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2023年国家地震项目第二批DTU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2023年国家地震项目第二批DTU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2023年国家地震项目第二批DTU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2023年国家地震项目第二批DTU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3GZ03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启采购第二批无线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备注

1

无线数据传输单元DTU 设备

7,069台

拟直接发货至招标人各省市分公司

自订单下达之日起不晚于10个工作日日内完成交付(含运输时间)

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产品使用寿命不应低于5年。

本次仅采购设备,不含安装服务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中标人数量及份额: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份额: 100%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单台DTU设备最高投标限价为 400 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1 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2.2 控股及管理关系:

2.2.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至少具备1项本次投标DTU产品的销售业绩,且单个合同的产品销售金额(不含集成服务及配套设备)应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含税)。

2.5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5.1投标人本次投标的DTU设备需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入网检测。

2.5.2投标人本次投标的DTU设备采用的通信模块应同时满足:(1)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证书;(2)具备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至少应提供检测报告封面和检测报告首页,检测报告首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对应通信模块的规格型号、生产单位、检验结论等内容。

2.6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DTU设备“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7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3.1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2产品入网检测:具体产品入网检测要求及检测时间详见附件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同意开标结果并对投标文件开启和开标过程无异议。

6. 投标人注册

6.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gl.miit.gov.cn/)和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迟丽君、王有红、窦健

电 话: 010-******** 电 话: 150*****062156*****49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chilijun1117.zgtj@chinaccs.cn wangyouhong.zgtj@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 / 账 号: 623*****99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5月23日






附件一、中国铁塔2023年国家地震项目第二批DTU终端设备采购项目DTU设备入网检测实施细则

1.总则

(1)本文件适用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 中国铁塔2023年国家地震项目第二批DTU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3GZ034)入网检测。本文件规定了DTU产品质量检验的关键项目、检测要求、试验方法及评判标准等内容。

(2)本次入网检测的对象为中国铁塔2023年国家地震项目第二批DTU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产品,DTU设备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后,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对其投标的DTU设备委托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检测。

(3)本次检测结果将作为招标人评判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投标人一旦送样参与本次入网检测,即表示同意和接受本文件的所有条款及要求。

(4)本次检测费用预计不超过8,394.14元(含税),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收取。

(5)本次检测的检测机构由招标人后续统一指定。

(6)请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进度安排提前准备送检样品,初步预计2023年6月上旬样品应送达指定检测机构,具体检测安排招标人后续另行通知。

(7)一旦检测机构完成某一检测项目的测试内容并得到正式的检测结果后,不允许针对同一投标人样品的该检测项目进行重复检测。

(8)若投标人已参与中国铁塔2022年无线数据传输单元(DTU)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产品已通过入网检测,且本次由同一投标人采用同型号产品应标,可申请免检。

2.送检要求

2.1 送检流程

(1)本次入网检测属于招标人确定中国铁塔2023年国家地震项目第二批DTU终端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必要环节。

(2)招标人负责组织送检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具体内容包括:联系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组织产品送检和入网检测结果的判定。

(3)投标人负责提供测试样品,并将样品送达招标人指定的测试场地。

2.2 ★送检样品

本次入网检测送检样品清单见表1。

送检类型

数量(台)

备注

DTU

2

1.每台样品需提供给操作说明及必要的安装调测配件;

2.投标人须提供DTU设备管理平台,并提供公网可访问的域名及IP;

3.投标人须安排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测试支持,并自备装有DTU访问或管理所需必要软件的笔记本电脑。

(1)本次送检样品应与中国铁塔2023年国家地震项目第二批DTU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产品型号规格及要求一致,与中标后实际供货设备一致。

(2)送检样品由投标人自行进行包装,由投标人选择物流公司,由于运输产生的设备震动、受潮、受热、损坏等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送检时限

(1)请投标人于规定的时限(另行通知)之前将送检样品送达指定检测机构。

表2:入网检测项目、分类及检测方法索引

序号

项目名称

分类

方法索引

备注

1

环境适应性

高温工作

B

5.1.1

2

冲击

B

5.1.2

3

振动

B

5.1.3

4

电磁兼容性

静电放电抗干扰度要求

B

5.2.1

5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干扰度要求

B

5.2.2

6

浪涌(冲击)抗干扰度要求

B

5.2.3

仅针对电源输入端口

7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要求

B

5.2.4

仅针对通信天线端口

8

电磁干扰(传导骚扰)

B

5.2.5

仅针对电源输入端口

9

电磁干扰(辐射骚扰)

B

5.2.6

10

硬件要求

物理接口

B

5.3.1

11

电源及功耗

B

5.3.2

12

通信功能

eSIM功能

B

5.4.1

13

VPN功能

B

5.4.2

14

监控管理功能

平台地址配置

B

5.5.1

15

网络指标上报

C

5.5.2

16

设备信息上报

C

5.5.3

17

故障告警

B

5.5.4

18

网络诊断

C

5.5.5

19

断线自动重连

B

5.5.6

20

锁定驻留小区

C

5.5.7

21

远程参数配置

B

5.5.8

























(2)样品送达后,请及时联系检测机构办理检测手续并支付检测费用。

(3)因样品送检或检测费用支付等问题导致检测机构无法按时完成检测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检测项目及判定标准

本次入网检测项目、分类及检测方法索引详见表2。

判定标准:任何1个B类指标或任何2个及以上C类指标不通过,即视为产品检测不合格。

4.★测试环境

除非另有规定,测试均在如下环境中进行:

环境温度:-10℃~+50℃;

相对湿度: 0%~95%(非冷凝);

海拔高度:≤5000米。

5.★测试方法

5.1 环境适应性测试

5.1.1 高温工作

试验方法:按GB/T 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中“试验Bd”的要求进行试验,产品无包装,通电加额定负载。试验温度为75℃±2℃,试验持续时间为8h。

判定标准:试验后,产品应能正常工作,各项指标满足要求。

5.1.2 冲击

试验方法:按GB/T 2423.5-2019《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冲击》中“试验Ea”的要求进行试验,产品无包装,不通电。峰值加速度150m/s2,持续时间为11ms,脉冲波形为半正弦后峰锯齿梯形。

判定标准:试验后,产品应能正常工作,各项指标满足要求。

5.1.3 振动

试验方法:按GB/T 2423.10-2019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中“试验Fc”的要求进行试验,频率为10~55Hz,振幅为0.35mm。

判定标准:试验后,检査外观结构,要求机壳不变形,机架平整,垂直度良好,面板间隙均匀,无掉漆、磕碰、划痕现象,无零部件松动、操作机械失灵、接插件松动等。

5.2 电磁兼容性

5.2.1 静电放电抗干扰要求(ESD)

试验方法:按GB/T *****.2-201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干扰度》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等级:接触放电3级(试验电压6kV),空气放电3级(试验电压8kV)。

判定标准:满足GB/T *****.2-201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干扰度试验试验》试验结果的评价a)或b)类的相关要求:

(1)在设备规定的限值内性能正常;

(2)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但在骚扰停止后能自行恢复,不需要操作者的干预。

5.2.2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干扰要求

试验方法:按GB/T *****.3-201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干扰度试验》要求进行试验,保护(设备)抵抗数字无线电话射频辐射的试验等级为3级。

判定标准:满足GB/T *****.3-201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干扰度试验》试验结果的评价a)或b)类的相关要求。

(1)在设备规定的限值内性能正常;

(2)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但在骚扰停止后能自行恢复,不需要操作者的干预。

5.2.3 浪涌(冲击)抗干扰度要求(SURGE)

试验方法:应按GB/T *****.5-2019《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干扰度试验》中的要求进行试验,测试波形采用1.2/50μs(8/20μs)混合波,正负极各5次。其中:

(1)对于电源端口,按试验等级4进行,即试验电平为2kV(线-线)、4kV(线-地)。

(2)对于天馈线及信号端口,按试验等级2进行,即0.5kV(线-线)、1kV(线-地)。

判定标准:满足GB/T *****.5-2019《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干扰度试验》试验结果的评价a)或b)类的相关要求。

(1)在设备规定的限值内性能正常;

(2)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但在骚扰停止后能自行恢复,不需要操作者的干预。

5.2.4 射频场感应的传到骚扰抗扰度要求

试验方法:按GB/T *****.6-2017《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要求进行试验,试验等级3级。

判定标准:满足GB/T *****.6-2017《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试验结果的评价a)或b)类的相关要求。

(1)在设备规定的限值内性能正常;

(2)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但在骚扰停止后能自行恢复,不需要操作者的干预。

5.2.5 电磁干扰(传导骚扰)

试验方法:按GB 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中的测试方法进行试验。

判定标准:电源端子传导骚扰限值、电信端口传导骚扰限值应满足A级设备水平。

5.2.6 电磁干扰(辐射骚扰)

试验方法:按GB 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中的测试方法进行试验。

判定标准:电信端口辐射骚扰限值应满足A级设备水平。

5.3 硬件要求

5.3.1 物理接口

试验方法:目视检查DTU各物理接口类型及数量,并记录相关数据。

判定标准:

(1)10M/100M RJ45网口:LAN口≥1个,WAN口≥1个;

(2)串行数据接口:应至少1个RS485接口(PCB端子),宜配备1个RS232接口(DB9端子或PCB端子);

(3)采用内置或外置天线,采用外置天线时,应提供标准的SMA母头天线接口;

(4)SIM卡:支持插拔式SIM卡或嵌入式SIM卡。采用插拔式SIM卡时,应提供1个SIM/USIM卡接口;

(5)复位:应配备设备复位开关。

5.3.2 电源及功耗

试验方法:将DTU接入DC-48V电源,正常启动后,调整输入电压范围,观察DTU运行情况,关闭DTU电源1分钟后恢复供电,观察DTU是否能自启动并恢复正常功能。测量DTU主机功耗,并记录相关数值。反接电源输入,再次正常连接电源,检查DTU工作状态。

判定标准:

(1)DTU在DC-40V~-60V电压输入时运行正常,关闭电源后,再次恢复供电时,DTU可自启动并恢复正常功能。反接电源输入后,再次正常连接电源,DTU恢复正常功能;

(2)电源指示灯正常;

(3)DTU最大功耗≤6W。

5.4 通信网络功能

5.4.1 eSIM功能

试验方法:

在中国铁塔eSIM管理平台分别进行移动、联通、电信4G码号下发后,进行手动切换网络的操作;设置成自动切换网络的模式,并通过修改参数的方式模拟网络质量变化验证DTU是否能实现自动切换,并使用AT指令查询eUICC的EID。

判定标准:

(1)三家运营商的号码均能下发成功;

(2)手动切换网络后,DTU能正常工作;

(3)移动、联通、电信三家运营商中任一家的网络质量被模拟下降后,DTU能自动切换到其他运营商网络。

(4)EID应符合EID管理实施规定(EID第9位查询结果应为2,表明符合GSMASGP.22标准,EID管理实施规定详见:http://www.taf.org.cn/Guide_Eid.aspx)。

5.4.2 VPN功能

试验方法:通过DTU设备本地或远程配置界面,查看支持的VPN协议类型并记录,选择L2TP协议,添加1条或多条VPN连接(设置VPN服务器IP、用户名、密码等),依次选择其他支持的VPN协议,添加对应的VPN连接。完成以上配置后,同时激活至少3条VPN连接。

判定标准:

(1)至少应支持L2TP协议;

(2)可同时建立不少于3条可用的VPN隧道(至少1条基于L2TP,其他两条不限协议类型);

(3)可配置下联设备与VPN连接的映射关系,实现设备间隔离。

5.5 监控管理功能

5.5.1 平台地址配置

试验方法:通过DTU设备本地或远程配置界面,进行以下4种情况的测试:(1)仅正确设置设备管理平台IP;(2)仅正确配置设备管理平台域名;(3)同时正确配置设备管理平台的IP和域名;(4)同时配置设备管理平台的IP和域名,并分别模拟IP和域名设置错误。分别查看DTU设备能否正常连接平台。

判定标准:4种情况下,DTU均可正常连接设备管理平台。

5.5.2 网络指标上报

试验方法:DTU上电并联网正常工作,从设备管理平台查看网络指标上报情况。检查有无上报周期及规则配置界面,并通过该配置界面模拟设置上报周期和配置上报规则(是否上报、上报门限等),检查网络指标上报情况是否相应发生变化。通过相关工具及远程设备管理平台查询邻小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

判定标准:

(1)应支持PLMN、信号强度RSRP、连接质量RSRQ、信号覆盖等级ECL、小区Cell ID、小区PCI、信噪比SNR等指标上报;

(2)上报周期及规则可配置,且配置生效后网络指标上报情况相应发生变化;

(3)支持通过本地及远程方式获取邻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邻小区Cell ID、小区PCI、信号强度RSRP、信噪比SNR等。

5.5.3 设备信息上报

试验方法:DTU上电并联网正常工作,从设备管理平台查看设备信息上报情况。通过设置合理的上报周期,在周期结束时,刷新页面查看设备运行状态信息是否更新。

判定标准:应支持入网注册时上报IMEI、IMSI等信息,应支持周期性上报设备及其状态信息(包括处理器利用率、内存利用率、运行时间、流量等),周期性上报的信息能正常更新。

5.5.4 故障告警

试验方法:通过DTU设备本地或远程配置界面,进行南北向接口数据传输异常、供电异常等自定义告警设置,并模拟触发告警,从设备管理平台上查看告警状态。

判定标准:

(1)在DTU上提供配置界面或工具,可进行3条及以上不同类型的自定义告警设置;

(2)告警条件触发时,可从设备管理平台查看告警状态。

5.5.5 网络诊断

试验方法:通过DTU设备本地或远程配置界面,利用Ping、Traceroute等网络故障排错常用工具,设置不低于3条的网络排障批处理命令,分别对下联设备和北向服务器链路情况进行诊断,分别模拟链路正常与异常情况,可远程手动执行或设置周期性执行时间。

判定标准:

(1)DTU设备可提供网络诊断命令设置的图形化界面;

(2)批处理命令执行后,可在平台查看诊断结果。

5.5.6 断线自动重连

试验方法:在DTU正常连接设备管理平台的情况下,模拟移动网络中断与网络恢复,查看DTU与平台连接情况。

判定标准:DTU与网络连接异常中断后,应能自动侦测网络状态,主动发起网络连接。连接建立后,自动请求接入设备管理平台。

5.5.7 锁定驻留小区

试验方法:通过DTU本地或远程管理界面,通过参数设置或命令,锁定特定非最优小区(可用非主服务小区进行模拟)。

判定标准:锁定特定小区成功后,在解除锁定之前,服务小区不变,解除锁定后,服务小区更新为最优小区。

5.5.8 远程参数配置

试验方法:通过DTU设备管理平台,进行远程参数配置。

判定标准:上电开机后可远程登录DTU设备管理平台进行VPN、站点编号等参数配置及数据更改并下发,生效后刷新页面,可显示更新结果。


,北京市,丰台区,海淀区,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家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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