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创新广场二期装饰设计招标公告

中和创新广场二期装饰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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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创新广场二期装饰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HQ-JL-2023-051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和创新广场二期装饰设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和创新广场二期装饰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和创新广场二期装饰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明宇广场A22809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明宇广场A22809会议室
七其他
中和创新广场二期装饰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SDHQ-JL-2023-05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和创新广场二期装饰设计已出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己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和创新广场二期装饰设计。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2868.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703.94平方米,地下建
筑面积13165.01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装饰方案设计装饰施工图设计和相关专项设计等。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消防设计外装饰设计智能化设计改造拆除加固设计等。
2.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设计工作。
2.5建设地点:位于天青路以南,生态西街以东,生态大街以西。
2.6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
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
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
理有
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
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木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
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4.2方式: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将清晰可辨的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
式发送至投标报名电子邮箱(2298248756qq.com),同时拨打投标报名电话18244107740联
系进行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
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明宇广场A22809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明字广场A2
联系人:佟尧
联系电话:0431-8076680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799号蓝色港湾一期F区10栋114号门市
联系人:姜宛彤
电话:1824410774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明宇广场A2
联系人:佟尧
电话:0431-807668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汇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巾二道区惠T路799号蓝色港湾一期F区10栋114号门巾
联系人:姜宛彤
电话:18244107740
电子邮件:2298248756qq.com
00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土要负责人项日负贵人:
Y完彤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心日盖章)

120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饰设计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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