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栋、何青青所有的位于杭州市之江悦公寓5幢1001室的房产不动产评估报告的公示
关于刘栋、何青青所有的位于杭州市之江悦公寓5幢1001室的房产不动产评估报告的公示
关于刘栋、何青青所有的位于杭州市之江悦公寓5幢1001室的房产不动产评估报告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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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4日 0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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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高加平与被执行人刘栋、何青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已依法委托浙江国仲盈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刘栋、何青青所有的位于杭州市之江悦公寓5幢1001室不动产进行评估。经评估,上述标的的市场参考价格为907万元。详见附件评估报告。现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向刘栋、何青青公告送达国仲盈信估字[2023](杭)第******号司法评估报告。被执行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公示满十五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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