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新建监理招标公告
教学楼新建监理招标公告
2015-09-22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JL1201G15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林区兴福乡中心小学校教学楼新建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兴福乡中心小学校,项目资金由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林区兴福乡中心小学校教学楼新建项目监理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绥化市
2.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5项目概况: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监理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黑龙江省内企业须具备省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省外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所在地的质量监督部门提供近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外省入黑监理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 <http://www.hrbztb.com/Bid_Front/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4凡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br/>4.1 投标登记的时间和地点:请于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在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层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内企业须提供省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岗位证书、省外企业须提供国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证书)、同时持企业锁登陆http://www.hljztb.com/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进行网上登记,提供报名截图,否则登记无效,逾期不予受理。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2层)找招标代理公司报名登记以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过的投标企业同时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标网(http://www.hljztb.com)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中登记。投标人在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必须与已在代理机构登记的人员信息一致,并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合格者,请于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6:00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2层)购买招标文件(****-********)。<
br/>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2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8.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化市北林区兴福乡中心小学校
地 址:绥化市
联系人:马清龙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3楼
邮 编:150090<
br/>联 系 人:张东锐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chengda99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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