具有镜头语言逻辑性与创意性;拍摄标准要遵循电影规,保证画面色彩质感、镜头运动流畅有新意;后期制作精美,色调和谐统一,根据要求进行剪辑、调色、添加特效等;保证影片原创性,包含影片中涉及到的肖像权、视频素材、配音配乐、字体等版权合法性。

三标段:重大活动跟拍服务采购项目(包含工作纪实、总结等记录类视频)

(1)服务范围要求

提供重要会议跟拍、主题活动拍摄、调研考察跟拍、典型事迹宣讲、讲座及培训拍摄录制等摄影、摄像服务,并提供与拍摄项目配套的后期修图、剪辑、配音、包装等服务,以及工作纪实类宣传片、纪录片的摄制。

(2)设备要求

摄影、摄像要运用专业高清摄影、摄像设备,确保拍摄清晰度高清及以上,视频分辨率不低于 1080P。配备三脚架、摇臂、滑轨、闪光灯、影视 LED 灯、采访小蜜蜂、无人机等摄影摄像辅助设备。

(3)人员要求

拥有高效专业的制作团队,有成熟的操作经验,投标人应为本项目组建不少于3人的专门的服务团队。

(4)摄像技术要求

1.根据需求随时安排单机位、双机位及多机位拍摄。

2.根据需求选择新闻拍法或专题拍法。

3.根据需求各角度留资料或者全程拍摄。

(5)摄影技术要求

1.全程环节跟拍,保证素材的全面性与完整性。

2.抓拍精彩瞬间,体现活动亮点。

3.注重拍摄细节,把握拍摄时机。

4.画面色彩纯正,注意现场光线。

5.发挥后期效用,提升照片质感。

四、项目实施要求

无。

五、项目验收要求

产品制作应按照产品种类特性定制相应的拍摄制作方案,最终成片符合播放渠道和方式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如最终成片招标方不满意,可要求重新拍摄制作,并达到满意为止,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六、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无。

七、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无。

八、其他要求

(1)中标方要随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拍摄,设备和人员必须满足招标人的需要,遇有重大活动或事件,要及时跟拍,取得素材。

(2)如最终成片招标方不满意,可要求重新拍摄制作,并达到满意为止,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3)所有的拍摄素材以及制作内容归招标方所有,完片后源文件及工程文件交由采购人,中标方自备安全方式备份存放,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或作它用。

(4)不接受联合投标或项目转包,如发现项目转包情况,立即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扣除项目所有费用和年度内应付费用。

(5)采购人不承担设备、人员的运输费用。

(6)采购人不承担中标方设备、软件的版权风险。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2023 年5 月 18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2

项目预算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150万元。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15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

项目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及数量:

核心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视频制作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工程内容:

4

项目实施时间

执行年度内按需实施

5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6

项目实施范围

一标段:税务业务视频拍摄制作项目(包含动漫、税收政策解读等等宣传类视频);

二标段:税务文化宣传广告服务项目(包含制作拍摄微电影、公益广告、歌曲MV等艺术类视频);

三标段:重大活动跟拍服务采购项目(包含工作纪实、总结等纪实类视频)

7

项目相关单位

需求部门:

验收部门:

8

采购意向公开

R本项目已于2023223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企业

R本项目(第1、2、3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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