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计划
(一)团队顾问:拟聘请优秀律师事务所2家,实行固定坐班制,工作日至少派遣一名正式律师坐班,协助湘西自治州司法局处理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日常法律事务。
(二)个人顾问:拟聘请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和熟悉湘西自治州州情从事民商事、行政法专业的资深执业律师6人。个人法律顾问不实行固定坐班,主要职责应湘西自治州司法局要求就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疑难、复杂的重大法律事务提供论证、咨询等法律服务。
二、选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团队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律师事务所具有一定规模,律师人数不少于15人;
2.所属律师专业知识齐全、业务素质高,能够满足服务单位的各类法律业务需要;
3.内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执业,律师事务所近2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二)法学专家和律师受聘担任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法学专家受聘担任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工作,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在所从事教学、研究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
4.熟悉州情、民情、社情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5.热心于服务社会公共事务,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执业律师受聘担任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者具有一级律师职称,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3.遵纪守法,依法诚信执业,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4.熟悉州情、民情、社情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5.热心于服务社会公共事务,公众形象良好,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三、工作职责
(一)参与州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
(二)为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三)参与州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为州政府编制的立法计划,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四)参与对州、县市政府和州直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参与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申请对州、县市政府和州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案件的处理;
(五)参与办理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案件;参与处理涉及州政府的非诉讼民事、经济、行政纠纷以及信访事件;
(六)应邀参加全州性的年度经济工作、形势政策分析、重大项目建设论证、对外招商等会议;
(七)参与州政府重大合同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政府合同或者相关法律文书;
(八)为州政府处理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九)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十)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4日起至5月31日止,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法学专家和律师将《报名表》,连同律师事务所机构代码证、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等电子图片扫描后形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
(二)报名材料
律师事务所填写《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报名表》,法学专家和律师个人填写《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个人报名表》,具体见附件。
(三)考察
湘西自治州司法局负责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聘团队顾问和个人顾问名单,报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示拟聘任名单。
(四)颁发聘书
签定聘任合同,向法律顾问(团队顾问和个人顾问)颁发聘书,聘期两年。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43-*******
报名邮箱:zsfjwsk@163.com
报名地点:湘西自治州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406室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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