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煤改气工程的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煤改气工程的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煤改气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 投标人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管道燃气(人工煤气、天然气));3)投标人具有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4)投标人须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9)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煤改气工程

2、项目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Q15770)

3、预算编号:00-15-4675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煤改气工程

5、交付地址:详见谈判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谈判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9-1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9-22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09月17日至2015年09月21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报名及购买文件。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3. 被委托人身份证;4. 工程设计甲级资质;5. 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管道燃气(人工煤气、天然气));6. 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7. 如是联合投标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09-23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5-09-23 10: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98号1009室

2、谈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98号1009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公司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监狱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沪太公路6178号地址:淞沪路98号904室

邮编:

200042邮编:200433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人:陈晓栋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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