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备库新建工程场地强夯工程招标公告

粮食储备库新建工程场地强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5)第014号
开标时间:2015-10-1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长乐市粮食购销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华夏招字(2015)第01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中心粮食储备库新建工程场地强夯工程(招标编号:华夏招字(2015)第014号)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5]9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长乐市粮食购销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长乐市粮食购销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乐市松下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长乐市中心粮食储备库新建工程场地强夯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福建省粮食工程设计院 ;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的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满足《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且已办理福建省登记备案手续;
注:完成备案的省外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到的备案企业相关登记信息的证明资料。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注: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9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0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11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22 日至2015年 9 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2时 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电子文)和施工图纸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 15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点: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将采用身份证识别仪器核验项目负责人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长乐市粮食购销公司;
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龙津村粮食大厦2楼;
电话: 153*****988
联系人: 郑明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福州房管处大院2号楼602单元 ;
电 话:137*****826;传真: ****-******** ;联系人:张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105 1010 0100 1693 59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长乐市中心粮食储备库新建工程场地强夯工程投标保证金” (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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