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华电蒸汽管线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
告
(招标编号:2023CG-4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华电蒸汽管线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华电蒸汽管线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华电蒸汽管线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在专业技术设
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有能力独立完成本
项目的编制任务: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
同时投标: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
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近三年内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中
国裁判文书网(h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3日17时00分到2023年05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CG-43
项目名称: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华电蒸汽管线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在专业技术设
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有能力独立完成本
项目的编制任务: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
同时投标: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
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近三年内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下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
加盖公章且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拒绝其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
图:
(5)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
(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3.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招标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招标部
联系方式:0472-5110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菲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包头九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0472-521804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楼
联系人:李菲
电话:0472-5110078
电子邮件:nmght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5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