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2023年度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种基地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围场县2023年度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种基地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3 15: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C130*****230026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5-30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3-06-04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6-15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3-06-15 09:30:00 | ||
正式公告 |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2023年度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种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以承林草复【202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围场县2023年度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种基地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草种基地田间建设(包括引种同德老芒麦繁殖种子、施肥、鼠虫害防治、种子收获清选、运杂等)5400亩;租赁种子库面积1000㎡,租赁晾晒场2100㎡,租赁农机具10台等。
2.3建设地点:根据牧草种子田技术条件选择适宜地块。
2.4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期:工程建设:2023年9月30日前完工。运行生产周期:不少于五年。
2.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4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畜牧业、草学或林业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经理;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4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1)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700 400-707-3355。
(2)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的答疑
①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②招标人在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均有可能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文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4日17时00分
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17时00分
4.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元。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承审批字[2023] 70号),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第(五),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政府投资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项招标项目估算价1000 万元及以下的,鼓励招标人对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未被发现并查实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但应当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投标人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的,属投标重大偏差,且应当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投标项目报价2%的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并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对所投标段上传《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如果不进行该操作,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外围因素等问题,提早上传,以免耽误投标工作。未按规定上传《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09:30;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递交。
5.2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上开标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 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联系人:张金华
电 话:186*****735
招标代理:承德中进道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和润新城
联 系 人:郭特
电 话:031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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