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通紫荆苑小区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银通紫荆苑小区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分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2015.FXJY.DG.013-2 | 银通紫荆苑小区供电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l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l 与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2)具有良好的财务经营状况和商业信誉,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4)电监局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5)项目经理须具有电力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招标人拒绝联合体和分公司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到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5年9月22日至 2015年9月26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0月21日14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5.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公开进行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
6.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
办公地址:阜新市解放大街53号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邮 编:123000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fxjygszb@163.com
网 址:
开户银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 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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