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竣工前扫浅工程施工项目LYG-302-H1.4标段辅助船舶(锚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竣工前扫浅工程施工项目LYG-302-H1.4标段辅助船舶(锚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因生产需要,拟对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竣工前扫浅工程施工项目LYG-302-H1.4标段辅助船舶(锚艇)租赁项目进行招标。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竣工前扫浅工程施工项目LYG-302-H1.4标段工程位于连云港市海州湾沿海,航道呈“人”字形布置,由外航道、徐圩航道和推荐航线组成,其中外航道内段连接连云港区,徐圩航道连接徐圩港区,外航道外段及推荐航线为两港区共用航道。建设内容为对应桩号A-W8+500范围内的航道疏浚工程施工(对应施工招标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疏浚工程量953万m3),含临时艏吹站的疏浚以及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

2.2 招标内容

(1)租赁辅助船舶(锚艇)2艘,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一条锚艇。主要用于现场吹填管线铺设及维护、辅助施工、施工水域安全警戒、人员水上应急交通、安全环保物资水上转运等辅助业务,具体工作地点由项目部统筹安排。

(2)投标人船舶具体施工区域须服从招标人现场安排。

(3)1标段锚艇暂定租期为6月初至11月底, 2标段锚艇暂定租期为6月初至10月底,具体以双方的实际使用时间为准。租赁船舶进场时间以招标人现场通知为准,期间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投标人不得以实际租期少于暂定租赁期而对招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请求。

2.3 投标报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为含税总价,且不包含燃润料、淡水费用,投标人发生的所有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包括但并不限于:调遣费、设备费、船员工资、劳务费、船舶及人员保险、避风费、航道费、港务费、靠泊费、营运费、保修费、管理费、安全费、利润、税金,以及满足具备甲方租赁条件所需设备和物资添置及改造费、各类规费、保险费等。

2.4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总价为192.5万元(含增值税9%),其中1标段最高限价为105万元, 2标段最高限价为87.5万元。

2.5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合格供应商库内,若投标人不在合格供方库内的,应在投标报名截止前与项目部联系入库。

3.2 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船舶租赁/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或类似租赁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3 投标人每个标段须投入1艘船舶功率不得小于700kW的锚艇。每艘锚艇均须提供船舶的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适航证书/安全与环保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租赁船舶除须提供以上证书,还须提供租赁协议。

3.4 投标人按规定配足每艘锚艇的船员,且必须满足船员适任等海事规定。须提供船舶最低配员证书、按照最低配员配置的船员证书。

3.5 近一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事故,未有其他较严重的不良安全生产记录。

3.6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3.7 投标人须承诺:船舶如果发生故障,投标人必须有不低于700kW的锚艇替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可现场投标报名或以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收件邮箱zb@njhdgcj.com,报名资料以“**公司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竣工前扫浅工程施工项目LYG-302-H1.4标段辅助船舶(锚艇)租赁项目报名资料”命名),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17:00。

4.2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5月24日21:00前(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提供)。

4.3报名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6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C栋(3号楼)9楼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5、确认

5.1投标人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理解不准确或有异议须在2023年5月25日17:00前与招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招标人将在2023年5月26日17:00前进行回复。

5.2投标人收到本招标文件后,请于2023年5月29日17:00前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确认通知》格式填写完整后将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回复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收件邮箱:zb@njhdgcj.com。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31日14时30分,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6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C栋(3号楼)9楼(联系人:周媛媛 180*****930)。

6.2投标人投标文件除送至投标现场外仍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亦不予受理。

6.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评审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6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C栋(3号楼)9楼

联系人及电话:汤伟轩 150*****996(项目经理部)

周媛媛 180*****930(招标中心)

8、监督部门

名称:纪检监察部(审计部)

电话:180*****500

2023年5月22日

报名资料格式附件:********/646ade53b7614.docx">/njhdgcj/upload/********/646ade53b7614.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租赁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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