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募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公开招募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公开招募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年4月3日同意成立帝达集团预重整清算组,并作为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因工作需要,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审计及评估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河北张家口帝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达集团公司”),成立于1997年,登记机关张家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资本2057.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东英,注册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冯窑厂前街25号。经营范围包括: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床上用品,文化用品,化妆品,健身器材,体育用品,工艺品,家用电器,金银首饰,五交化,交通器材,通讯器材,装璜材料,家具,微机耗材。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应当入围《河北省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单》,住所地或主要办公地点位于张家口市;
2.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破产企业审计、评估业务经验;
4.与帝达集团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5.一家机构同时具备审计、评估资质的,不能同时报名。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
对帝达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并满足预重整工作需求,具体如下:
1.全面审查帝达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帝达集团公司账面资产及负债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2.审计帝达集团公司的应交税费,核算相关数额,包括欠缴的税费、资产过户的交易税费及管理人要求审计的其他税费,并根据相关税收政策作出税务筹划方案;
3.审计帝达集团公司的股东出资是否到位;
4.审查帝达集团公司与其关联公司的往来账目,并就是否存在人格混同情形独立发表意见;
5.协助审查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6.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相关会议;
7.梳理帝达集团公司资产抵、质押类等存在担保措施的对外负债情况及其对外担保情况;
8.审计基准日前一年内帝达集团公司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末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行为;审计基准日前六个月内帝达集团公司是否存在个别清偿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9.临时管理人认为审计工作需要完成的其他内容;
10.审计机构须遵守保密义务,其掌握的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帝达集团公司信息、数据、资料等除用作内部分析和制作方案外,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另作他用;
11.审计机构需对帝达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每家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到达实质合并要求时出具总的审计报告。
注:具体服务范围以最终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
(二)评估机构
对帝达集团公司的全部进行评估,及时出具评估报告并满足预重整工作需求,具体如下:
1.完成对帝达集团公司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商标、在建工程、专利、地上附着物、其他无形资产等)的评估工作,就模拟清算状态下和持续经营状态下的资产价值分别进行评估;
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相关会议;
5.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6.评估机构须遵守保密义务,其掌握的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帝达集团公司信息、数据、资料等除用作内部分析和制作方案外,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另作他用;
7.评估机构需对帝达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每家单独出具评估报告,到达实质合并要求时出具总的评估报告。
注:具体服务范围以最终签署的服务合同为准。
四、资质及团队人员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2.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承诺,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参加审计、评估工作的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行业主管部门领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名单位的简介,为该项目成立的专项业务团队负责人和组成人员名单、经验业绩介绍并附相应证明文件;
5.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況、本机构参与破产案件相关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工作计划、完成时间等);
6.项目报价函、依据、费用收取时间;
7.符合报名条件的承诺书;
8.无利害关系声明。
以上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加盖机构公章。
六、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审计、评估机构请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电子版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即2023年5月29日下午5时前将盖章的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ddjtlsglr@163.com,并将书面报名材料(一式五份)提交或邮寄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老鸦庄镇钻石南路17号金控大厦。联系人:曾雄,联系电话:156*****896。
七、选聘标准及程序
管理人将对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考虑各机构的报价、资质、规模、经验等确定候选机构,并将评审情况上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后,选定一家审计机构、一家评估机构。
八、相关提示
1.选定评估、审计机构后,管理人会及时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2.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3.本选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4.在本案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北张家口帝达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河北张家口帝达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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