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与城1.2期景观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山与城1.2期景观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3 11: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1 建设地点:南岸区南山街道福寿路2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景观面积约*****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200万元 。
2.4 招标范围:山与城1.2期景观工程施工(1标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图示阴影填充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及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或修订函、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场地平整、种植土回填、堆坡造型、围墙、景墙、挡土墙、水景、硬质铺装、竹木地板、梯步、汀步、栏杆、EPDM塑胶场地、消防通道(含标识标牌划线)、树池、景石、健身器材、儿童滑梯、儿童活动房、垃圾桶等成品设施,小区大门及门卫室外立面装饰装修。
(2)绿化工程中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水生植物等种植和养护;以及在招标人自有苗圃内及1.2期看房通道植物移栽和养护(含苗圃临时围墙拆除及恢复、临时施工便道修建、苗木起苗、运输、吊装、栽植、养护);
(3)海绵城市包括但不限于海绵城市的雨水花园、溢水口、溢流口、渗水管、穿孔管、溢流管、溢流井等,并包验收通过;
(4)安装工程包括景观配电箱(不含箱体及进线)、PVC管、电缆电线、景观灯具、给排水管道、阀门及阀门井、给水井、检查井、水表井、水表(具备远程能耗监控功能)、潜水泵及泵坑、手孔井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以上管线、设备涉及的设备基础、管线垫层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室外建筑工程。
工程造价:不低于900万元。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签: 景观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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