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川沙新市镇D05C-13地块精装修工程(1标)招标公告
浦东新区川沙新市镇D05C-13地块精装修工程(1标)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202PD0153 | 标段号: | C01ZG002 |
招标人: | 上海浦迪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29幢221室,浦东新区大同路1355号1幢112室 |
招标人联系人: | 赵璐,俞涛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1-********,150*****291 |
招标标段名称: | 浦东新区川沙新市镇D05C-13地块项目精装修工程(1标) | ||
建设地点: | 东至D05C-17地块,西至D05C-16地块,南至秋硕路,北至D05C-17地块 |
工程概况描述: | 新建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4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49.95米,单体建筑最高层数17层。本项目包括15栋13-17层住宅、1栋17层带配套公建裙房的高层住宅、1栋2层配套公建、2栋电力站、1栋垃圾房以及1座地下室以及室外总体(道路、管网、围墙等)。 本次招标内容为2号楼精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2000平方米,层数为地上2层,地下1层 |
工程总投资: | ******.48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2070.2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2070.2万元) |
施工工期: | 6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申请人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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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至少具有工程造价≥ 1000 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业绩1个。类似项目的有效证明资料:申请人须在《申请人情况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如上述资料还不能体现本项目业绩相关要求的,请自行补充相应证明材料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上海浦东)-信息公示-双公示-行政处罚;查询网站链接http://www.pudong.gov.cn/shpd/xypd/******/******002/******002001/; (2)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24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5月29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89*****225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6月05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14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6月19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05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同一标段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通过超过两家时,按以下处理方式:招标人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3.当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所有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3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7家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4.投标单位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5.本次资格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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