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给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道路、给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朝阳路(天宝路-陈庄街)道路、给排水工程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区发改【2014】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魏都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起天宝路,北至陈庄街;

2.2规模:道路全长918米,红线宽50米;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4投资额:140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设一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

2.6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3.资格要求

3.1施工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企业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4.2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www.xczbtb.com),详情请查询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首页左上角“网上报名须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0日,购买地点:许昌市行政服务大厅五楼。(业务受理部)

5.2投标企业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被委托人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

5.3投标人须提交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它个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由招标人统一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投标人如已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该记录原件)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魏都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许昌市天宝路中段 地 址: 东城区东泰大厦916室

邮 编: 461000 邮 编: 461000

联 系 人: 申先生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徐女士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无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ongye316@126.com

网 址: 无 网 址: 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标签: 旭日 道路 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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