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燃气实施方案
即墨区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燃气实施方案
即墨区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燃气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燃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化解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根据山东省安委会、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协调机制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燃气用户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建立“政府统筹、企业实施、用户落实”的工作体系,通过明确相关责任及优惠措施,大力推进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以下简称“瓶改管”)工作,从根本上改善我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降低城市安全风险,提高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水平。
二、实施范围
城市管道燃气覆盖范围内、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户内管道燃气设施建设标准、产权明晰、至今尚未实现管道供气的餐饮场所。主要包括:
1.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各类小饭店、大排档等独立经营的餐饮服务场所;
2.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含裙楼)及大型宾馆酒店等餐饮场所;
3.提供餐饮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社会保障与服务机构。
重点改造高层建筑(含裙楼)内使用液化气、大型宾馆酒店内使用液化气以及不符合使用液化气瓶组要求等存在液化气使用安全隐患无法整改的餐饮等场所。
三、实施政策
1.配套费优惠措施。对燃气配套管线到达用户建筑红线200米以内的配套费由燃气企业补贴;对超过200米的用户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解决。
2.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惠民惠企、降低报装成本”原则,在符合国家标准、满足用户使用需求基础上,“瓶改管”工程从设计方案、设备选型、施工工艺等方面严格把关,全力降低工程造价,切实将“瓶改管”做为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3.工程结算方式。燃气工程(含调压箱、流量计、管道等)由燃气公司组织实施建设。房屋产权人承担工程建设费用,可采取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等多种方式结算。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约定。
四、实施步骤
1.清查摸底、广泛动员(6.10日前)。各镇街(功能区)负责对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开展清查式摸底,同步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建立清单、分类建档,加强安全生产及餐饮场所“瓶改管”政策宣传。
2.制定计划、现场勘查(7月中旬前)。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会同各镇街(功能区)按照“宜改尽改、由片到点、先易后难、确保安全”的原则,确定本行业内“瓶改管”的餐饮场所,并制定改造计划。燃气企业根据改造计划对各餐饮场所用气条件及安全状况进行现场勘查。
3.确定改造用户、商户签约(8月底前)。燃气企业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确定符合改造条件用户并进行反馈。属地政府协助燃气企业督促改造用户签订餐饮场所“瓶改管”相关合同。
4.规范施工、合理安排工期(12月底前)。“瓶改管”转换工作点多、面广、量大,燃气企业要积极与属地政府做好对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压缩工期,减少对用户经营的影响。工程竣工后,燃气经营企业组织相关技术单位进行验收,并做好管网接驳工作;各餐饮场所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和燃气行业监管部门全程参与。
5.安全培训、通气点火。通气点火前,各餐饮场所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对餐饮场所经营者定期开展安全用气培训和宣传,全面提升餐饮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及广大餐饮从业人员的安全用气意识、安全操作技能。燃气企业应当指导用户完成炉具购置、改造、安装工作。
五、责任分工
1.区住建局:统筹推进“瓶改管”工作,明确餐饮场所供气管道改造任务,跟踪督导各相关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涉及的政策性问题。
2.各行业主管单位、各镇街(功能区):分行业、分区域对餐饮场所数量和安全经营情况开展全覆盖调查摸底,实施数据动态化管理。积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主动申请转换管道天然气,协助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推进“瓶改管”转换工作,妥善处理餐饮经营企业投诉建议。
3.区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将餐饮场所管道燃气改造所涉及的建设工程分片区打包立项、批量办理手续;符合工程建设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项目,报批工作纳入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办理,缩短审批时间,切实提高用气报装效率。
4.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流程,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合理制定用户“瓶改管”改造方案,加快推进改造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完成餐饮场所管道燃气改造任务。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实施。“瓶改管”工作影响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青岛市即墨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要求,主动承担部门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推进此项工作。区城镇燃气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指导各单位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瓶改管”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并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餐饮场所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2.加强宣传动员,制定合理计划。各有关单位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沟通,采取有效措施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制定合理改造计划。
3.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燃气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违法违规零容忍,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确定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由安全生产责任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各成员单位采取联合检查、联动执法等方式,全面推动燃气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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