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康庄路与诸葛大街口等18个路口交通信号监控项目施工项目(共2个标段)-招标公告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康庄路与诸葛大街口等18个路口交通信号监控项目施工项目(共2个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康庄路与诸葛大街口等18个路口交通信号监控项目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康庄路与诸葛大街口等18个路口交通信号监控项目施工项目

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伊滨区城市区范围内,主要内容为:实施信号灯、流量采集单元、监控球机、智能信号控制机、信号灯杆、信息采集设备杆、光猫、光缆、电缆等所有路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及其拉管埋管、砌井、浇筑等所有土建施工等(数量、规格型号详见清单及设计图纸)。

3、建设地点:一标段:康庄路与诸葛大街口等9个路口;二标段:王府路与光武大道口等9个路口。

4、招标编号:伊滨建招2023-029

5、财政部门批复编号:2023-05-23

6、项目编号:伊滨工施招标(2023)0092号

7、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康庄路与诸葛大街口等18个路口交通信号监控项目施工一标段

二标段: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康庄路与诸葛大街口等18个路口交通信号监控项目施工二标段

注: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

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工期: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含施工安装调试完毕)。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部门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50元。其中:一标段:*******.81元,二标段:*******.69元;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附上述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5月30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9时2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大厦2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1室

联 系 人:边女士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3年05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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