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2023年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运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2023年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运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2023年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运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70,000.00
最高限价(元):1,070,000
采购需求:
一、需求概述
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是科技资源的共享平台、科技企业的服务平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平台。平台的运营,要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突显公益服务的价值,尊重市场的运行规律,围绕沈阳市“着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在引育壮大新动能上实现新突破”的工作部署,做好“老原新”三篇大文章,逐步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和模式,最终探索出一条科技资源高效利用、科技服务支撑有力、科技成果转化顺畅的道路。
目前,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已经平稳运行近2年,按照市政府对条件平台的定位和要求,平台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平台进行市场化运营。主要运营内容包括:
1.管理并完善科技资源基础数据库
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的主要任务,就是围绕沈阳20条重点产业链的发展需要,通过线下挖掘的方式,整合沈阳地区的大型仪器、科技成果、专家人才、服务项目、服务机构和企业需求等科技资源,提供基础的科技条件支撑。对于平台科技资源数据库的维护管理分为后台信息维护及管理和数据库管理两部分:后台信息维护及管理要求每周处理平台企业注册、服务机构信息更新、服务资源审核等业务审核;数据库管理要求每日对平台数据库进行备份。
升级平台需求申报模块,使平台具备有效的需求挖掘软件工具。
增加创新资源模块,增加条件平台创新资源数据分类并录入该维度科技资源。
2.开展平台宣传和推广活动
深入全市各大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和孵化机构开展宣传和推广活动,对平台的使用方法、业务流程和相关政策进行培训。以承接过市级以上科技项目、获得过创新券补助、以及我市20条重点产业链头部企业等研发需求旺盛的群体作为技术需求方的重点宣传对象。以关联我市20条重点产业链行业领域的高校院所以及配套产业的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服务机构作为技术输出方的重点宣传对象。针对推广群体有针对性的宣传平台与之对口的科技资源、配套服务以及合作对象。此外,借助各类平台和媒介宣传推广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不断扩大平台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吸引高质量的服务机构和企业成为平台用户,增强平台的活跃度。
3.举办成果转化和对接活动
围绕我市科技计划支持过的项目,结合平台用户的需求,与中介服务机构合作,不定期举办成果转化、项目对接、专题讲座、技术论证、项目路演和创新沙龙等活动,将线上资源与线下服务结合起来,对不同企业需求开展定制化服务,提升企业创新活力,满足企业对行业前沿技术的需求,在服务过程中逐渐积累企业需求数据,对重点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建立科学、有效、规范的技术对接工作机制,将平台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创新优势。
4.探索市场化运行模式
围绕我市20条重点产业链并结合平台科技资源的分类,按照服务类别、技术领域、区域等因素组建区县工作站,吸引10家以上活跃度较高的各类服务机构,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使运营机构、平台用户、区县工作站三方围绕条件平台建立良好合作机制。第三方运营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经营优势开展技术服务或增值服务,着力打造条件平台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积攒一批科技研发保持活跃的企业建立合作协议,形成常态化收益,保障平台长期持续健康运营。
5.搭建和稳固区域合作平台
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和沈阳经济区为依托,持续搭建和稳固京沈合作关系,深入推进和完善沈阳经济区城市工作站建设,通过引进北京地区和沈阳经济区等域外地区的优质服务机构进驻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促成跨区域的合作项目落地。通过创新京沈、沈阳经济区、组建区县工作站等合作机制,提高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综合服务能力和用户认可度,促进条件平台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的跨区域流动。
6.保障平台稳定和高效运行
第三方运营机构要具备平台系统的维护能力,确保在第一时间着手修复平台故障,每周对平台的运行情况出具维护记录,为平台提供稳定、安全的运营环境,对政府、企业和服务机构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审核、更新和维护,随时监督平台的运行状态,及时响应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实用的一站式科技服务。
二、主要指标
1.新增仪器数量300台(套)及以上;
2.围绕我市20条重点产业链,新增科技成果200项及以上;
3.平台全年订单总额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企业400家及以上;
4.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报道4次及以上;
5.深入企业宣传推广、高校院所座谈交流10次以上;举办各类培训、项目对接、路演活动不少于20次,其中直播不少于10次,要求累计100人/次及以上的活动不少于3次;
6.新增服务机构20家及以上;
7.促成技术合同数量10个及以上,登记备案的技术合同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三、能力需求
1.投标单位中标后,组建运营团队负责开展日常运营工作。
2.具备搭建平台服务体系能力,在各技术领域(各区县)集聚多家活跃度较高并且在同领域、上下游企业具有组织协调能力的龙头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提升平台运行动能;构建长期运营模式,编制三年项目整体实施方案,保障平台持续健康运营。
3.具备开展宣传推广、项目对接、成果转化、技术培训等活动的能力。
4.具备平台系统日常运维能力,包括系统操作指导、因系统原有功能使用不便的优化修复、因误操作导致的数据错误维护。
5.具备系统突发事件的诊断、排除能力。
6.具备提供咨询服务的能力,能够解答新增用户的各种业务和技术问题,包括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等服务。
7.具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能够按照行业标准,对系统产生的业务数据进行不定期检查,定期备份数据库,对于可能引发数据丢失、损毁等隐患能够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提出合理化意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4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朝弘管理咨询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电子版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5号清河湾东门朝弘管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地 址: 总站路115号沈阳建筑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河堡街清河湾东门
邮箱地址: lnzhaohong@126.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朝弘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凡、史盛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