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苗儿滩镇捞车村部迁建工程项目比选邀请书

龙山县苗儿滩镇捞车村部迁建工程项目比选邀请书

致:龙山县和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百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山县顺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龙山县苗儿滩镇捞车村部迁建工程项目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2023〕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长沙对口援助资金和银行融资。比选人为龙山县惹巴拉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湘西慧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山县苗儿滩镇捞车村部迁建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龙山县苗儿滩镇捞车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仿古木结构 466.49m,村部木结构部分刷调和漆两遍、室内地面铺地砖、部分房建铝扣板吊顶灯装饰工程,村部室内水电安装、室外给排水及照明工程,村部室外新修篮球场428.6m等。

2.4 工期要求:9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及合同约定保修

2.7 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2.10比选控制价上限:*******.81元。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请于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湘西慧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城投大厦17楼龙山县惹巴拉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或比选申请人未按本项目比选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人将拒收。

6.3比选人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

7.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8比选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比选后资格审查。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龙山县惹巴拉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城投大厦17楼龙山县惹巴拉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向恒江

电 话:139*****769

比选代理公司:湘西慧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龙山县岳麓大道二小区63号(毕赐卡大酒店)对面 ;

联系人:程光石

电话:136*****6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迁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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