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对天津思为机器设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对天津思为机器设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天津思为机器设备有限公司
所在地: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东区)宝源路33号
债权总额:97,083,820.99元(截至2023年5月21日)
债权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3年5月21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拥有天津思为机器设备有限公司债权总额97,083,820.99元,其中贷款本金57,400,000.00元,利息(含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利息)39,195,627.99元,其他费用488,193.00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人为天津思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杨士博及配偶刘淑艳、李德运及配偶杨惠娟、李健及配偶陈思。同时,债务企业以其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宝源路33号的厂房及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其中,厂房抵押面积42,646.3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抵押面积52,751.8平方米)。
企业概况
该企业成立于2008年年7月4日,位于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东区)宝源路33号,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万元,经营范围为冶金设备、水电成套设备、风电成套设备、电机(发电机、电动机)、金属结构、风机、变压器、高低压开关及其他机电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检测、修理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钻井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塑料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加工、销售;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该企业工商登记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天津思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01年12月17日成立,注册地址位于天津市东丽区无瑕街官房村(津塘公路北),注册资本42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主营金属结构制造;机电设备修理、制造、安装;机电设备(小轿车除外)及配件、黑色金属材料批发兼零售;普通货运;房屋租赁。其实际经营地址位于天津思为机器设备有限公司厂院内,目前该企业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李健及配偶陈思:李健,男,1977年8月3日出生,住址天津市河西区;陈思,女,1984年3月5日出生,住址天津市东丽区。
保证人李德运及配偶杨惠娟:李德运,男,1949年9月29日出生,住址天津市东丽区;杨惠娟,女,1950年3月7日,住址天津市东丽区。
保证人杨士博及配偶刘淑艳:杨士博,男,1955年12月26日出生,住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刘淑艳,女,1955年9月4日,住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
保证人天津思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债务人天津思为机器设备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其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6647万元整。
自然人保证人李健及配偶陈思,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债务人天津思为机器设备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提供最高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6647万元整。
自然人保证人李德运及杨惠娟,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债务人天津思为机器设备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提供最高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6647万元整。
自然人保证人杨士博及配偶刘淑艳,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债务人天津思为机器设备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提供最高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6647万元整。
债权人已对该户债权诉讼并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处于终结本次执行中。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债务人天津思为机器设备有限公司抵押的厂房建筑面积42,646.33平方米,其占用土地使用权面积52,751.8平方米,为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债权数额为人民币14,374.00万元,均已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津南区)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号:津(2016)津南区不动产证明第*******号)。
1、厂区所处地理位置优越
厂房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宝源路33号(属津南经济开发区东区,该开发区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以引进工业项目为主、商贸物流项目为辅的综合性市级开发区),距离天津滨海国际机场15公里,距离天津港18公里,距离天津外环线约18分钟车程,距离津南区政府9公里,紧邻津晋高速、天津大道,交通十分便利。
2、标准化重工厂房,通用性较强。
整厂建筑面积*****.33㎡,占用土地使用权面积*****.8㎡(近80亩),厂房内部建筑面积大(共八跨),规划合理,结构完整,设施完善,生产及仓储均可,通用性较强,并配有地源热泵。厂房地基牢固,承载力较强,可装载八跨天车,每跨可安装2部天车,每台可以承载75吨,非常适于重型装备制造。
原厂房内曾拥有包括圆坯方坯板坏连铸线及轧钢线、直缝焊管生产线、螺旋焊管生产线、无缝钢管生产线、型钢生产线、冷热轧薄板生产线及其处理线等重型生产线,未来可根据客户需要进行进一步改造。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5月22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金额与债权实际金额可能存在偏差,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确定的实际债权金额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女士、刘先生
联系电话:022-******15;022-******97
传真:022-******65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西侧汇雅商业中心9号楼
邮政编码:******
分公司纪委办公室(审计部)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2-******37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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