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任务

相关法律、法规

普法

对象

牵头责任科室

1

组织局机关开展涉及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公文写作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法活动。

《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各类应急预案相关规定。

局全体干部职工等。

办公室

2

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宁波党员干部学习网网上学习课程等。

《公务员法》等与人事教育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局全体干部职工等。

组织人事科

3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开展年度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学法考法”活动;提高法制干部及公职律师业务素质;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企业合规培训等。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

局全体干部职工、系统法制干部及公职律师、社会公众等。

法规科

4

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进行释法析理,教育引导当事人尊法守法;利用典型案例或者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重要批示指示,组织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打击治理电信 网络诈骗主题宣传活动。

《行政处罚法》等与市场监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

局全体干部职工、系统执法人员、社会公众等。

行政执法队

5

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开展涉及市场主体准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贯;组织开展全区行政审批业务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实务指导文件、《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局条线干部、有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等。

行政审批科

6

宣传企业登记事项与公示信息监管、企业信用修复、双随机抽查、失信联合惩戒等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业务条线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和失信联合惩戒等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建设的规定。

局条线干部、有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

信用监管科

7

积极宣传《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引导市场经营户合法经营。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平台经济政策文件,举办网络市场监管培训,组织电商行业指导会、约谈会等。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等与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电子商务法》《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与网络监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局条线干部、有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

市场合同科

8

开展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不定期公布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提高广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与消费者安全防范意识。

宣贯具有浙江辨识度的知识产权特色立法制度、政策规定等。

组织开展专利、商标业务相关宣传,加强对企业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品牌的普法宣传。

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

组织开展业务条线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

《广告法》《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与广告监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及其配套制度。

RCEP知识产权规则、亚运标志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配套政策文件。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与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配套政策文件。

局条线干部、有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

商标广告科(知识产权)

9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法制培训,提高产品质量监管干部法律水平。

开展世界认可日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合格评定监管执法业务水平。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与产品质量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认证认可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配套政策文件。

局条线干部、有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

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

10

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核查处置、预警交流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组织开展业务条线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法律水平。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工作规定。

局条线干部、相关抽检检测工作及监管人员等。

食品安全协调科

11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履责报告活动,积极宣贯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业务条线培训,提升干部业务水平。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重要食品安全标准。

局条线干部、有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

食品生产科

12

加大食品流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力度,增强执法人员执行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局条线干部、有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

食品流通科

13

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人员法治意识和责任能力;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局条线干部、有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

餐饮监管科

14

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宣传教育。

开展药品经营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开展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贯培训。

组织开展业务条线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

《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及配套政策文件。

局条线干部、有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

药械化科

15

组织开展各类特种设备知识培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五进”安全知识科普活动。

《特种设备安全法》《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等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要技术规范。

局条线干部、有关市场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等。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16

组织消费品生产者及业务条线宣贯培训;加强生产者主体意识,提高消费品召回监管能力。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

面向全社会宣传和普及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知识,举办世界标准日活动;开展《浙江省标准化条例》宣贯工作。

组织开展业务条线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

《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等。

《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配套政策文件。

《标准化法》《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

我局条线干部、有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

质量与标准计量科

17

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我局条线干部、有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

举报投诉中心、消保委

18

组织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和新修订出台的《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学习宣传;组织开展业务条线培训,提高干部执法办案水平

《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我局条线干部、有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等。

价监竞争分局

19

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党内法规、时事政治、中央及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开展相关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周二夜学”。

《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出台的党内法规等。

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等。

机关党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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