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体育特色学校文化建设项目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体育特色学校文化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体育特色学校文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F2023CZ-05-14
项目名称: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体育特色学校文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足球人物立体雕塑景观字一组、足球文化铁艺雕塑、正厅铁艺雕塑、走廊足球文化展板、正厅、走廊文化墙、楼梯间文化展板、宿舍外墙校训、楼顶条幅、班级条幅、宿舍足球文化展板,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2023.06.01-2023.06.12(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时间:2023年5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报名需携带 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2.本项目借用政府采购文件模板。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 西丰县西城街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西丰县西丰镇水岸家园41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lfzb@163.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丰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麟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81*****000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4-********
标签: 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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