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6657)关于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冷链物流中心(二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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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咨询,建筑设计,检测,水利,生态环境,电力归属地:安徽 宿州市
招标人:公告类别:拟建
预算:招标截止日期:
招标范围:
公告正文
关于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冷链物流中心(二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宿州市智慧物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报来《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冷链物流中心(二期)项目节能报告》文本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二、项目建成使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耗量1691.6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耗电量为2650.44万千瓦时(项目屋面光伏预计可发电量1465.8万千瓦时)、蒸汽为2601.97吨、柴油为0.15吨。三、建设单位应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一)优化建筑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用节能、绿色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终端配变电站应按用电负荷合理分布,靠近负荷中心,减少线路损耗;照明控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控制方式。(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公共场所照明采用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公共建筑采用节水器具和节能空调。(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监督管理体系。四、请项目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函告项目有关事项。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冷链物流 节能报告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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