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眼底相机推荐性论证公告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眼底相机推荐性论证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我院将对“眼底相机”项目进行推荐性论证,现邀请有固定销售经营场所、具有医疗器械销售资格及提供售后服务的各级生产商(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采购内容、编号: 项目名称:眼底相机; 项目编号:2023-L-20; 该项目相关推荐性论证文件可在泰安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taishanyy.com)通知公告-招标公告下载。 二、供应商要求: 1、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范围的企业来院参与; 2、具备与所投设备相适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递交推荐性论证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2日8:00至2023年5月26日17:00(节假日除外)。 四、递交响应性文件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行政办公区303室(泰安市龙潭路24号)。 五、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管理中心 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8-******* 2023年5月22日

眼底相机推荐性论证文件.doc

标签: 眼底相机 论证 医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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