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广告宣传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征集公告
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广告宣传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征集公告
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广告宣传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谢老师-0574-********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广告宣传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2023XSZFCG032K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 采购人范围 2023XSZFCG032K-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广告宣传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面议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序号 供应商要求类型 供应商要求内容 1 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基本要求 报价要求:有最高限价的产品,供应商应以响应承诺的价格为最高限价;其他产品按照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商定的价格,提供相应的服务。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3-05-23-2025-06-30 |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为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广告宣传服务征集供应商。框架协议期限自供应商在线申请通过审核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1.本次征集的广告宣传服务的服务内容是指在报纸、期刊、户外路牌、灯箱、橱窗、互联网、通讯设备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媒介上策划制作的宣传服务。 包括: ①广告制作服务:影视、广播广告,报纸、杂志广告,灯箱广告,路牌广告以及其他广告制作服务; ②广告发布服务:影视、广播广告,报纸、杂志广告,灯箱广告,路牌广告,互联网广告,建筑物广告以及其他广告发布服务; ③广告代理服务; ④宣传视频、宣传册等的策划、制作和发布服务; ⑤其他广告宣传服务。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按标项内容承接各采购人的广告宣传服务,保质保量为采购人提供广告宣传服务。 (2)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充分做好安全措施,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供应商应保证积极主动的与采购人配合,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2小时内派人上门服务,按采购人约定时间交货。 (4)供应商有义务免费为采购人提供咨询、制定采购需求。 (5)在服务过程中,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工作进度、重要事项和相关问题。 (6)服务过程中如遇上级单位检查考核、恶劣天气等情形,需要临时加急加班的,供应商须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7)对于承接的服务项目供应商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项目核心内容擅自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 (8)验收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报价要求(最高限价) (1)有最高限价的产品,供应商应以响应承诺的价格为最高限价;其他产品按照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商定的价格,提供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设备费、水电费、进出场费、临时设施费、措施费、安全生产、管理、利润、规费、广告页面的设计、制作、图片处理、加班费及后期维护、税金等一切费用,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最高限价产品目录中不包含的除外)。 |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一)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23时59分59秒 (二)供应商申请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utm=luban.luban-PC-4934.ct001.18.33dfc*********edb*******f1807ba5,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申请前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 |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象山县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有企业 |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象山县财政局(以下简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征集人)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征集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2.采购人如反映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征集人将约谈入围供应商,经查实且入围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征集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按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规定时间结算。 |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无 |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通过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参考《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采购人通过对供应商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每季度反馈情况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推荐排名靠前供应商予以优先采购; |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征集人因政策变动、市场价格变化等原因可调整限额标准及交易规则,如入围供应商无法接受的,允许与征集人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2.入围供应商除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征集人监管外,应积极配合纪监部门的监察及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
附件:
2023-032K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广告宣传服务框架协议采购05.23.doc |
提交申请地址:开放式框架协议报名入口
标签: 政府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