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景峡第二风电场A区200MW风机、箱变基础及场内道路施工工程(Ⅰ标段)招标公告

哈密景峡第二风电场A区200MW风机、箱变基础及场内道路施工工程(Ⅰ标段)招标公告


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国电电力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电哈密景峡第二风电场A区200MW项目风机、箱变基础及场内道路施工工程(Ⅰ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电力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国电景峡第二风电场A区200MW项目风机、箱变基础及场内道路施工工程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规模:65台单机1.5MW风力发电机组。
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4、工程性质:新建。
5、工程概况:新疆哈密景峡第二风电场A区工程位于新疆自治区哈密市东南约133km的戈壁滩上。场址区域位于东经94°45′05″~94°57′00″、北纬42°07′30″~42°13′06″之间,工程拟开发利用面积约120km2,其中A区位于场址西部。
国电新疆哈密景峡第二风电场A区工程装机规模为200MW,安装133台金风科技GW87/1500-75型和金风科技GW93/1500-75型风电机组,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土建施工、场内道路施工分两个标段,I标段招标范围:风场内风机编号为J2A15~J2A18、J2A34~J2A40、J2A42、J2A59~J2A66、J2A87、J2A89~J2A128、J2A130~J2A133共65台风机、箱变基础土建施工、场内道路施工;Ⅱ标段招标范围:风场内风机编号为J2A1~J2A14、J2A19~J2A33、J2A42、J2A43~J2A58、J2A67~J2A86、J2A88、J2A129共68台风机、箱变基础土建施工、场内道路施工等。
四、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次招标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I标段65台风机基础土建工程(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基础混凝土浇筑和预埋件埋设(防雷接地、电缆套管等),钢筋制安,锚笼环支撑件安装,锚笼环安装调平、基础防腐密封、高强灌浆等)、箱式变电站基础土建工程(土方开挖和填筑;混凝土浇筑,预埋件埋设)、低压电缆沟(土方开挖和回填)、风机基座沉降观测、场内道路施工。
本标段要求2015年12月30日前投产33台风机,2016年6月30日前投产32台风机。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订立合同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2008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企业近三年无经济诉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6、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可查)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具有3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ISO9001-2008认证证书、职业安全、环境认证证书)。
B. 投标单位在近5年完成的4个及以上单机不小于1500kW且装机规模不小于49.5MW的风电场业绩,以及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须提供用户证明或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范围页、盖章签字页)以及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C.按规定的格式提供推荐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候选人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施工人员的情况。
D.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E.投标单位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F.投标单位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G.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分包的主要工程项目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投标方情况。
H.具有独立处理同类工程地方事宜的能力情况。
I.投标人在近5年的获奖情况(省级、国家级优秀施工企业、优质工程等)。
J.信用评估单位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等。
K.投标人近三年来经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安全报表。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签署《信息服务及招标信息下载服务协议》,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5年09月22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单位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1号楼15层1523室
邮政编码:100039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十、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进行报名,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同时按下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账号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简称)以及标的物名称或招标编号。我公司在确认标书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后,二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汇款银行及帐号:
户 名: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帐 号:********16770
汇入城市:北京市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15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三、开标地点
北京嘉苑饭店(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6号,电话:***-********)。如有变化,请关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www.gdlygc.com.cn)的开标通知。
十四、招标信息通知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最高限价将在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gdlygc.com.cn)“最高限价”栏中将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公布,请投标人密切关注。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电力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146号昆仑宾馆北楼七层
联系人:张新强、傅雪峰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gdxjxny@sina.com
邮政编码:8300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523室
邮 编:100039
会员报名:张爱仪
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人:王文军、徐克臣、王雪松
联系电话 :***-********/7748/7775
电子邮件:gdlyxkc@163.comwangxuesong@gdlygc.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机 道路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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