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花园二期工程E、G组团电梯(第二次)
新安花园二期工程E、G组团电梯(第二次)
新安花园二期工程E、G组团电梯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0
1. 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的新安花园二期工程E、G组团电梯,已经无锡新区管委会批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信誉好、有实力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参加报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电梯数量规格及要求:
层数
数量
(台)
行程
载重
(公斤)
速度
(米/秒)
井道净尺寸
(宽*净深)
层高
(米)
18
20
1~18层
800
1.5
1900*2000
2.9
11
4
1~11层
800
1.5
1900*2000
2.9
2.2资金来源:自筹;
2.3工程建设地点:无锡新区新安镇以南
2.4 电梯供货时间要求:供货期不超过3个月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1个标段的投标。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3.1合格的投标人可以是设备生产商或者销售商(具有电梯安装保养B级以上资质),也可以是由销售商或设备生产商与设备安装企业组成的联合投标体;
3.2投标人在无锡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能为用户提供长期的专业技术售后服务;
3.3设备生产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电梯制造商;
3.4销售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有电梯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许可权;
3.5安装企业必须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电梯安装保养B级以上资质(即国家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B级及以上),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与组成联合投标体的销售商有着长期的电梯安装合作关系;
3.6投标人在无锡地区有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生产商、销售商及产品在以往政府采购中无不良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提供最新的相关资质证明原件或公证件。)拟招标电梯品牌:富士/东芝/日立/西子奥的斯。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代理商),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招标。
5.投标报名:各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原件、品牌电梯特约经营许可(或代理证书)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复印件,资格预审时须提交原件核查),资料须装订成册并注明联系方式,密封后投入无锡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1 号投标报名箱(无锡市新区长江路7号友谊林公园旁科技园4区2楼“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时间2007年12月28日-2008年1月4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地点:2007年12月28日-2008年1月4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至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无锡新区长江路5-3号东方银座807-808)处。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新安花园二期工程E、G组团电梯”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8年1月4日10时以前送至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无锡新区长江路5-3号东方银座807-808)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品牌电梯特约经营许可(或代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拟选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07年9月-11月近3个月项目经理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等方面情况的证明材料(以上必须提供原件);同时受到各种处罚的必须主动提供资料,否则一旦发现,将取消入围资格。
注:所有送交的原件资料需复印一份,编好目录,单独装订成册,送资格予审文件时一起递交。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指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燕 联系电话:****-******** 13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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