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赣11破2号皓轩公司重整案关于聘请盛鑫嘉园1、5、2、3号楼铝合金门窗外框采购、拆装单位的公告

(2020)赣11破2号皓轩公司重整案关于聘请盛鑫嘉园1、5、2、3号楼铝合金门窗外框采购、拆装单位的公告

上饶市皓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关于聘请盛鑫嘉园1#5#、2#3#铝合金门窗外框

采购、拆装单位的公告

(2021)皓轩破管字第52号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6日做出(2020)赣1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对上饶市皓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轩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江西帝经律师事务所担任皓轩公司破产重整案的管理人。

为有效完成皓轩公司的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工作,管理人依据有关法律及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拟聘请盛鑫嘉园1#5#、2#3#铝合金门窗外框采购、拆装单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皓轩房地产公司于2013 年11 月28 日在上饶市工商管理局登记设立,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镇南新区建设路1 号1 幢1-1,法定代表人:郑伟飞,企业注册资本为500 万元。股东一:郑伟飞,认缴出资额为400 万元;股东二:余磊,认缴出资额为100 万元。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上饶市皓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为开发“盛鑫嘉园”项目而成立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于2014年1月15日以2150万元价格受让位于信州区沙溪镇320国道以东、建设路以南,面积为*****.9平方米的地块,2014年1月28日办理编号为饶府国用(2014)第57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上饶市皓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 年6 月30 日取得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午可证》(编号为地字第361*****1400004 号)。1#楼于2014 年8 月13 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编号361*****1400041),建筑面积9748.55 平方米,2#楼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编号361*****1400042,建筑面积*****.17 平方米。3#楼于2015 年11 月24 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字第361*****1500026 号),建筑面积7165.49 平方米、5#楼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字第361*****1500027 号)建筑面积8080.28 平方米。上述楼盘总建筑面积为*****.7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5195 平方米,物管及社区用房为428 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为418.7 平方米(具体数据以上饶市自然资源局信州分局登记为准)。

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盛鑫嘉园1#5#、2#3#已完成工程中非标门窗铝合金外框拆除、外框型材采购、外框制作安装包装、铝合金型材运输、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及成品保护等。

2、按照盛鑫嘉园1#5#、2#3#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门窗)中铝合金门窗制造安装应严格遵照《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5,铝合金门窗构造做法详参国标图集《铝合金门窗》02J603-1及同时期GB/T8478-2008 强制性规范标准施工,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3、配合后期竣工验收工作,协调衔接总包单位后续施工。

4、管理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协调工作。

三、参选单位的资格要求和相关材料

1、资格要求

(1)具备相关资质,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2)所有企业证照齐全、信誉良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均要在有效期内;

(3)近5年无重大安全事故,业内无不良业绩记录等。

(4)按照工程总标的额10%缴纳工程保证金。自签订《盛鑫嘉园项目铝合金门窗外框采购、制作和拆装合同》后30日内完成拆装工作。拆装工程经政府部门、各方主体验收合格后15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6)拆装工程施工完毕且经甲方、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待盛鑫嘉园销售房款进帐后,在确保项目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共益债形式优先足额支付。付款前施工单位应事先提供发票(含劳务发票及货款增值税发票)。

2、相关资料

(1)企业证照、资质证明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2)类似工程详细案例、业绩;

(3)近三年年产值表格等。

四、评选方式

1、根据参选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议后选定一家施工单位与其签订《盛鑫嘉园项目铝合金门窗外框采购、制作和拆装合同》,并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单位,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被选中的施工单位应当自管理人通知签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皓轩公司签订正式的《盛鑫嘉园项目铝合金门窗外框采购、制作和拆装合同》(见附件)。逾期未签约,视为自愿退出盛鑫嘉园1#5#、2#3#拆装工程项目,不再被评选为本拆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

五、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参选公司应将参选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到管理人处提交书面材料(9:00—12:00,14:30—17:30);或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将申报材料邮寄至管理人联系地址(邮寄单上注明“皓轩公司盛鑫嘉园2#3#修复整改工程参选材料”,并留存好邮寄快递单);或发送电子版材料至电子邮箱139*****208@163.com。

2、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滨江西路66号万达广场2号楼五桂座12楼;

3、联系人信息:张丽律师,联系电话:139*****208

4、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17时。

特此公告。

上饶市皓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标签: 铝合金门窗 重整 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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