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2015年草原飞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2015年草原飞播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0634-1540XZ1Z0216 1、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农牧局(兽医站)的委托,对2015年草原飞播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投标。 项目内容:第一包:种子购置(红豆草20吨、大麦40吨) 第二包:种子购置(伊犁绢蒿40吨) 第三包:种子购置(木地肤40吨) 第四包:种子购置(驼绒藜20吨、冰草15吨) 第五包:飞机飞播作业(达坂城区阿克苏乡大河沿村飞播控制区55万亩,核心区20万亩) 第六包:飞机飞播作业(水磨沟区飞播控制区20万亩,核心区10万亩) 2、项目已经由乌鲁木齐市主管部门审批 3、投标商的资格要求:投标商必须符合;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 3.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3.7所投设备及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3.8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证明; 3.9所投产品有销售业绩,并且运行良好 3.10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11 包1、包2、包3和包4的特殊要求 3.1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1.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 3.11.3投标人为牧草生产企业的需提供牧草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牧草种子经营许可证。 3.11.4投标人为牧草种子经营企业的应提供牧草种子经营许可证、牧草种子生产企业的牧草种子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及与牧草种子生产企业签订的代理协议或牧草种子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11.5近三年内(2012年至今,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1.7其他要求: (1)种子质量的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的牧草种子必须具有农业部牧草种子质量检验中心(乌鲁木齐)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种子标签,牧草种子要求二级以上; (2)乌鲁木齐市畜牧水产草原站组织专家对中标单位拟采收野生牧草种子地预先进行品种鉴定。 (3)中标单位采集的牧草种子由乌鲁木齐市畜牧水产草原站工作人员抽检后与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一起送农业部牧草种子质量检验中心(乌鲁木齐)进行测定。如野生牧草品种达不到标准,业主拒收,中标单位承担其所有损失;野生种子中有杆叶等杂质致使净度不达标,由甲方进行合理扣除,扣除杂质后种子供量不足部分由乙方无偿补足。 (4)供货时间:中标之后两个月之内(野生牧草种子时间将适当延长)。 3.12包5、包6的特殊要求: 3.12.1投标人应为本次飞播作业提供所需的飞机不接受联合体并提供飞机三证(民用航空器标准适航证、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民用航空器电台执照),飞播种子载重每架次不低于500公斤。 3.12.2投标人应具有商业(非运输)航空经营人运行审定通过飞播项目的合格证、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3.12.3近三年内(2012年至今,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2.4投标人所报飞行员,需提供民用航空器驾驶执照及其社保证明材料(1年以上)。 3.12.5 飞播期间所有飞行器、飞行人员及飞播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其后果承担归投标人。 3.12.6 投标人按期完成甲方提供的所有牧草种子,逾期按日扣除1%中标价金额。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40元人民币<国内>)。 5、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2日起至2015年10月12日[10:00—13:00时(北京时间)]及[16:00—19:00时(北京时间)] (过期不予受理)。 6、购买标书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部(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11:0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9、招标范围:本次项目预算为486万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 联 系 人:许瑞 电话:****-******* 传真:****-******* 帐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人民币帐号:****************571(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招标编号后六位及纳税人税号)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工行友好南路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