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埂公园等公园养护采购

古埂公园等公园养护采购

古埂公园等公园养护采购

【信息时间:2023-05-22 阅读次数: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古埂公园等公园养护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3AEEFZ*****

原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古埂公园等公园养护采购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EEF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古埂公园等公园养护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疑问一:招标文件第 86 页的设备配备中要求:“7.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 1 辆;每提供一辆得 1 分;”,关于上述要求的“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据查这是一种电动的且是三轮的高压清洗车,这种三轮车是没有行驶证和登记证书的,只有购置发票,因此请问“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是否能只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而不用提供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路面养护车、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清洗车是否符合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的发票名称为“三轮清洗车”,发票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类似但不完全一致,但是具备电动、高压清洗等功能,我公司提供车辆发票及车辆厂家证明,是否认可?路面养护车、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清洗车是否符合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

答复:现将评分细则“7.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 1 辆;每提供一辆得 1 分;”中“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有关要求修改为只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不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如发票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但具备电动、高压清洗等功能,提供车辆发票及车辆厂家证明是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可以认可为“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路面养护车、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清洗车不符合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

疑问二:关于招标文件第 87 页的人员配备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业绩”,请问:(1)“项目负责人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请明确。(2)提供的技术负责人业绩中,若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中,技术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是否均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复:本项目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技术负责人业绩”不能重复;“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可以重复。

疑问三:招标文件第 88 页的人员配备→3.安全负责人(1 人)(2 分)要求:“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得 2 分,满分 2 分。”关于上述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请问具体指的是什么证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是否符合要求?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指安全负责人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证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C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均予以认可。

疑问四:关于招标文件第 88 页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请问“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或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请明确。

答复:可以。

疑问五:关于招标文件第 87 页的人员配备中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业绩”,招标文件第 88 页要求的“投标人业绩”,在“项目负责人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中均要求:“承担过单个合同面积 30 万㎡及以上(不含水体面积)公园或游园或城市公共绿地(包括城市景观带以及公园广场)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综合管理系指:包含绿化养护、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安保或秩序维护四项工作。不适用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内容中包含的绿化养护项目)”。关于上述要求的“城市公共绿地”,请问“城市道路绿地”是否属于上述要求的“城市公共绿地”范畴?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复:本项目中城市公共绿地系指城市景观带以及公园广场,不包括“城市道路绿地”。

疑问六:招标文件第 89 页的“投标人荣誉”要求:“1、投标人自 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落款时间为准)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养护类项目,如:公园或游园或城市公共绿地(包括城市景观带以及公园广场)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荣誉或奖项:县区级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地市级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省级及以上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满分 6 分;同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不重复计分,仅计一次最高分。”关于上述要求的“公园或游园或城市公共绿地(包括城市景观带以及公园广场)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荣誉或奖项”,请问此处的“公园或游园或城市公共绿地(包括城市景观带以及公园广场)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是不是也是要求服务项目同时包含绿化养护、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安保或秩序维护四项工作内容?如果是的话,请问能否通过提供服务项目合同或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证明?请明确。

答复:要求服务项目同时包含绿化养护、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安保或秩序维护四项工作内容,提供服务项目合同或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证明体现这四项工作内容。

疑问七:某一项目里含有的一个游园(或公园)获奖了,是否符合颁发的养护类项目,如:公园或游园或城市公共绿地(包括城市景观带以及公园广场)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荣誉或奖项?公园或游园或城市公共绿地(包括城市景观带以及公园广场)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里某一部分获奖了,是否符合颁发的养护类项目,如:公园或游园或城市公共绿地(包括城市景观带以及公园广场)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荣誉或奖项?

答复:某一项目里含有的一个游园(或公园)获奖了,如公园游园任务量需占80%以上予以认可此项目符合颁发的养护类项目(投标人提供占比说明及业主证明。),如:公园或游园或城市公共绿地(包括城市景观带以及公园广场)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荣誉或奖项。否则,不予认可。同样,公园或游园或城市公共绿地(包括城市景观带以及公园广场)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里某一部分(其养护任务量需占比80%以上,投标人提供占比说明及业主证明。)获奖了,予以认可养护类项目,如:公园或游园或城市公共绿地(包括城市景观带以及公园广场)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荣誉或奖项。否则不予认可。

疑问八:我司城市公共绿地(包括城市景观带以及公园广场)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面积 100 多万m2,但里面的公园(景观带、广场、游园)面积只有几万平方,其他均为与本项目不是同一类型的养护,该项目是否符合?

答复: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九:职称专业名称各省叫法不一致,比如园林、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城市园林、风景园林施工等专业是否符合城市园林专业?

答复:职称专业名称如园林、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城市园林、风景园林专业符合城市园林专业。

疑问十: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园林绿化类优秀单位(企业)荣誉:县(区)级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2 分。请问我单位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园林绿化类先进单位,是否予以认可?江苏省此类荣誉颁发的为“园林绿化明星企业”,和“绿化养护优胜单位”。性质等同于园林绿化优秀单位(企业)荣誉,请问是否认可?

答复: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园林绿化类先进单位,予以认可为园林绿化优秀单位(企业)荣誉。江苏省此类荣誉颁发的为“园林绿化明星企业”,和“绿化养护优胜单位”。性质等同于园林绿化优秀单位(企业)荣誉,予以认可。

疑问十一:“园林绿化工证书”,请问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绿化工”职业资格证书,是否予以认可?是否满足加分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操作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空作业操作证)?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对于“园林绿化工证书”,投标人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绿化工”职业资格证书,可以认可为“园林绿化工证书”,满足加分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操作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空作业操作证)。

疑问十二:公司城市公共绿地(包括城市景观带以及公园广场)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里面包含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秩序维护,没有安保。道路保洁由环卫公司负责,我司负责清理绿化弃料、蜘蛛网等绿化管养范围内的卫生保洁,不是公园的道路、市政设施、公厕等全面保洁;设施维护只是绿化护栏、树池盖板等园林设施维护,与公园的道路、市政设施、公厕、水、电、沥青路面、桥梁和其他设施设备等设施维护也不是一回事;没有公园养护的安保,没有公园游园健身设施、垃圾桶、游园秩序维护、摆摊设点整治等,只有字面相同的秩序维护:制止踩踏绿化、破坏绿化,绿地内无悬挂、标语、广告,无搭建、栓挂,树干上无定钉、无一切与养护作业无关的杂物,与公园游园秩序维护、摆摊设点整治等安保秩序维护不一样。这样的项目是否认可?

答复:与本项目采购内容不符故不予认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十三:评分标准设备配备中备注第 5 条若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购置发票均不能体现“行道树修剪高空作业车”的作业高度≥14m,可另行提供所投车辆的车身铭牌(或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参数单证明或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开具的作业高度证明)作为证明材料。请问该车辆是不是要求行道树修剪高空作业车,我公司提供的是高空作业车,且发票名称也是高空作业车,且我们能提供厂家的参数证明,证明作业高度≥14m,请问是否予以认可?发票上叫自卸汽车,行驶证上叫中型自卸货车(总质量≥5 吨)是否符合垃圾清运货车(总质量≥5 吨)?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是高空作业车,且发票名称也是高空作业车,且能提供厂家的参数证明,证明作业高度≥14m,予以认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疑问十四: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四、人员基本配置及培训管理要求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其他人员均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并常驻现场。拟派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要求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人员配备中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可以接受正在履约的业绩(履约期限须至少满一年)。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要求拟派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而评标方法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可以接受正在履约的业绩(履约期限须至少满一年),是否自相矛盾?且建设工程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养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要求是否兼任其他项目,建议删除此要求。

答复:特别提醒: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招标文件相关专业职称要求,具备相应的现场管养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也如此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

疑问十五:请问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的获奖项目工作内容是否也需要涵盖绿化养护,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安保或秩序维护等综合维护管理内容?

答复: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荣誉的获奖项目工作内容也需要涵盖绿化养护,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安保或秩序维护等综合维护四项管理内容。

疑问十六:根据磋商文件,供应商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或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业绩的。请问:我公司提供的分公司施工业绩予以认可吗?

答复:分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西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江淮大道与仪武路交口向西200米处

联 系 方 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绍杰

电 话:0551-********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60分5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05-22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5-22
    0天0小时60分
附件: 变更公告(2).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园养护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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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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