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金庭苑屋面外墙维修工程
招标编号:2023052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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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庭苑屋面外墙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0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景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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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工程造价约8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金庭苑屋面外墙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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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苑屋面外墙维修工程: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二
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
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
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上述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
可为同一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2年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
标。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
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7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
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
月。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
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
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
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
个月。
3.8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
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
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
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
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9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在开标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
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3.10其他要求:
3.10.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
向前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
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
人员2021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0.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项目g43D g771g41E8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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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2023-05-23 08:30到2023-05-30 18:00
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
箱到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高旺沟路与204国
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 7楼西户,联系号码:18716328569或微信报名提供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
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直接添加微信号码:18716328569,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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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2023-06-02 15: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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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3-06-02 15:00
开标地点: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 7楼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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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庭苑屋面外墙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专项维修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
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金庭苑屋面外墙维修工程的投标报名。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
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金庭苑屋面外墙维修工程
2.2 建设单位:江苏景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盐城市东进路金庭苑小区
2.4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80万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招标范围:金庭苑屋面外墙维修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进行变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服从招标人建设要求。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二
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
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
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上述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
可为同一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2年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
标。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
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7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
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
月。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
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
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
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
个月。
3.8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
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
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
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
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9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在开标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
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3.10其他要求:
3.10.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
向前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
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
人员2021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0.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缴纳
方式。
5. 招标文件发售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江
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
西北第三栋B9号楼 7楼西户,联系号码:18716328569或微信报名提供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
委托书扫描件,直接添加微信号码:18716328569,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招标人签章:江苏景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805108197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8716328569
时间: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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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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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江苏景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东进西路22号金庭苑小区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3805108197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 7楼
西户
联 系 人: 郑晓彤
电 话: 18716328569
电 子 邮 件: 110304284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