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一标段、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二标段

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一标段、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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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一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3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街接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海
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曹洼乡硝沟村建设内容包括:六棱砖护坡2962.48平方米,毛石挡土墙717.5米,青砖挡水墙452.85米,水泥挡水带87.35米,道牙32.8米,混凝土道路
硬化5639.86平方米,毛石排水渠616.35米,水泥盖板67.21米5立方米铁皮垃圾箱30个,拆除村庄残垣断壁约1000米,路边农户房前屋后整治约1200平方米,土方
2000立方米。
史店乡苍湾村农村建设内容包括:巷道硬化6617平方米,护坡289米,防护墙295米,挡土墙954米,土墙支护37米,毛石挡墙56米,面包砖铺装1090平方米池塘清
淤984立方米,防护木栅栏90米,拆除残垣断壁482立方米清运农户房前柴堆积土石碓3000立方米,场地整理13000平方米,土方回填400立方米,5立方米垃圾箱30
个。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村内。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曹洼乡硝沟村建设内容包括:六棱砖护坡2962.48平方米,毛石挡土墙717.5米,青砖挡水墙452.85米,水泥挡水带87.35米,道牙32.8米,混凝土
道路硬化5639.86平方米,毛石排水渠616.35米,水泥盖板67.21米5立方米铁皮垃圾箱30个,拆除村庄残垣断壁约1000米,路边农户房前屋后整治约1200平方米,
土方2000立方米。
史店乡苍湾村农村建设内容包括:巷道硬化6617平方米,护坡289米,防护墙295米,挡土墙954米,土墙支护37米,毛石挡墙56米,面包砖铺装1090平方米池
塘清淤984立方米,防护木栅栏90米,拆除残垣断壁482立方米清运农户房前柴堆积土石碓3000立方米,场地整理13000平方米,土方回填400立方米,5立方米垃圾
箱30个。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一标段: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曹洼乡硝沟村。曹洼乡硝沟村建设内容包括:六棱砖护坡2962.48平方米,毛
石挡土墙717.5米,青砖挡水墙452.85米,水泥挡水带87.35米,道牙32.8米,混凝土道路硬化5639.86平方米,毛石排水渠616.35米,水泥盖板67.21米5立方米铁皮
垃圾箱30个,拆除村庄残垣断壁约1000米,路边农户房前屋后整治约1200平方米,土方2000立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设计图
纸。
二标段:本项目为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海原县史店乡苍湾村。建设内容包括巷道硬化工程护
坡防护墙挡土墙土墙支护毛石挡墙面包砖铺装池塘清淤防护木栅栏拆除残垣断壁清运农户房前柴堆积土石堆场地整理土方回填垃圾箱等。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
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提供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
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有效期内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办理CA锁业
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的规定,暂停第三方服务机构CA证书现场业务办理活动,如有需要可登记在线自助办理系统进行在
线办理。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6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海原县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丰农巷金榜大厦10楼1002室
邮编:755299 邮编:750000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人:乔琳高丽
电话:0955-4015749 电话:1779515634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年5月23日
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一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3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街接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海
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曹洼乡硝沟村建设内容包括:六棱砖护坡2962.48平方米,毛石挡土墙717.5米,青砖挡水墙452.85米,水泥挡水带87.35米,道牙32.8米,混凝土道路
硬化5639.86平方米,毛石排水渠616.35米,水泥盖板67.21米5立方米铁皮垃圾箱30个,拆除村庄残垣断壁约1000米,路边农户房前屋后整治约1200平方米,土方
2000立方米。
史店乡苍湾村农村建设内容包括:巷道硬化6617平方米,护坡289米,防护墙295米,挡土墙954米,土墙支护37米,毛石挡墙56米,面包砖铺装1090平方米池塘清
淤984立方米,防护木栅栏90米,拆除残垣断壁482立方米清运农户房前柴堆积土石碓3000立方米,场地整理13000平方米,土方回填400立方米,5立方米垃圾箱30
个。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村内。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曹洼乡硝沟村建设内容包括:六棱砖护坡2962.48平方米,毛石挡土墙717.5米,青砖挡水墙452.85米,水泥挡水带87.35米,道牙32.8米,混凝土
道路硬化5639.86平方米,毛石排水渠616.35米,水泥盖板67.21米5立方米铁皮垃圾箱30个,拆除村庄残垣断壁约1000米,路边农户房前屋后整治约1200平方米,
土方2000立方米。
史店乡苍湾村农村建设内容包括:巷道硬化6617平方米,护坡289米,防护墙295米,挡土墙954米,土墙支护37米,毛石挡墙56米,面包砖铺装1090平方米池
塘清淤984立方米,防护木栅栏90米,拆除残垣断壁482立方米清运农户房前柴堆积土石碓3000立方米,场地整理13000平方米,土方回填400立方米,5立方米垃圾
箱30个。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一标段: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项目一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曹洼乡硝沟村。曹洼乡硝沟村建设内容包括:六棱砖护坡2962.48平方米,毛
石挡土墙717.5米,青砖挡水墙452.85米,水泥挡水带87.35米,道牙32.8米,混凝土道路硬化5639.86平方米,毛石排水渠616.35米,水泥盖板67.21米5立方米铁皮
垃圾箱30个,拆除村庄残垣断壁约1000米,路边农户房前屋后整治约1200平方米,土方2000立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设计图
纸。
二标段:本项目为海原县曹洼乡硝沟村和史店乡苍湾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海原县史店乡苍湾村。建设内容包括巷道硬化工程护
坡防护墙挡土墙土墙支护毛石挡墙面包砖铺装池塘清淤防护木栅栏拆除残垣断壁清运农户房前柴堆积土石堆场地整理土方回填垃圾箱等。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
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提供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
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有效期内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办理CA锁业
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的规定,暂停第三方服务机构CA证书现场业务办理活动,如有需要可登记在线自助办理系统进行在
线办理。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6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海原县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丰农巷金榜大厦10楼1002室
邮编:755299 邮编:750000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人:乔琳高丽
电话:0955-4015749 电话:1779515634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年5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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