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安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泰安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开展省市县专项巡视巡察联动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安排,2022年6月22日至8月2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2022年9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市委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既是“专项监督”“重点会诊”,更是“政治体检”“全面检阅”,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水利事业的重视和关心。市水利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严把政治标准、强化政治担当,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巡察重要政策精神,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上来,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落实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市委第六巡察组关于专项巡察市水利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深刻领悟精神要求,深入研究整改落实意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果断的措施推动整改。召开了市水利局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局党组书记围绕抓紧抓实问题整改作了重点部署和强调,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夯实整改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成立市水利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和有关县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局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协同、高效推进的整改工作局面。始终紧绷整改之弦、落实整改之责,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其他成员和有关县级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整改工作;局科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真抓真改、即知即改,扛牢整改责任,动真碰硬逐项攻坚,在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见到实效上凝聚起强大合力。

(三)聚焦反馈问题,精准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实干导向,通过召开专题会集中研究、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相结合的方式,深刻剖析问题症结,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反复修改形成整改落实方案。制定下发了《中共泰安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泰水党字〔2022〕29号),逐项落实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强力推动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四)从严督导推动,着力增强整改实效。坚持常态联系、密切配合,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跟进沟通,提升整改效能。坚持对标对表、压茬推进,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整改落实调度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举行问题整改集中分析会,与相关牵头单位强化对接,综合分析情况、优化破解措施,带动推进了全面系统整改。坚持刀刃向内、深刻检视,高标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抓紧抓实问题整改。坚持严把标准、全面总结,制定下发了《关于报送市委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督促牵头单位积极履行职责、认真提报整改情况,分管领导从严审核把关,严格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了整改工作质量。坚持融合提升、放大成效,把做好巡察整改与践行习近平新时代治水思路相结合,与推动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与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相结合,切实将整改实效转化为发展动力。坚持一抓到底、常态长效,今年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的通知》,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效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国家战略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深不透,政治站位不够高方面。

1.关于“思想认识不深刻,领导班子政治敏锐性不强,党组未组织学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省、市规划政策体系;班子成员对黄河国家战略的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黄河国家战略的落地实施作为‘国之大者’,没有结合实际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仅有1名班子成员、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仅有2名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提及黄河国家战略;中层干部对黄河国家战略认识不深刻,在具体工作中不能观大势、谋长远,缺乏战略思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开展学习,深化思想认识。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及省市规划政策体系等重要政策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真正把黄河国家战略落地实施作为“国之大者”,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执行力。2022年11月25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法》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沿黄25县(市、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全体人员参加学习,同时局各党组织以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持续深化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对黄河国家战略的认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整改。把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情况作为对照检查重中之重,2022年11月28日高标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紧扣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深挖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措施,扛稳扛牢了黄河国家战略水利责任。三是增强战略思维,积极主动作为。把学习贯彻黄河国家战略部署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2022年10月28日召开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立足水利实际找准结合点、切入点、落脚点,扎实做好黄河国家战略水利文章。制定下发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水利新局面的意见》和任务清单,明确5个方面21项任务,为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加快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提供了有力抓手。四是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境界能力。抓住用好黄河国家战略等重大机遇,扎实开展以强学习提境界、强担当提目标、强素质提本领、强作风提形象为主要内容的“四强四提”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激励引导水利干部职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全面激发担当作为内动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筑牢坚实可靠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2.关于“学深悟透有差距,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国家战略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不系统、不深入、不扎实,没有形成黄河国家战略的系统观念;2019年以来理论中心组学习47次,仅有1次黄河国家战略专题学习;学习浅表化,精研细读、深入研讨少,学习应景化,集中学习多,个人自学少,学用结合不够,没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丰富学习内容。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国家战略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跟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黄河国家战略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以系统思维谋划推进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突出学习重点。将黄河国家战略政策精神、水利法律法规等作为必学内容,在2022年7月份、9月份、11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法》、2022年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调度视频会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关于印发〈支持沿黄25县(市、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内容,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三是加强学习研讨。以机关作风集中整顿为契机,制定《局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把学习研讨贯穿整顿活动全过程,真正把作风整顿的效果体现到扛牢扛实黄河国家战略水利责任上来,全局各支部累计开展学习研讨112次,交流发言1600余人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以“做到‘六个必须坚持’,在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扛牢泰安水利担当”为主题,4名代表作了发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加快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上来。四是强化学用结合。坚持以学促干、学以致用,深入学习贯彻黄河国家战略政策规定,加快构建泰安现代水网,扎实推进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创建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大力实施水利重点项目,有力推动了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

3.关于“统筹谋划不充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有差距,水利工作的前瞻性、战略性不强,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部署要求守正创新、贯通融合不够,在用足用好水利政策上,统筹谋划不精准、不迅速;《泰安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比计划推迟近半年时间,目前尚未编制完成我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治水思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总书记防汛抢险救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要论述学习的实施方案》,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国家战略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系统学习了国家、省、市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发展规划和实施规划,增强了对“国之大者”的认识把握,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推进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准确把握水利政策,坚持守正创新,加快融合发展。聚焦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加强研究谋划,提出了一批具有全局性、引领性、基础性的水利建设项目。围绕供水安全、防洪减灾、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数字水利、水利移民等重点领域,策划106个项目,总投资138亿元,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超30亿元。三是抓住国家和省建设大水网机遇,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部署,委托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制了《泰安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2035)》,2022年12月31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以泰政字〔2022〕73号批复了该规划;指导县市区、功能区完成县级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4.关于“围绕大汶河综合开发利用有欠缺,大汶河综合治理提档升级文章做得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大汶河沿线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积极推进肥城市大汶河砖舍拦河闸工程建设,工程建成后,可提高下游河道防洪标准,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使大汶河、漕浊河、安孙干渠、小汇河沿岸形成水清岸绿的生态景观系统。目前,正在积极加快实施主体工程建设,计划年底前完成。积极推进各县市区大汶河堤防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加强堤防险工险段管理保护,对部分未设置远程监控的堤防险工险段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目前各险工险段远程监控设施功能良好、运行正常。二是做好大汶河提升改造。积极推进泰山区大汶河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规划治理河道长度3.57公里,新建防汛路3.06公里,新建沿河绿化工程面积3800平方米,工程实施后,大汶河泰山区段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防汛道路全部贯通,有力保障防汛抢险和工程运行需要,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行。目前,正在进行防汛道路、桥梁等工程建设,计划6月完成建设任务。三是积极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泰山·黄河—大汶河文化旅游风景道”建设前期规划调研工作。多次参加项目调研座谈会,依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对涉及大汶河沿岸开发利用提出积极意见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实施东平湖区域水生态提升项目,对大汶河东平段进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积极谋划肥城市大汶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大汶河岸线生态保护综合治理水平。

5.关于“项目策划实施以县市区、功能区为主,紧跟黄河国家战略服务泰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策划、储备不足,大项目少,缺乏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的重要载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现代水网建设,编制《泰安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2035)》,规划实施投资上亿元项目87个,估算总投资383.08亿元。包含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泰安支线工程、引黄入泰工程、肥城引黄干渠延伸等9项重大引调水工程,为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提供了重要载体。

(二)履行重点任务核心职能不到位,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方面。

1.关于“部分小型水库水闸存在安全隐患,隐患排查不主动,组织鉴定提早谋划不够;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标准不高,防洪标准偏低,没有溢洪闸,缺乏调洪能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隐患台账清零制度。扎实开展水利行业汛前检查、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公示牌设置、防汛隐患排查、“三个责任人”履职情况检查等行动,组织市级9个督导检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全覆盖滚动式督查,排查水库、水闸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确保了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二是严格执行水库、水闸定期安全鉴定制度。筛选出2023年底到安全鉴定期限小型水库83座,制定下发了《泰安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23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县市区将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列入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安排部署,提早完成安全鉴定,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目前,已完成32座小型水库鉴定工作,剩余水库5月底前完成,实现动态清零。三是建立健全小型水库管理制度。印发了《全市深入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行“以大带小”“区域集中管护”“物业化管理”等模式,不断提高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水平。

2.关于“指导河道治理不充分,部分中小河流缺乏综合治理,对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的261条河道仅进行了以防洪为主的治理,对其他190条河道未进行过治理,存在排水不畅隐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推进重点河道项目建设。《2023年全省前期工作大中型水利项目清单》涉及的岱岳区石汶河下游段工程初步设计已批复,肥城市汇河新城至仪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完成技术审查。二是高质量编制全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完成了《全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中小河流名录复核、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调查评估、泰安市2023-2025年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清单上报、“一河一案”编制等工作,已完成总工作量85%。将190条河道治理规划纳入《泰安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2035)》,计划2035年前全部系统治理。三是积极拓展社会融资渠道。督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东平县上金线河、护林河等28条河道系统治理工程建设。

3.关于“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不深入,仍有14处涉河湖建设项目问题未完成清理,乱扔乱堆垃圾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个问题中,东平县戴庙镇薛庄村养殖场问题、斑鸠店镇皓锜服装厂问题、王家院水库堆砂问题2处、肥城市龙山河交通桥问题已完成整改;6处历史遗留房屋问题力争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2处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待司法机关完善相关手续后配合司法机关完成整改;1处黄河大桥建业商混站问题,待项目竣工完成后完成整改。一是河长责任进一步压实。通过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加大对新任河湖长培训力度,河湖长履职能力显著提高。各级河湖长主动按规定的频次、时长、里程等开展河湖巡查,2022年9月份以来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综合巡河湖率稳定在130%以上。二是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通过与流域管理机构建立联动机制,结合黄河滩区、东平湖高质量发展整体规划,统筹中央直管河湖流域机构、省市县各方力量,多方筹集资金,积极推进解决黄河滩区及东平湖相关问题整改。三是监督考核进一步严格。按照《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监督检查办法》,对河湖长履职尽责从严监督检查,根据《泰安市河湖长巡河湖分级管理办法》每月对河湖长巡河湖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上级反馈的相关县市区河湖“四乱”问题一并通报。四是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了“碧水积分”公众护水平台,现有用户10万余人,宣传发动群众参加河湖管护。加强河湖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推送给相关河湖长;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反弹,新增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4.关于“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刚性约束不足,‘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的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贯彻‘四水四定’原则破题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理解。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总书记防汛抢险救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要论述学习的实施方案》,对提升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意识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2022年11月25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法》等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全体人员参加学习,同时局各党组织以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进一步树牢了“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的理念。二是细化分解指标。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组织开展“十四五”期末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测算工作,上报省水利厅。省水利厅下达“十四五”末及2022年度我市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目标后,我市立即对指标细化分解至县市区、功能区,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三是积极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推动出台《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市级层面加强全市水资源管理,切实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四是发挥监督考核作用。强化水资源事中事后监管,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抽查了26家单位;细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涉及“四水四定”内容,加强督导落实,强化水资源监督管理,持续开展2023年水资源“四不两直”强监管行动,督促整改落实。

5.关于“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尚未完成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专项规划,尚未出台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配套措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及水资源管理保护措施,编制完成了《泰安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泰安市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十四五”规划》《泰安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二是积极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推动出台《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意见》《泰安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不断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需。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书面形式向有关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征求意见,书面开展专家论证工作及司法部门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市政府于2022年12月29日印发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三是科学推动水资源管理法治化建设,加快水资源保护管理立法进程。《泰安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经省、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23年4月1日施行。

6.关于“水资源系统优化配置不足,骨干水网体系建设不完善,水资源保障能力和外调协调能力不强,大汶河地表水超载,引黄指标利用率仅为12%”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住国家和省建设大水网的机遇,修编了《泰安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2035)》,2022年12月31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以泰政字〔2022〕73号批复了该《规划》。《规划》立足泰安实际,着力打造“一轴众支、一湖多库、五纵十横”的泰安现代水网总体布局。二是有序推进大汶河地表水超载治理进程。2022年6月23日、9月21日提请市政府召开了两次推进会,从行业节约用水、实施水源置换、体制机制建设等重点方面,加快推进相关部门、县市区、功能区超载治理任务有序落实。2022年12月1日,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召开了《泰安市大汶河地表水超载治理方案》审查会,12月30日,省政府已正式批复我市超载治理方案。严格落实省下达“十四五”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县市区、功能区控制目标,确保各项指标落实到位。三是配合推进引黄入泰工程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引黄入泰工程建设,积极化解水资源利用不充分难题,加快推进肥城市群将湖水厂、东平县滨湖水厂建设进度,积极提升引黄指标利用率。目前,引黄入泰管线工程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已安装管道约55公里;肥城市群将湖水厂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已通过省厅初审,现正在修改完善中,近期将报送黄委;东平县滨湖水厂工程已完成建设用地规划及不动产手续、工程规划许可及部分专题审查评审等工作,目前水厂生产区内,清水池、送水泵房、吸水池、排水池、加氯加药间及反冲洗泵房基础已完成,现正在浇筑建筑主体工程。各引黄工程建设完成后,将大幅提升我市引黄指标利用效率,更好地发挥黄河水对我市供水保障作用。

7.关于“雨洪资源调蓄调配能力不足,中小型水库库容有限,利用水库兴利库容不充分,对留住泰莱山区优质水资源采取的措施不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科学测算“十四五”期间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将雨水利用作为非常规水利用重要内容,纳入供水量测算,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提升雨水资源利用。二是编制《泰安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1-2035)》,规划实施东平湖清淤增容工程等74项水库清淤增容工程,估算总投资38.11亿元;规划新建下庄水库等14座小水库,估算总投资6.78亿元,到2025年新增供水能力0.79亿方。三是加大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增强雨洪资源调蓄调配能力,田山灌区(肥城)干渠与河湖连通工程2022年已完成投资9000万元,颜射干渠与漕浊河水系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立项。四是进一步提升闸坝联合调度能力。认真执行《大汶河防御洪水方案》和《大汶河拦蓄(橡胶坝)工程汛期防洪联合调度运行方案》,统筹抓好唐庄坝、汶口坝、汶口2号坝运行管理,加强大汶河拦河枢纽工程上下游、左右岸联系,提高了雨洪资源调蓄调配能力。五是最大限度发挥闸坝蓄水兴利作用。科学制定蓄水放水方案,按照《山东省水闸控制运用计划编制导则(试行)》及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大汶河拦河闸坝控制运用计划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唐庄坝、汶口2号坝控制运用计划,组织编制汶口坝拦河闸控制运用计划,在确保大汶河安全度汛前提下增强了闸坝拦河工程蓄水能力。提高生产生活用水利用效率,在满足灌溉前提下利用弃水实施发电作业,增强了闸坝工程经济社会效益。

8.关于“取用水监管存在薄弱环节,7家单位超许可取水、超计划取水、无证取水等违规取水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7家超许可取水、超计划取水、无证取水单位中已完成整改6家,泰山区1家已停产停业,无力缴纳水资源税,相关信息已推送税务部门进一步催缴。二是印发《泰安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水资源相关系统数据维护的紧急通知》,充分发挥系统预警功能,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超计划、超许可情况,避免类似问题发生。持续加强数据核查比对,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无证取水行为,并进行有效处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县市区、功能区加快整改,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9.关于“深度节水控水步子不大,节水控水依赖行政手段多,对市场机制、价格机制探索实践不够,去年我市仅有两家企业在中国水权交易平台完成水权转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用水权改革,盘活水资源市场。初步完成《泰安市水权水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现正根据省水利厅最新下达的“十四五”期间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指标调整修改完善方案相关数据,切实增强《方案》科学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二是在用水权改革和水市场交易上大胆趟新路、着力破坚冰。积极探索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新模式,努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水利支撑保障。2022年完成45笔(中国水权交易平台19笔、泰安水权交易平台26笔),共2441.175万方的取水权水量交易,交易笔数全省第1位,交易水量居全省第2位。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大汶河水系堽城坝大型灌区取水权交易签约仪式,出具《水权交易见(鉴)证书》,本案例是水资源要素保障和集约节约利用的典型案例、示范案例、推广案例,为下一步推进全市水权水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三是认真调研总结提炼,完成题为《开拓水权交易市场 盘活资源保障要素——泰安市水权水市场建设浅析与实践》调研报告。2022年11月22日、23日,“学习强国”、《泰安改革》均刊登了《全面深化水权水市场改革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改革创新案例;12月13日,《大众日报》刊登了题为《泰安完成水权交易笔数、交易水量均居全省第二》的水权改革文章。

10.关于“支持引导节水载体建设力度不够,示范引领高标准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联合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驻泰各高校,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召开了2023年全市节水型高校创建交流座谈会,指导、督促相关高校积极争创;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泰山科技学院、山东力明职业科技学院和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现场座谈调研,传达上级政策,了解高校工作诉求,提出指导意见。二是调度重点监控高耗水企业创建工作情况。下发《关于调度重点行业节水型单位创建进度的通知》,调度全市6家重点监控高耗水企业节水型单位创建进展情况及下步计划,提醒督促企业积极争创。

11.关于“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存在差距,基层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协调配合不密切,2022年1-5月乡级巡河湖8987次,上报问题只有67个,满足于完成巡河湖任务,真正发现问题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河湖长责任进一步压实。强化考核评价,督促各级河湖长知责明责、担责负责、履职尽责,对河湖突出问题进行了依法整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了河湖长培训,使各级河湖长及时了解各项政策,掌握开展巡河专业知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巡河湖质量的通知》,对突出巡河质量、保证巡河频次、突出巡河成效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将河湖长履职尽责与出台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查激励实施办法》相挂钩,修订完善了河湖长年度考核办法,将日常巡河情况及上级反馈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河湖长考核重要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巡河提醒机制。认真执行河湖长巡河制度和通报制度,每月采用明察暗访方式,对河湖长巡河湖情况进行抽查,对河湖长巡河湖及时进行提醒和通报,将河湖长巡河湖质量、巡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列为提醒通报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印发了《泰安市河湖长巡河湖情况通报》(2022年第9期-2023年第3期),对2022年9月-2023年3月巡河湖情况进行通报,利用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分别对未完成巡河任务各级河湖长进行短信提醒。2022年9月以来,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综合巡河湖率稳定在130%以上。三是进一步推进“碧水积分”APP护水平台建设。在2022年底全面建成“碧水积分”APP护水平台基础上,不断优化“碧水积分”积分兑换流程,增加兑换商品种类和实用性,增强活动吸引力;进一步加大“碧水积分”推广力度,创造全面护河爱河浓厚社会氛围,有效凝聚起全民护水强大力量,激励引导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四是进一步提升河湖长巡河湖主动性。开展泰安市“最美河湖长”评选活动,通过活动积极宣传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广基层河湖管护工作典型,激励各级河湖长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五是进一步提高河湖长巡河湖质量。开展全市河湖管理保护监督检查“春雷行动”,自2月23日启动至3月30日结束,共分启动实施、业务培训、监督检查、建立台账、结果反馈、整改销号、总结评估等7个阶段,建立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河湖问题动态清零。结合“春雷行动”,将发现问题反馈给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督促三级河湖长对问题重点巡查,及时录入巡河事件记录台帐,并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巩固了行动效果。2023年以来,各级河湖长巡河发现上报河湖问题586处,582处问题已完成整改,数量显著上升,巡河质量明显提高。

12.关于“生态流量调度体制机制不健全,柴汶河生态流量监测、预报预警、调度决策系统尚不完善,流域内水库、闸坝分散管理,生态流量统一调度难度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生态流量(水量)管控机制,严格落实《柴汶河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及管控实施方案》规定,出台《柴汶河生态流量预警管理方案》,实行柴汶河生态流量(水量)监测制度,为柴汶河生态流量(水量)调度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柴汶河监测,科学保障柴汶河生态流量(水量)达标。以干流闸坝、取水口调度工作为重点,统筹干支流、左右岸协同保障,与水文部门联合建立柴汶河监测机制,调度柴汶河生态流量情况,根据水文部门报送的柴汶河楼德断面的监测数据,截至2023年3月,楼德监测断面全年满足生态流量要求。

13.关于“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艰巨,全市5个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1个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有1400km2的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级压实责任,加快推进年度治理任务落实。对照年度治理任务分解表和治理进度推进表,系统梳理各县市区(功能区)、相关部门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对治理进度缓慢的项目跟进协调,加快推进治理进度。二是强化重点督导,高质量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督导6个县市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制定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倒排工期,节点控制,完成了75平方公里的年度治理任务。三是持之以恒狠抓治理,不断消减水土流失生态存量。牢牢把握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机遇,把治理水土流失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具体实践,遵循“常年干、不间断”原则,以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预防区为核心,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林田路村综合治理,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布局,科学布设各项措施,不断增强水土流失治理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构建较为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控体系,不断消减水土流失生态存量,最大限度发挥水土保持在生产发展、环境改善等方面的综合效益。

14.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稳固提升工作有差距,县级供水公司对辖区内供水工程统一管理推进力度弱,因农村供水形式多样、建设运行主体多元、利益关系复杂等多重因素影响,34.8%的村尚未纳入县级供水公司统一管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泰安市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22年8月4日市政府在宁阳召开了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现场推进会,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县市区、功能区改革进展情况汇报,对改革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二是市水利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督查指导,累计印发通报7期,及时通报县市区、功能区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介绍典型经验做法,营造了浓厚的改革氛围。目前,各县市区、功能区均组建了县级供水公司,配备了运行管理人员,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运行管理日益规范。清产核资、资产划转等工作有序推进,所有村均已纳入县级供水公司统一管理。

15.关于“规模化供水水平有待提高,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标准不高,部分村内管网存在承压能力不足等问题;目前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为76.9%,尚未达到我市2020年确定的80%的目标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督查指导,督促县市区、功能区将《山东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责任单位,分解到年度。二是协调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加强对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专项债发行、资金筹措、市级奖补使用、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等工作的指导,帮助解决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2年,全市完成投资4.65亿元,延伸覆盖规模化供水管网440公里,更新改造414个村内供水设施,农村供水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80.1%,群众饮水更安全、更便捷、更有保障。

16.关于“水行政执法效能不高,水利监督监察工作成效不明显,2019年以来水利监督监察工作组开展的专项执法活动未发现重要问题线索,其他业务科室、下属单位在行政管理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未上报重要水事问题线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水利监督体系逐步完善。制定出台了《泰安市水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解决全市水利监督各项工作,推进管水治水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形成水利“大监管”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重点加强城区范围内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取水量较大的经营单位重点监督检查,协调自来水公司,调取重点经营单位水费缴纳情况,辨别自备井用水异常名单,及时发现水事违法行为。三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以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为突破口,着眼破解“难管控、易反复”的水资源监管难题,建立了“水利主导、检察参与、公安协同、住建共管”的多部门联合地下水管控机制。四是强化部门责任落实。依照部门权责清单,严格执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督促局相关科室(中心)充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监督检查模式,强化责任落实,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市水政监察支队统一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五是开展2023年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年活动。以提高水行政执法效能为目标,压实执法责任,完善执法体制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密切部门合作,提升执法效能,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法定职责全面依法履行,切实维护水法律法规权威和良好水事管理秩序。

17.关于“市级水行政执法查处力度弱,有效震慑不足,近3年来市级未办理过行政处罚案件,未采取过行政强制措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水事违法线索,对市区范围内发现的重大违法线索,由市水政监察支队依法依规处理。按照《2022年全省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分阶段分区域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水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对县市区落实不力的,由市水政监察支队督促整改。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水政字〔2022〕2号)要求,依法规范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持续加强和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坚决执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水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2022年8月份以来,对4家无证取水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各处罚人民币两万元。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资源、水土保持、河湖整治、防汛保安等集中执法活动,市级层面发起检查活动30余次,排查经营单位20余家,接到群众举报线索4起,封停、拆除自备井(取水设施)3处。三是强化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认真学习贯彻水利部新印发的《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实现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数量、质量双突破,对应罚未罚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严肃问责,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确保不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紧不实,抓作风建设持续用力不够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党组未围绕黄河国家战略落实深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压力传导不足,责任落实递减弱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充分,分管业务抓得多、抓得紧,围绕黄河国家战略政治责任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用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扛牢主体责任。2022年9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围绕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研究整改落实意见和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措施;10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突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推动黄河国家战略实施,全面总结局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开展情况,明确下步任务要求;10月25日召开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印发整改落实方案,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和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实施。2023年3月7日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安排部署党建任务,持续强化黄河战略水利任务监督。二是严格“一岗双责”。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局党组成员围绕黄河国家战略实施与分管科室(中心)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话15人次,督促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结合参加主题党日活动、调度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等,局党组成员对分管科室(中心)及单位加强了党风廉政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突出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实施,健全赛马机制,2022年下半年通报完成情况5次。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任务专项监督,2022年下半年调度责任清单3次,持续传导了责任压力。

2.关于“廉政风险分析研判不深入,针对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任务中的重点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缺乏系统排查,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廉政风险排查的通知》,明确标准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组织局机关科室(中心)、局属单位及党员干部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紧扣岗位实际制定防控措施,分别填报了《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二是组织了廉政提醒谈话,围绕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局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中心)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话15人次,督促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切实规范履职行为。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组织观看了《扛牢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政治担当——泰安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违纪违法问题警示录》、《失守的青春》等警示教育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实干担当意识和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四是结合开展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廉政风险排查,制定了关于建立落实黄河战略水利任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方案,聚焦重点岗位、重点事项、重点时段加强防控,不断提升了廉政风险防控成效。

3.关于“‘三重一大’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泰安市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组会议决策的具体内容和决策程序。二是组织抓好“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执行。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纳入日常督查清单,建立督查台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决策事项按要求落实。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纳入内部考核内容,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根据节点控制要求,每月插旗标示,对每月调度考核情况进行计分评价,作为年终评先树优重要依据。

4.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未明确集体研究的大额资金数额;党组未研究过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大额资金的使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的补充规定》,明确项目总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或动用办公经费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事项均需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二是制定印发了《泰安市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大额资金使用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和使用要求。三是规范大额资金使用、支出程序。对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大额资金使用严格把关,按照规定需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的,及时提醒有关单位按程序提交党组会研究,待党组会研究通过后,严格按照研究意见和有关规定使用、支出。四是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完善内部审查流程,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的大额资金使用计划一律不予执行。

5.关于“防汛物资管理不规范,部分物资采购后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物资入账管理。组织对市水旱灾害防御专业性物资仓库进行清查盘点,细化物资管理台账,将已采购的防汛物资纳入市水利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并将固定资产部分调拨至市王家院水库管理服务中心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强化了物资编码管理。二是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组织修订《泰安市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中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仓库管理、物资采购、出库入库、设备维护等运行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岗位职责,组织定期检查,确保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管理有人抓、机制全、管得好。三是做好物资日常维护。常态化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仓库和储备物资管护,确保库内干净整洁、物资标牌明显、货物码垛整齐;加强管理人员培训,通过组织开展物资设备专业调试维护、调运演练等活动,确保了物资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障随时可供调用。

6.关于“监督责任压得不实,局党组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充分,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廉政谈话与岗位特点、风险点结合不紧密,缺乏针对性、实效性;2020年5月水利系统8名干部因农田水利项目主管道多处漏水渗水,未能正常投入使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暴露出日常监管不严、持续抓纪律作风建设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严监督执纪。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用好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廉政风险排查成果,局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15人次,增强了廉政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2022年11月28日,召开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二是从严日常监督。纵深推进作风建设“路检”机制,细化落实“路检”措施,加强情况交流和调度,持续规范党员干部履职行为。制定下发了《关于常态化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过硬水利队伍的若干措施》、《泰安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十坚持十不准”行为准则》,不断实化硬化常化作风建设。三是从严教育管理。深化“登高望远、奋力争先,站好第一方阵”主题活动,扎实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2022年下半年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汶水大讲堂”3期、主题党日活动14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扎实开展“四强四提”模范机关创建活动,通过抓实“十佳效能科长”评比、年轻干部“导师帮带、实践提升”行动,着力打造过硬水利队伍。

7.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大河水库管理服务中心与泰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就固定资产维护管理、水资源费收取、人员管理等权责事项尚未达成具体协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与泰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国资委对接,对水库划转移交资产进行调整,将水库大坝枢纽工程,溢洪闸、启闭机等机电设施设备,市水利局办公楼、食堂、防汛仓库等所占土地,秀水佳苑物业管理会所等资产划转回大河水库管理服务中心。二是积极与泰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协商,按照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原则,明确泰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仅具有划转资产所有权,大河水库管理服务中心按原职责履行对大河水库管理运行、维护养护等职能。三是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向市政府汇报请示资产划转调整事宜,与泰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划转调整协议书,完成了资产划转、管理责任明确等工作。

8.关于“对县市区、功能区水利工作指导督促不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盯得不紧,宁阳县直界水库和徂汶景区彩山水库增容工程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不精准等原因导致进度缓慢,未达到省水利厅2022年6月底前开工的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协调推进项目可研立项审批。经过积极协调,2023年3月6日,宁阳县直界水库增容工程可研报告已经省发改委批复;徂汶景区彩山水库增容工程项目可研报告,已按省水利厅、省工程咨询院有关专家意见完成优化设计,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正积极对接推进。二是协调推进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经过积极协调,2023年3月16日,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宁阳县直界水库增容工程初设报告进行评审,宁阳县根据专家意见已修改初设报告并上报,目前省水利厅正与省发改委对初步设计报告批复进行会签。三是督促宁阳县、徂汶景区提前做好开工准备。

9.关于“作风建设韧劲不足,领导班子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的责任意识不强,缺乏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精气神,‘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没有真正培育起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市水利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水利新局面的意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敢担当、善作为、勇争先的实际行动。二是强化担当作为。深化“岗位练兵、业务比武”活动,健全赛马机制,全面梳理42项重点水利任务、25项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完成情况,2022年下半年下发情况通报5次,树立了踏实干事、争创一流的鲜明导向。扎实开展“四强四提”模范机关创建活动,通过抓实“十佳效能科长”评比、年轻干部“导师帮带、实践提升”行动,唱响“实干、担当、进取、清明”主旋律,全面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内动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筑牢坚实可靠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三是强化争先进位。2022年11月25日召开了全市水利重点工作推进会,下发了《泰安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有关督查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加强水利建设督查激励实施办法》《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督查激励实施办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查激励实施办法》,激励引导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四是强化作风建设。纵深推进作风建设“路检”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常态化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过硬水利队伍的若干措施》《泰安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十坚持十不准”行为准则》,大力倡树了“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

10.关于“有的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推进缓慢,在前期工作、年度投资计划、工程进度等环节达不到节点目标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发力,推动工程建设全面提速。督促各县市区、功能区优化节点目标,统筹考虑汛期、疫情、资金等因素,调整项目建设完成时限,倒排工期、压实责任,狠抓重点、抢抓节点,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是深入一线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资金保障、审批要件办理、恶劣天气疫情应对、安全施工等督导,准确掌握水利投资执行真实情况和存在问题,为县市区、功能区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服务指导。三是加强调度通报。对工作进度滞后的项目重点管理、重点推进,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限;实行项目“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特殊事项随时通报,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2022年我市列入省级调度重点水利项目共34个,总投资35.82亿元,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19.2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22.31亿元,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115.8%,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11.关于“王家院水库至赵王河引调水工程因推进慢被省水利厅挂牌督办1次、通报7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岱岳区王家院水库至赵王河引调水工程2021年底已经按时完成所有工程建设任务。该工程于2021年8月2日开工,针对前期进度滞后问题,市、区水利部门盯上靠上,加强督导调度与指导服务,组织参建单位增加现场施工人员和机械台班,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争分夺秒、压茬推进,全力加快施工进度,同时强化了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的质量安全监管。2021年底按时完成了工程建设,2022年4月29日通水运行,9月25日项目法人单位完成了工程合同完工验收,11月10日完成了竣工验收。

(四)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后半篇文章”没有做深做实方面。

1.关于“深查彻改用力不足,根据省河长制办公室及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2022年4月30日前市河湖管理保护服务中心负责督导完成王家院水库11.57万方储存砂乱堆乱放问题整改工作,经巡察组督导于8月19日才完成处置清运工作”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增强思想认识。通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推进会等,进一步提高对深查彻改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和理解。二是举一反三抓整改。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梳理排查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专题整治和集中攻坚行动,细化实化整改措施,有效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巩固拓展整改成效。结合推进河湖“清四乱”、河道工程建设等重点任务,明确任务要求和时限,常态化抓好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持续传导压力,进一步提升了工作实效。

2.关于“‘后半篇文章’不深不实,‘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不到位,满足于当下解决问题、没有形成常态长效制度机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标准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提报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的通知》,对健全制度机制、做好“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文章提出要求。制定下发了《中共泰安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泰水党字〔2022〕29号),明确了制度机制建设措施及相关责任。二是严格过程管理。集中整改期间,对照整改落实方案,认真落实每周调度制度,统筹推动具体问题整改和制度机制建设。三是严格督查落实。集中整改结束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的通知》,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3.关于“2022年5月水利隐患排查发现的‘坝体有杂草、排水沟未清淤、报警装置缺失、安全警示牌缺少、巡查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反复出现;2021年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指出‘工程实体存在安全隐患、水位标尺和警示标识不健全等问题时有发生’,隐患排查工作满足于汛前抽查检查,没有做到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常态化管理、监督检查、督促调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全市水利重点工作推进会等,对常态化监督检查、健全制度机制进行强调部署,增强了持之以恒抓督查、促提升的行动自觉。二是严格抽查复核。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小型水库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扎实推动省水利厅小型水库检查问题整改工作、汛前检查问题复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和动态管理,着力实现常态长效。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集中整改期间,我局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集中力量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促进了全市水利事业改革发展。同时,对照黄河国家战略决策部署,对照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要求和干部群众期盼,有些整改措施还需长期坚持、完善提升,个别整改工作仍需抓紧抓实、持续用力。下一步,局党组将充分运用此次巡察整改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落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任务为主线,以“实干担当、兴水惠民、谱写新时代泰安水利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主题,进一步扛牢黄河国家战略重大政治责任,努力推动全市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再谱新篇章。

(一)坚持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水利新局面的意见》,建好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阵地,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大力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推动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从严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报告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坚持在从严从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党的建设质量。牢牢把握“严”的基调不动摇,始终保持两个“永远在路上” 的清醒和坚定,坚持局党组抓总、机关党委抓细、基层党组织抓实,强力推动党的建设与水利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引领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强市水利局网站、“水润泰安”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全方位讲好水利故事、传播水利声音,坚决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支部层级跨越行动,从严从实做好党支部星级评定,在推动实施黄河国家战略、奋力开创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中打造坚强战斗堡垒、锤炼过硬水利队伍。扎实开展“三个能力”提升行动,聚焦水利高质量发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风巩固提升、强基固本、群众满意度提升开展“五大攻坚战”,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组织动员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

(三)坚持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改进纪律作风。深入开展“四强四提”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抓紧抓实“汶水讲坛”和现场观摩、中层干部“十佳效能科长”评比、年轻干部“导师帮带、实践提升”行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学习提境界、强担当提目标、强素质提本领、强作风提形象。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党课辅导、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思想自觉。细化落实《关于常态化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过硬水利队伍的若干措施》《泰安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十坚持十不准”行为准则》,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履职行为。健全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组织廉政风险排查,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坚持在深化整改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整改落实效果。始终把巡察作为自我革命的有利契机,作为解决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聚焦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紧扣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有力有序做好“当下改”与“长久立”的结合文章,做到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强力推动整改落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对需要分步推进、逐步解决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一个问题也不放过;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坚持制度层面的守正创新,进一步优化制度供给,通过健全完善制度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五)坚持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进一步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把实施黄河国家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水利工作主线,聚焦“实干担当、兴水惠民、谱写新时代泰安水利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主题,坚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牢黄河国家战略水利责任。设立“奋力争先比武榜”,聚焦“3061”(“30”即十大工程、十大创新、十大亮点,“6”即六大突破,“1”即一排底线)重点任务,全面开启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激励党员干部唱响“实干、担当、进取、清明”主旋律,高标准完成水利重点任务,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好水利惠民利民大文章,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水利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坚持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切实将整改落实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热情、奋发拼搏的精神,推动黄河国家战略水利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电子邮箱:tasljzgk@126.com。



中共泰安市水利局党组

2023年4月14日


标签: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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