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路城市更新单元(旧城改建)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方合作招标公告
华夏路城市更新单元(旧城改建)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方合作招标公告
华夏路城市更新单元(旧城改建)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方合作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23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华夏路城市更新单元(旧城改建)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方合作 | ||
项目编号 | QITA******** | 所属管辖范围 | 长沙市 |
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恒晟城市更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华夏路城市更新单元(旧城改建)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方合作(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夏路城市更新单元(旧城改建)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方合作
项目投资:华夏路城市更新单元(旧城改建)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方合作西至湘江大道,北至开福寺路,东至芙蓉中路,南至庆和里路及鸳鸯井巷,总用地约74.33万平方米(约1115亩),其中经营性用地约44亩;总投资约23亿元(不包含建设期利息),其中:一级静态总投资约11亿元,主要为征拆费用;二级静态总投资约12亿元,包括配套用房建安费约7亿元、道路建安费用约2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3亿元;二级开发整体静态总投资额最终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项目开发范围:本项目西至湘江大道,北至开福寺路,东至芙蓉中路,南至庆和里路及鸳鸯井巷。
招标内容:招标人作为本项目被授权的实施主体,以市场化方式运作本项目,自负盈亏。根据自身财力状况以及项目实际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程序选定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合作开发。本项目将采用“投资人+EPC”的模式组织项目实施。
合作内容:由社会投资人按照约定投入项目资金,并承担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同时发挥自身优势参与项目产业导入、运营管理,提高项目整体收益。
合作期限:项目开发建设周期约为4至5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独立法人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非法人组织提交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相应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2.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1.2.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1.3独立投标人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非法人组织提供委派代表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1.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5其他说明。
1.5.1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5.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1.5.3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三个月”指“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
1.5.4若投标人为境外企业(含港澳台地区),仅需提供合法的公司注册地政府部门颁发的登记或注册证书,纳税证明资料,委派代表授权委托书,财务报告。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的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的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2.2.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3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内容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业绩,单个项目合同投资额≥11亿元。
注:
①若本项目投标人为联合体,特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投融资业绩;
②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投融资业绩,投标人需为中标业绩中联合体牵头人;
③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业绩认定时间以投融资项目合同协议书签订或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如业绩项目投融资合同未能体现投资额具体数值,可沿用业绩项目立项批复或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或概算批复或施工合同相关证明文件中的数值;
④投融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BOT、PPP、投资人+EPC、投融建等多种投融资模式。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
3.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4家。包含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社会投资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社会投资人。社会投资人可由1家投资管理人和1家外资投资单位组成,若社会投资人为两家组成的,牵头人应为投资管理人。具体分工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予以明确)。
3.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方职责分工。
3.3联合体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1与招标人、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3本项目可研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标单位(各成员方)等相关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
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专家组成。
2.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7人。
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全部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或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中随机抽取。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2.投标人应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缴纳。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提供的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进账单。
5.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华夏路城市更新单元(旧城改建)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方合作”字样)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价格、技术、商务进行评审。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6月13日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和公告期限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csggzy.cn/)。
2023年5月23日09:00至2023年5月30日17:00(五个工作日)
十、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长沙市恒晟城市更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凤舞路30号开福城投大厦1503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湘龙街道山水湾S06栋2814、2815、2817-2825
联系人:高先生、施先生、张女士
电 话:0731-********
十一、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长沙市开福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0731-********
监管范围:负责本项目交易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及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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