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公务用车购买保险服务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保山市人民医院公务用车购买保险服务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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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保山市人民医院公务用车购买保险服务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人民医院公务用车购买保险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保山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不设置具体的预算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市人民医院公务用车购买保险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保山市人民医院公务用车购买保险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

务)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
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服务商己经入围云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
项目提供入驻证明材料。
3.2服务商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动,服务商须具有总公司授权经营资格,每家总公
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同一保险品牌的若有多家分支机构的
只允许其中的一家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
3.3服务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
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
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由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谈判的各服务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
不良记录的谈判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服务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4日08时00分到2023年05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各服务商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bssrmyys
bk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
科教后勤楼41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
科教后勤楼411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审计科电话:0875-*******:纪检监察室:0875-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人民医院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人:官老师邵老师

话:0875-*******
电子邮件:bssrmyysb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杏花小区南门往东50米
联系人:余女士

话:
087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530
保山市人民医院公务用车购买保险服务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
二次公告
根据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相关规定,近期将对本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
,请潜在服务商认真阅读本次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本次公告
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请各服务商留意
,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如有
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谈判要求: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公务用车购买保险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本次采购不设置具体的预算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4.最高限价:以框架协议中已经约定价格自主定价系数作为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
5.1本项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试行开展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
议采购的通知并结合保山市人民医院公务用车的实际保险服务需求,现采用
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在入围云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
点保险项目框架协议的服务商范围内择优选取确定第二阶段成交服务商。在
合同履行期限内承接保山市人民医院全部公务用车的定点保险和提供相应的服
务。
5.2项目服务区域:保山市辖区内。
5.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谈判服务商必
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5.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谈判服务商必须填报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报价折扣率
,报价折扣率以框架协议中已约定的价格自主定价系数作为基础给予的相
应折扣,即报价折扣率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实际价格/框架协议中已约定的价
格)100%。谈判服务商一且成交,成交价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报价折扣率为
签订合同的依据,根据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报价折扣率与框架协议中己约定的价
格自主定价系数计算所得的实际的执行单价据实结算,除此以外成交人不
得以任何名义再收取其他费用。
5.5采购人现有公务用车情况表详见附件一。
6.合同执行方式:采购人将采用政采云平台执行履约合同。
7.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若后续框架协议
的要求发生变更,采购人将根据上级政策文件要求予以执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承担
的服务)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
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
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服务商已经入围云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
保险项目提供入驻证明材料。
3.2服务商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
可证,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动,服务商须具有总公司授权经营资格,每家
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同一保险品牌的若有多家分支机
构的只允许其中的一家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一月

七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审计科财务处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
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审计科电话:0875-*******
纪检监察室:0875-*******
重要备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服务商相互串通投标。服务商相互串通投标构成
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行政监督部门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保山市人民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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