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滕项目应急安全物资询价公告
临滕项目应急安全物资询价公告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应急安全物资 采购
询价文件
(询价编号:HB-LT-AQ-2023-281)
项目名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一标段项目
二〇二三年五月
第一章询价通知1.询价条件1.1本询价内容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1.2询价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1.3本项目所需安全物资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询价。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境内,路线起自临沂市河东区长深高速河东互通南约4公里处与G25长深高速连接,预留临滕高速主线经莒南北部东延条件。路线由起点处开始往西展布,于祈河庄村东下穿鲁南高铁,在浦沂庄北设八湖互通,终点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小安子村。起讫桩号是起始桩号:K0+000~K17+240,全长17.24km。沿线经过的主要城镇有: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八湖镇、汤头街道办事处,兰山区白沙埠镇。沿线相交的高速公路、国省道有:G25长深高速、国道205、国道233。县乡道有:汤大线、滨河东路、滨河西路。沿线相交的铁路有:鲁南高铁、胶新铁路。沿线相交的河流主要有:汤河、沂河、梁子沟、云北沟、新河沟。主线路线全长17.24公里,共设特大桥6726.6m/1座,大桥1177m/3座,中桥247m/3座,涵洞12道,互通立交3处,分离立交212.04m/3处,通道11座;服务区1处(郑旺服务区)、匝道收费站2处。主线全线按照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六车道,整体式路基宽34.5m,分离路基宽17m。
2.1.1工程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杨依全联系,电话:189*****952)
3. 询价采购内容3.1 本次询价采购内容:安全物资,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3.2 本次询价采购的 安全物资,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同时还应符合该工程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3.3本次安全物资采购的供货期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4. 参与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
4.6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生产方或代理方。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报价标,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5. 询价通知的发布本次询价通知于2023 年5月22日至 2023 年5月2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发布,报价人必须于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响应参与此次询价。
6.询价文件的获取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 年 5月23日 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 http://ec.ccccltd.cn)下载询价文件。
7. 报价文件的递交5月25日15时55分,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报价表扫描件。
8. 发布询价通知的媒介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 )。
9. 联系方式项目名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一标段项目 项目联系人:马思思156*****399
通讯地址: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华北工程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项目名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一标段
2023年5月21日
材料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要数量 | 技术质量要求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灭火器 | 4kg | 具 | 200 | 按甲方要求 | 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通知交货时间 | 临滕一标指定地点 | |
2 | 灭火器箱 | 个 | 100 | |||||
3 | 消防架 | 个 | 5 | |||||
4 | 消防斧 | 个 | 50 | |||||
5 | 消防锹 | 个 | 50 | |||||
6 | 消防桶 | 个 | 50 | |||||
7 | 消防沙箱 | 个 | 20 | |||||
8 | 安全应急物资(雨衣) | 套 | 100 | |||||
9 | 安全应急物资(雨鞋) | 双 | 100 | |||||
10 | 安全带 | 国标 | 条 | 100 | ||||
11 | 安全应急物资(铁锹) | 把 | 80 | |||||
12 | 安全护栏 | 48建筑脚手架管 | 米 | 500 | ||||
13 | 安全爆闪灯 | 太阳能爆闪灯 | 套 | 30 | ||||
14 | 安全警示柱(不绣钢) | 套 | 100 | |||||
15 | 安全网片 | 1.2*2(7kg) | 片 | 1500 | ||||
16 | 二级配电箱 | 个 | 20 | |||||
17 | 安全防撞桶 | 60*80cm | 个 | 16 | ||||
18 | 安全警示柱 | 根 | 100 | |||||
19 | 安全限速牌 | 80*80cm | 个 | 50 | ||||
20 | 安全条幅 | 70*120cm | 条 | 50 | ||||
21 | 安全刀旗 | 1.5*0.5m | 面 | 1000 | ||||
22 | 太阳能照明灯 | 个 | 20 | |||||
23 | 洞口安全防护栏 | 1.2*3m(高*宽) | 个 | 20 | ||||
24 | 安全帽 | GB2811-2019 | 顶 | 600 | ||||
25 | 反光背心 | 件 | 600 | |||||
26 | 反光背心(安全人员) | 定制 | 件 | 20 | ||||
27 | 安全锥桶 | 4kg | 个 | 1000 | ||||
28 | 氧气、乙炔安全小推车 | 台 | 100 | |||||
29 | 安全隔离栅 | 1.5*30m | 捆 | 130 | ||||
30 | 安全道路凸镜 | 100*100cm | 个 | 20 | ||||
31 | 安全警示旗 | 包 | 500 | |||||
32 | 三级配电箱 | 组 | 50 | |||||
33 | 安全防护罩 | 个 | 40 | |||||
34 | 安全应急手电筒 | 个 | 50 | |||||
35 | 太阳能红绿灯 | 个 | 2 | |||||
36 | 配电箱安全防护棚 | 套 | 30 | |||||
合计 |
安全环保物资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LJLJHB-PJ**********-
甲方: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名称: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工程地点:山东省临沂市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临沂市河东区
需方(甲方):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安全用品并由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货物明细
1.1甲方购买的货物为安全用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 (运输损耗由乙方承担)、合计金额等内容详细见本合同(附件一《物资价格构成一览表》)。
货物清单(一票制选用)
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增值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1 | 安全物资 | 批 | 1 | |||||||
合计 | ||||||||||
价税合计 |
1.2包装由乙方负责,包装物回收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本合同货物包装的特殊要求如下:无。对货物包装无特殊要求的,应按照通用方式包装;没有通用包装方式的,应采用足以保护标的物并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包装方式。如果包装物回收属于12.3款约定情形的,执行12.3款。
2、合同价款
2.1本合同数量为暂估数量,甲方有权单方进行数量调整,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通知确定具体供货数量。最终以甲方签认的合格数量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因工程施工变化,导致甲方减少需求量,乙方表示理解,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因乙方备料或设备改造等其他原因产生的任何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2本合同不含税价格为乙方将合格的货物(含配件、单据)安全运输至本工程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位置并卸货至甲方指定位置的价款,还包括包装及包装物回收、乙方相关的补货、培训指导及售后等服务和乙方应承担的风险等所有费用。其中:卸货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2.3本合同为固定含税单价合同,含材料费、加工费、配件费用、吊装费、运费、损耗、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一票制)、利润,安全费、环保费、路政费、未明事项及不可预见因素等全部相关费用组成,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为一次性包干单价,不予调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的,则综合单价也应调整。
2.3.1采用固定单价的,则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
2.4对于甲方施工现场需要临时补充或增加零星货物的,乙方应当及时供应,增加部分的货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乘以补充的货物数量计算。
2.5若本合同的货物是经过招投标的,则在招投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乙方的承诺均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前述文件或其中的某一部分之间出现冲突、矛盾或不一致时,以提出较高要求的内容为准。相应地,即使在本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但在前述文件中已经提出的要求,均构成乙方的义务或本合同相应条款的一部分,本合同价款已包含了乙方全面履行该等义务及达到该等要求的所有费用。
3、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
3.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同时还应符合该工程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如经现场验收不能满足上述标准,乙方自行清理出现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并且不予签认验收该部分不合格材料的数量。
3.2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无所有权争议,且均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及所要求的功能,并保证全部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在第3.3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使用良好。在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根据有关检测机构按有关检验标准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内在缺陷或用料不妥等),甲方有权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
3.3质量保证期按照以下第(二)种方式确定:
(一)合格货物全部供应完毕且自该工程整体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的期限为6个月。
(二)质量保证期货物经验收检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的期限为 6 个月。
3.4在质量保证期届满之前,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所有存在缺陷或损坏的货物(因用户使用不当和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更换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仍为 6 个月,若质保期已经开始计算,则自更换完成且经甲方和/或最终用户书面认可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对于隐蔽性的、通过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即使质量保证期已过,由于货物本身的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安装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乙方免费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及第三方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
3.5乙方应当免费对甲方或者材料的最终用户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
4、交货时间和地点
4.1本合同货物交付地点和相关服务的履行地为:中交路建临滕高速一标项目工地。
4.2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计划如下:甲方在实际用材料的前2天,将实际所需用的材料数量、要求送达的时间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将甲方所需用的材料送达甲方指定工地。
甲方未另有通知的,乙方供货应按上述供货计划执行。
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整供货计划,而无需承担责任。但供货计划的调整应当提前1天(电话方式)告知乙方。
4.3货物交付时,应当一并交付符合约定的或标准配置的配件、附件及齐备的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保修书等全套随附单证。未按约定交付配件、附件或单证的,视为逾期交货。
4.4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时间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就地卸车,并承担货物在② (①检验合格;②甲方接收)之前的保管工作及一切风险和费用。
5、货物的包装及保管
5.1 乙方负责对货物进行包装并标识。标的物包装必须保障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甲方对货物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本合同1.2条中注明。因乙方包装、标识不符合合同要求并致货物毁损、丢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5.2货物验收完毕后的保管工作由甲方负责。在保管期间内,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6、验收和检验
6.1双方约定,验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6.1.1交付货物时,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送货清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数量和表观质量进行初步检查,如货物的数量及包装外观上标明的品名、规格、型号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没有异议的,甲方予以签字确认, 但甲方的签字并不代表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货物质量的认可;如在上述交货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任何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表观质量与本合同的约定有不符之处,甲方应在10日内通知乙方,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6.1.2货物初步检查进场后,甲方按规定进行进一步检测,合格后正式用于工程施工。若进一步检测不合格,应在初步验收后30日内通知乙方(但不易发现的设计、工艺、材料缺陷的通知期以货物的合理使用寿命为准),乙方收到甲方的检测不合格通知后7日内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认为甲方的检测结果。乙方不认可甲方检测结果并提出书面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选定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如复检合格,则复检费由甲方负担;若复检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甲方检测不合格后及复检期间,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的货物、暂停支付款项,且不须承担任何责任。
6.1.3乙方明确:甲方的验收合格并不当然免除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担保义务,虽经甲方检验合格,但事后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仍需承担质量违约责任。
6.2数量验收
6.2.1本合同验收方式:检尺、点数验收。
7、付款时间和方式
7.1货款结算支付
7.1.1货款结算:按月结算,每月 10日甲乙双方按照验收单等进行对账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次月10日),结算完后乙方开据相应金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7.1.2货款支付和支付时间:每笔货款付款前,乙方均需要先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未按约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货款具体支付条件为:
每笔货款付款前,乙方均需要先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验票有效后在收到发票30日内支付。货款具体支付条件为:每月20日甲乙双方进行对账,乙方根据对账金额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进货款。
7.2 付款应以下列第(1)种方式进行:(1)汇兑(信汇或电汇);(2)票据(支票、汇票);(3)现金;(4)承兑汇票(三个月或六个月);(5)其他银行产品/。当本合同约定两种及以上付款方式时,甲方选择任一种方式付款的,均属于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合格付款行为。
7.3发票取得要求
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与合同内容一致、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更换。
乙方应当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5天内送达甲方,逾期送达或因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全部损失。
甲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 |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武兴路7号216室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010-********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
专票联系人及电话 | 张彤 178*****728 |
乙方提供如下账户接收电汇货款:
户名 | |
开户行 | |
账号 | |
行号 |
乙方指定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其签字式样为作为甲方付款票据签收人。
8、违约责任
8.1.乙方违约责任:
8.1.1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立即免费退换货;退换货造成交付迟延的,乙方按照本合同第8.1.3条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因货物包装、标识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标识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标识,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
8.1.2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并需立即免费退换货。乙方两次(含)以上交货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赔偿金,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影响甲方工期的损失、另行采购同类货物需多支付的价款、实现权利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支出等)的,乙方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8.1.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每日 1000元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如逾期交货超过3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赔偿金,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影响甲方工期的损失、另行采购同类货物需多支付的价款、实现权利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支出等)的,乙方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8.1.4乙方提前交付的货物、多交的货物,甲方可以拒收。甲方同意收货的,乙方承担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
8.1.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本合同约定的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8.1.6其它:_________
8.2.甲方违约责任:
8.2.1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2.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8.2.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合同订立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
8.2.4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2.5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8.2.6其它约定:无 。
9、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以下第(1)种机构解决:
(1)北京仲裁委员会;
(2)甲方住所地(即北京市东城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本合同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和终止而无效。如就本条款关于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并必须单独签订仅就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修改的协议,且其所加盖的印章和签字应与本合同所载的完全一致,方为有效。
凡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签订的其他一切补充协议、签证单据、物权凭证和单据、确认函、以及债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再行约定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的,不得对抗以上条款的约定,如有违背,则该约定一律无效。
10、合同的通知和联络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采用邮寄、email、直接送达等书面形式。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有关本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和联系的方式如下:【主要用于项目管理或合同履行中的联系,一般为项目地址和项目联系人】
甲方联系地址: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邮编:******,联系人:马思思,手机:156*****399
电子邮箱:ltxmyb@163.com
乙方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人:,手机:
电子邮箱:
双方应保证以上联系方式正确且可达。甲方按上述联系方式送达书面文件的,乙方因联系方式错误或乙方拒收的,视为甲方已送达。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1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2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2、其他条款
12.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货物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2.2改变货物型号、规格或变更本合同主要条款,双方须订立补充协议或双方确认的书面通知。
12.3 鉴于甲方已经取得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乙方在货物生产、运输、卸车等环节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之要求。避免污染物的超标排放和噪声污染的产生,对供应的货物所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和包装物,乙方须负责回收并承担费用,甲方予以配合。
12.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或质押。乙方对本合同货物不得行使留置权。
12.5合同期间乙方授权为工地代表,进行与甲方之间一切有关的联络、签认、结算等,代表乙方执行本合同的所有工作。
13、补充条款
14、合同生效
14.1有关本合同份数及签字盖章生效的约定,按以下第 (二) 种方式执行:
(一)第壹种: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第贰种:双方均同意并接受本合同的签字盖章及签约顺序遵照如下约定:
⑴本合同由乙方加盖实体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甲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
甲方的电子合同专用章名称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甲方的电子合同专用章使用了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BJCA”)的电子签名产品和技术,BJCA保证使用BJCA可靠电子签名技术的甲方电子合同中的电子签名满足《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过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能够识别签名人身份,保证对经签名的内容若有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⑵本合同的签约顺序约定如下:①在双方就合同文本条款及内容协商一致后,打印三份,甲方指定王彦威、乙方指定每页角签,签字式样分别为、;②角签后的合同文本交由乙方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及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原件一份由乙方留存,两份交由甲方;③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签约代理人王彦威签字;④甲方将乙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的合同扫描成PDF电子版,上传至甲方的“电子合同专用章系统”,由甲方的合同专用章管理员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
⑶甲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的时间为本合同成立时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合同即生效。
⑷经甲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后的电子合同,由甲方以本合同第10条“通知”条款中明确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本合同第10条“通知”条款中乙方指定的电子邮箱,以备乙方查阅。电子合同支持正版 Adobe Reader Ⅺ 以上版本进行电子签名和时间戳验证。甲方的邮件进入乙方指定邮箱收件系统或乙方电邮错误被退回或乙方拒收的,均视为电子合同发送成功并已被乙方接收。
⑸甲乙双方均明确如下内容:双方均同意和接受以上关于本合同签字盖章及签约顺序的约定,认可合同签章的形式以及合同成立和合同的效力。双方均不会因甲方使用电子合同专用章、乙方使用实体章而否认合同成立以及合同的效力。
⑹在双方对合同文本的文字内容有争议时,按以下顺序解释:①甲方留存的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文本;②甲方电子邮箱留存的向乙方指定邮箱发送的已盖电子章、且通过电子签名认证的电子合同文本;③乙方留存的经双方指定人员角签后的纸质合同原件。
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1:物资价格构成一览表
附件2:廉政协议书(由甲方项目经理部与乙方另行签订)
附件3:合规保护标准条款(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 |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单位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广场A座8层 |
邮编 | |
电话 | 010-******** |
合同经办人 | 马思思 |
经办人电话 | |
乙方 | |
单位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
电话 | |
合同经办人 | |
经办人电话 |
(上述信息非常重要,属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件1:
物资价格构成一览表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材料名称 ? | 规格型号 ? | 计量单位 ? | 数量 | 含税价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金额 | 增值税税额 | 执行标准 ? ? | 备注 ? ? | ||||||
出厂单价 | 其他费用单价 | 综合单价 | 含税金额 | |||||||||||||
a | b | c | d=b+c | e=d*a | f | g=d/(1+f) | h=g*a | i=g*f | ||||||||
运杂费 | 其他 | 利润 | 税金 ? | |||||||||||||
灭火器 | 4kg | 具 | 200 | |||||||||||||
灭火器箱 | 个 | 100 | ||||||||||||||
消防架 | 个 | 5 | ||||||||||||||
消防斧 | 个 | 50 | ||||||||||||||
消防锹 | 个 | 50 | ||||||||||||||
消防桶 | 个 | 50 | ||||||||||||||
消防沙箱 | 个 | 20 | ||||||||||||||
安全应急物资(雨衣) | 套 | 100 | ||||||||||||||
安全应急物资(雨鞋) | 双 | 100 | ||||||||||||||
安全带 | 国标 | 条 | 100 | |||||||||||||
安全应急物资(铁锹) | 把 | 80 | ||||||||||||||
安全护栏 | 48建筑脚手架管 | 米 | 500 | |||||||||||||
安全爆闪灯 | 太阳能爆闪灯 | 套 | 30 | |||||||||||||
安全警示柱(不绣钢) | 套 | 100 | ||||||||||||||
安全网片 | 1.2*2(7kg) | 片 | 1500 | |||||||||||||
二级配电箱 | 个 | 20 | ||||||||||||||
安全防撞桶 | 60*80cm | 个 | 16 | |||||||||||||
安全警示柱 | 根 | 100 | ||||||||||||||
安全限速牌 | 80*80cm | 个 | 50 | |||||||||||||
安全条幅 | 70*120cm | 条 | 50 | |||||||||||||
安全刀旗 | 1.5*0.5m | 面 | 1000 | |||||||||||||
太阳能照明灯 | 个 | 20 | ||||||||||||||
洞口安全防护栏 | 1.2*3m(高*宽) | 个 | 20 | |||||||||||||
安全帽 | GB2811-2019 | 顶 | 600 | |||||||||||||
反光背心 | 件 | 600 | ||||||||||||||
反光背心(安全人员) | 定制 | 件 | 20 | |||||||||||||
安全锥桶 | 4kg | 个 | 1000 | |||||||||||||
氧气、乙炔安全小推车 | 台 | 100 | ||||||||||||||
安全隔离栅 | 1.5*30m | 捆 | 130 | |||||||||||||
安全道路凸镜 | 100*100cm | 个 | 20 | |||||||||||||
安全警示旗 | 包 | 500 | ||||||||||||||
三级配电箱 | 组 | 50 | ||||||||||||||
安全防护罩 | 个 | 40 | ||||||||||||||
安全应急手电筒 | 个 | 50 | ||||||||||||||
太阳能红绿灯 | 个 | 2 | ||||||||||||||
配电箱安全防护棚 | 套 | 30 |
附件2
廉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供应项目名称:
为在工程项目物资供应中使双方各级管理人员保持廉洁从业,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确保“物资质优价廉、干部廉洁从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廉政协议书》,并以此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从业行为准则。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对本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必须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
2.甲方有责任监督、举报在物资供应中的不廉洁行为,必须遵守“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不得以欺诈、强迫等行为或手段损害乙方利益。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好处费或收受回扣,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4.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的宴请、外出旅游和营业性娱乐活动,严禁与乙方人员在一起赌博。
5.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建设和装修、婚丧嫁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6.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自己的亲属、亲友从事与甲方物资采购有关的经济活动。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有责任监督、举报在物资供应中的不廉洁行为,必须遵守“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不得以贿赂、欺诈等行为或手段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3.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物资供应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赌博等。
5.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
6.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甲方介绍自己的亲属、亲友从事物资供应经济活动。
7.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提供住房建设或装修,不得参与甲方人员及其亲属的婚丧嫁娶,不得为甲方人员及其亲属进行工作安排或提供出国方便等。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并互相监督,如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之行为者,应予以抵制,并及时向双方主要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2.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将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乙方赔偿责任,直至终止物资供应合同,取消参加今后物资供应的投标资格。甲方对能严格遵守廉洁协议并抵制各类违规行为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以后其他物资供应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四、本协议未尽事项,可在实际操作中,经双方协商予以完善。
五、本《廉政协议书》作为物资采购合同附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签订一式四份,除双方各执一份外,并报送甲乙双方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附件3
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 公务人员的定义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
二、 遵守反腐败法律
(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
(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
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三、 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四、 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五、 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六、 合规声明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七、 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八、 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
九、 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 费用
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十一、 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境内咨询举报热线:010-********
境内咨询举报邮箱:zhongjiaohegui@ccccltd.cn
境外咨询举报热线:0086-10-********
境外咨询举报邮箱:compliance@ccccltd.cn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沂至滕州公路施工一标段项目安全物资报价单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 | 数量 | 到站单价(含税) | 税率 | 到站合价(含税)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距(KM) |
单位 | 1 | 2 | 3=1*2 | ||||||||
1 | 灭火器 | 4kg | 按甲方要求 | 具 | 200 | 临滕项目指定地点 | |||||
2 | 灭火器箱 | 个 | 100 | ||||||||
3 | 消防架 | 个 | 5 | ||||||||
4 | 消防斧 | 个 | 50 | ||||||||
5 | 消防锹 | 个 | 50 | ||||||||
6 | 消防桶 | 个 | 50 | ||||||||
7 | 消防沙箱 | 个 | 20 | ||||||||
8 | 安全应急物资(雨衣) | 套 | 100 | ||||||||
9 | 安全应急物资(雨鞋) | 双 | 100 | ||||||||
10 | 安全带 | 国标 | 条 | 100 | |||||||
11 | 安全应急物资(铁锹) | 把 | 80 | ||||||||
12 | 安全护栏 | 48建筑脚手架管 | 米 | 500 | |||||||
13 | 安全爆闪灯 | 太阳能爆闪灯 | 套 | 30 | |||||||
14 | 安全警示柱(不绣钢) | 套 | 100 | ||||||||
15 | 安全网片 | 1.2*2(7kg) | 片 | 1500 | |||||||
16 | 二级配电箱 | 个 | 20 | ||||||||
17 | 安全防撞桶 | 60*80cm | 个 | 16 | |||||||
18 | 安全警示柱 | 根 | 100 | ||||||||
19 | 安全限速牌 | 80*80cm | 个 | 50 | |||||||
20 | 安全条幅 | 70*120cm | 条 | 50 | |||||||
21 | 安全刀旗 | 1.5*0.5m | 面 | 1000 | |||||||
22 | 太阳能照明灯 | 个 | 20 | ||||||||
23 | 洞口安全防护栏 | 1.2*3m(高*宽) | 个 | 20 | |||||||
24 | 安全帽 | GB2811-2019 | 顶 | 600 | |||||||
25 | 反光背心 | 件 | 600 | ||||||||
26 | 反光背心(安全人员) | 定制 | 件 | 20 | |||||||
27 | 安全锥桶 | 4kg | 个 | 1000 | |||||||
28 | 氧气、乙炔安全小推车 | 台 | 100 | ||||||||
29 | 安全隔离栅 | 1.5*30m | 捆 | 130 | |||||||
30 | 安全道路凸镜 | 100*100cm | 个 | 20 | |||||||
31 | 安全警示旗 | 包 | 500 | ||||||||
32 | 三级配电箱 | 组 | 50 | ||||||||
33 | 安全防护罩 | 个 | 40 | ||||||||
34 | 安全应急手电筒 | 个 | 50 | ||||||||
35 | 太阳能红绿灯 | 个 | 2 | ||||||||
36 | 配电箱安全防护棚 | 套 | 30 | ||||||||
合计 | |||||||||||
价税合计 | ¥,人民币大写: |
备注: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以上单价包含3%/13%增值税、利润、运费及其他未明事项的一切费用,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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