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征求意见稿)(请有意见和建议的群众拨打卫健委办公室电话:5332328)
铅山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征求意见稿)(请有意见和建议的群众拨打卫健委办公室电话:5332328)
铅山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有效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增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江西2030”规划纲要》、《上饶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上饶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铅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全县卫生健康事业获得长足发展,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为推进健康铅山建设,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医用高质耗材加成,建立多方共担的科学补偿机制,“以药补医”机制彻底终结。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新机制,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实政府投入,建立人事薪酬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面落实党委(支部)书记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快医保DRG付费,加强信息化管理,逐步推进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2020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66家,其中:医院有36家(综合性医院12家,中医院1家、妇保院1家、精神病院1家,乡镇卫生院2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村卫生室406家,个体诊所24家。综合医院中:三级医院1家,二级医院3家,一级医院8家。全县共有卫生人员总数317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680人,乡村医生498人;注册执业(助理)医师783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02人;注册护士105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7人。注册执业(助理)医师、护士分别占卫生技术人员的29.21%和39.4%。全县编制床位数1764张,实有床位数1764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达到4.57张,医院病床使用率为64.38%。总诊疗人次数48.9万人次。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为6.56天。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完成中医馆建设,均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从78.13岁提高到78.3岁,孕产妇死亡率从16.22/10万下降到0/10万,婴儿死亡率从6.16‰下降到2.3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9.09‰下降到4.22‰,数据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健康铅山建设稳步推进,有效应对处置各类重大传染病等突发疫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机遇与挑战
1.发展机遇。一是历史发展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将维护人民健康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确保卫生健康在“两个一百年”历史进程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支撑作用日益凸显。二是变革发展机遇。新冠肺炎疫情促成历史性的变革,公共卫生安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需采取更多、更实、更有力举措加大公共卫生改革力度,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2.面临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整体能力有待提升,健康优先、预防为主、共建共享的全民健康格局和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随着疾病谱变化,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疫情相互叠加,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持续高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一老一小”人群多重卫生健康需求迸发,卫生健康服务供给压力、公共卫生安全治理难度持续加大。卫生健康总体资源不足,优质资源总量相对缺乏,全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有待加强。科研水平有待提高,人才总量和高层次人才不足,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不够。优质医疗资源供给程度不高,群众对高质量、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增多,大健康产业与事业发展融合度还不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重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提高质量和促进均衡、资源下沉和系统协作,促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施健康铅山行动,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全面融入上饶中心城区、建设现代化美丽新铅山”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满足公共安全形势需要、有力支撑推进健康铅山建设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能力,力争县域内人人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铅山县“十四五”时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指标
领域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基期值 | 2025年目标值 | 指标 性质 |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 1 |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6 | 在2020年基础上增长30% | 预期性 |
2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 | 100 | 预期性 | |
3 | 生物安全PCR实验室数量(个) | 2 | ≥7 | 预期性 | |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 4 | 每万人口急救车数量(辆) | — | ≥0.2 | 预期性 |
5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 25 | 50 | 预期性 | |
6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门诊 (诊室)的比例(%) | — | ≥90 | 预期性 | |
7 | 每千人口重症床位数(张) | — | 0.23 | 预期性 | |
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 8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4.57 | 7.5 | 预期性 |
其中:县办公立医院 | 0.55 | 0.8 | 预期性 | ||
其中: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 | 2.9 | 3.5 | 预期性 | ||
9 | 每千人口康复病床(张) | — | 0.20 | 预期性 | |
10 | 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数(张) | — | 0.78 | 预期性 | |
11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02 | 2.7 | 预期性 | |
12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7 | 3.4 | 预期性 | |
13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 0.28 | 0.47 | 预期性 | |
14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1.82 | 3.2 | 约束性 | |
15 | 医护比 | 1:1.22 | 1:1.27 | 预期性 |
领域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基期值 | 2025年目标值 | 指标 性质 |
16 | 床人(卫生人员)比 | 1:1.35 | 1:1.8 | 预期性 | |
中医药服务 | 17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人) | 0.35 | 0.43 | 预期性 |
18 | 每千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 0.6 | 0.97 | 预期性 | |
19 | 设置治未病科的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比例(%) | — | 100 | 预期性 | |
20 |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 — | 100 | 预期性 | |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 21 | 每千人口拥有0-3岁婴幼儿托位数(个) | 1.26 | 4.5 | 预期性 |
其中:普惠托位 | — | ≥2.7 | 预期性 | ||
22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 | — | ≥60 | 预期性 |
备注:指标中的人口数均指常住人口数。
三、总体布局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成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五大体系构成,是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主体,以老年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健康照护等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覆盖城乡、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服务体系;是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健康促进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服务;是全面推进健康铅山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物质基础和设施保障。
(二)机构设置
通过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重大疫情处置能力。强化县级医疗机构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合理规划发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鼓励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精神卫生、老年、安宁疗护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床位配置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基础指标。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根据医疗服务需求,适当增加医疗机构床位规模,提高床位利用率。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增加到7.5张。
(四)人力资源配置
适应疾病变化、增加床位资源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生配置标准,大幅度提高护士配置水平。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2.7人、3.4人,医护比达到1:1.27。全县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2人,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在2020年基础上增长30%。
(五)设备配置
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备规划。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大型医用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提高设备利用效率。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需要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在符合区域规划条件下优先核发配置许可证。
(六)技术配置
以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和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加强对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到2025年,建成县级临床重点专科15个。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七)信息资源配置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将信息化作为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远程医疗。在县级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医联体内实现信息互通,针对边远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完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功能,基本实现行业内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四、公共卫生体系设置
(一)功能定位
1.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健全县委领导、县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分级负责的扁平化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上下联动、条块畅达、执行有力。乡镇、办事处依法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负责属地疫情防控的联络协调、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以及爱国卫生运动。
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骨干,县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承担重大疾病监测预警、检验检测、调查处置、综合干预等任务,筑牢重大疾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3.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以县疾控中心为主体,以各医疗机构为哨点,以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监测预警机制,实现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巩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平急结合”长效机制。
4.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全县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患者转运和集中救治任务,着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
5.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坚持中西医结合,以县中医院为主体,实现防控、救治、康复有效衔接,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发挥独特作用。
(二)机构设置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强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能,包括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监测预警、疫情报告、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其中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和基层技术指导是核心职能。
2.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成立县级急救中心,支持县急救中心解决人员、办公用房、急救车辆不足等问题。县级医院要积极与周边城县大医院合作,开展航空医疗救护,完善急救中心布局,县城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一般为10-20公里。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县级急救中心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
3.传染病医疗救治机构。坚持“平战结合、平疫结合”原则,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网络。实施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提升发热门诊收治能力、可转换传染病区救治能力、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床位扩增能力、实验室检测能力、传染病(核酸)检测能力、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能力、医疗急救技术能力。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要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所有医疗机构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和留观室,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并做好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重大疾病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加强传染病防控救治中心大楼建设,提升传染病防治和弹性扩容能力。
4.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科学布局紧急医学救援站点,提高应对交通事故、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能力,组建县级快速反应小分队,引导乡镇卫生院建立应急医疗队,有效提升现场医学救援处置能力和伤员接收救治能力。
(三)资源配置
1.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县疾控中心重点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PCR实验室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具备2小时完成现场检验检测、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设备配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落实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与村组(社区)联动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置1名公共卫生医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
2.传染病医疗救治机构
加快县传染病防控救治中心建设,新增床位600张;提升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在疫情发生时,具备快速转换救治床位的能力,设置可转换病床100张以上;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要加强独立传染病病区建设,在疫情发生时,具备快速转换救治床位的能力,原则上不低于50张。
五、医疗服务体系设置
(一)功能定位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科学研究,以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1.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加强五大中心建设,抓好疑难病诊断能力提升项目工程和重点疾病诊疗能力提升项目,补齐区域专科服务短板,促进医疗服务能力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加强资源整合、优化服务流程、健全运行机制,推动落实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持续提升急救急诊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卒中急危重症患者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支持县级医院更新换代医疗设备,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特色专业,力争县人民医院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县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院硬件要求,县妇保院、县第二人民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硬件要求,全面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县级优质医疗资源有序下沉,形成临床重点专科群,集中攻关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实施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同时全力实施“归巢计划”、招聘计划、定向医师培养等,全力提高全县医疗整体水平。
2.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级医院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提供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基层医疗机构的转诊,根据需要对病情稳定、已过急性期患者及时进行向下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科研等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较大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村卫生室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一般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3.创新发展医疗服务模式
——县域医共体。“十四五”期间,巩固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龙头的县域医共体,加强“以县第二人民医院为龙头、永平镇中心卫生院为枢纽、永平镇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完善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专科建设。以铅山县人民医院的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心内科、妇产科、内分泌糖尿病科和重症医学科,铅山县中医院为中医肛肠科、针灸科、骨伤科、脾胃病、肾内科、中风科、不孕不育科,铅山县妇幼保健院的妇产科和儿科等特色专科为龙头,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建立区域内或者跨区域联盟,实现优势专科资源共享,形成区域内特色专科中心。
——互联网医院。支持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的有效沟通。加强信息化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
——慢性病医疗机构。支持康复医院、康养院、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二级医院转型为慢性病医疗机构,扩大康复、护理等接续性服务供给。
——社会办医。规范并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同质化水平。促进诊所发展,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
(二)机构设置
1.县级医院。推进铅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和搬迁,加快县传染病防控救治中心建设步伐,支持县级医院开设老年、康复等专科或转型为老年、康复专科医院。
2.专科医院。在县域内建设一所二级精神病医疗机构和一所一级儿童医院。
3.护理、康复、老年、安宁疗护医疗机构。鼓励部份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情况转型为护理、康复、老年、安宁疗护医疗机构,延伸开展养老服务。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和康复医学科。
(三)资源配置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在提高床位质量和使用率,控制急性治疗床位的过快增长。结合各医疗机构自身实际情况,根据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医比、床护比、床人(卫生人员)比等指标研究确定本地区医疗卫生床位总量。公立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原则上不再增加床位。对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县中医院床位数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97张配置。
六、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设置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门诊部和诊所等,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救治服务能力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机构设置
1.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快发展全科医学、中医和口腔等特色专科。积极争取将石塘镇卫生院升格为石塘镇中心卫生院,优先支持湖坊镇、汪二镇两家中心卫生院,参照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成为县域医疗次中心,将鹅湖镇青溪卫生院调整设立青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河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建设成为一所标准化的社区医院。
2.村卫生室。根据村级人口分布特点,调整优化行政村卫生室的设置,实现常住人口超过800人的行政村有1个达标的村卫生室。城区按3-5个居委会的地域或1-2万人口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资源配置
在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内,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人口分布和集聚特点、老龄化程度、交通半径等,按照1.5张/千人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占县域床位的比例不低于40%,重点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社会所需的应用型人才,加强乡村医生培养。到2025年,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每万名居民有不少于3名全科医生。
七、中医药服务体系设置
(一)功能定位
包括全县所有开设了中医服务的医疗机构,主要提供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保健、研发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发挥中医药得天独厚的优势,发扬中国传统瑰宝,建成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中医医师。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特色专科医院,鼓励和支持有经验的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
(三)资源配置
加快推进县中医院三级中医院建设步伐,推进县中医院中医治未病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指导辖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持续开展人才培养“杏林”计划,培养1-2名高层次复合型的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基层中医药优秀人才。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积极推荐1-2人参与市国医名师评选。围绕实施中医药强县战略,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提升热敏灸产业创新发展能力,继续推动热敏灸产业融合发展。加强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扶持一批种植企业。
八、其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设置
(一)功能定位
将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职业健康、卫生监督等传统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老年健康、普惠托幼等新型服务机构,纳入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1.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服务中心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新闻宣传等职责,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关、学校等机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与评估等职能。
2.妇幼保健机构。县妇保院要牵头构建涵盖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保健等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县妇保院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县妇保院要承担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实施妇幼公共卫生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3.精神心理卫生机构。县精神病院要承担精神心理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精神疾病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和防治技术培训、指导、管理,以及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同时加快能力提升,完成二级精神专科医院的标准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基层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复指导、居民心理健康指导等任务。
4.职业健康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县中医院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负责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技术支撑任务。
5.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县卫生健康委委托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和中医药服务等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监管单位社会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
6.普惠托育机构。县托育中心、各幼儿园、民办托育机构承担家庭科学养育指导和0-3岁婴幼儿照护,促进婴幼儿健康发展。
7.老年健康服务机构。以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性医院和老年医院为主体,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等为基础,承担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老年健康服务。
8.康复医疗服务机构。以综合性医院康复科、康复医疗中心为主体,以基层医疗机构等为基础,以康复需求为服务对象,运用治疗手段,改善患者功能障碍,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提升生存质量。
(二)机构设置
1.健康教育机构。全县各医疗机构应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暂不具备条件的确定相关科(室)负责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接受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
2.妇幼保健机构。推进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推进临床与保健深度融合。
3.精神心理卫生机构。以县精神病院为主体,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其他配有心理咨询师有关部门为补充,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干预、诊治和康复服务。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要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配备至少1名精神心理卫生服务工作人员。
4.职业健康机构。县中医院承担起本地区职业病诊断救治服务工作,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职业病患者康复工作。
5.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执法工作。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可在乡镇派驻卫生健康协管员。
6.普惠托育机构。探索“1+N+N”托育模式,在城区建成1个以上规范化的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新增托育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机构建设,同时完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力争新建的小区至少增加10个普惠托位数。
7.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通过新建、转型、升级、整合等方式,加大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力度。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医院、医养结合机构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能力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引导部分一、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长期护理机构。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规划建设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8.康复医疗服务机构。三级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二级综合性康复医学科、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
(三)资源配置
1.健康教育机构。在县内设置健康教育机构,机构人员分别按照5人/100万人口、1.75人/10万人口的标准配置,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
2.妇幼保健机构。在县妇幼保健院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1个产前诊断机构、1个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和听力障碍筛查中心、1个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加强县妇保院儿童专科建设,在城区范围内推进建设一所一级儿童医院,大力提升儿童专科水平。
3.精神心理卫生机构。推进县精神病院提升为二级精神病院建设,建立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加强0-6岁儿童孤独症、多动症等精神障碍,老年痴呆患者的早期识别、筛查,强化重性精神疾病救治管理报告。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乡镇、办公处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对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承担公众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任务。
4.职业健康机构。在县中医院设置职业健康科,具备常见职业病检查能力、诊断能力。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具备职业卫生因素监测能力。依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尘肺病康复站。
5.老年健康服务机构。优化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综合性医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
6.普惠托育机构。实施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项目,在城区范围内建设1所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委托县妇保院加强从业人员接受相关培训,培训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力争达到4.5个,其中普惠托位数达到2.7个,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7.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要配备专业、高水平卫生监督人员。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设备、执法取证工具,满足日常卫生监督现场检查、违法案件查办、现场快速检测、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监督执法”。
8.康复医疗机构。全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办事处)各单位根据铅山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内容,结合实际,落实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将规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属地发展年度计划,确保本规划如期实现。
(二)强化部门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策协同,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县卫健委要制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动态调整。县发改委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县财政局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县自然资源局要统筹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合理安排用地,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县医保局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监督实施
各单位要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落实作为基本职能之一,按照规划的要求和程序认真落实规划任务,严格管理规划资源,定期督导评价规划目标实现情况,推动规划的落实,并使之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卫生资源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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