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农村农房报建测绘定界技术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农村农房报建测绘定界技术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选聘农村农房报建测绘定界技术单位的公告


因工作需求,我镇需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技术单位开展农村农房报建测绘工作,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测绘资质单位报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作名称

东方市东河镇农房报建测绘技术服务

二、工作要求

本工作是根据我镇各村(居)农村住房报建申请后所开展的选址测量(是否符合“多规合一”集体建设用地),规划监督测量(含放线测量、±0层验线测量和验收测量)。因本工作属于零星测绘项目,报名资质单位注册地址在东方市内,能全天候为我镇各村农房报建提供测绘服务,并需熟悉我镇范围内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情况及现状,快速准确提供报建测绘成果。

三、工作执行标准

(一)《工程测量规范》(GB*****-2007);

(二)《城市测量规范》(GJJ/T 8-2011);

(三)《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四)《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1993);

(五)《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2005);

(六)《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1-2007);

(七)《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009);

(八)经招标人认可的其他规范标准。

四、主要技术指标

(一)坐标系统

1.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二)高程系统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三)比例尺

验收竣工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

五、工作内容

东河镇各村(居)农房报建测绘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选址测量

根据各村(居)实地指认,测定用地范围、成图。套合东方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东方市“多规合一”数据库成果。初步判定是否为乡村城镇集体建设用地。

(二)放线测量

进行桩点建设与检校测量,编制放线测量成果表,且内容包括点号、点间距离,坐标等,绘制放线示意图。

(三)±0层验线测量

测量建筑(构)筑物位置特征点,编制验线测量成果表,内容宜包括点号、点间距离、坐标等;验线示意图宜绘制在成果表内,也可单独绘制,内容应与放线示意图相一致。

(四)竣工验收测量

测量建筑(构)筑物高度、层数和建筑(构)筑物室内外地坪的高程,并宜绘制楼高示意图。一个楼高示意图表示不清楚的,可绘制多个楼高示意图。(按东方市农房报建标准要求验收)

验收测量竣工地形图测量宜采用数字成图的方法施测,宜包含建设区外第一栋建筑物或建设区外不小于30cm。

六、成果精度要求

涉及规划条件的地物点相对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50mm,地物点之间的间距中误差不应大于70mm,其他地物点相对临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70mm,地物点之间的间距中误差不应大于100mm,地物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40mm。

七、项目成果

(一)选址地位置图及相关图件

(二)放验线审核表

(三)建筑(构)筑物竣工地形图

八、工作时间安排

具体以我镇工作要求确定。

九、验收

由采购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十、付款方式

具体以我镇相关工作要求确定。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及方式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测绘专业乙级以上资质,报名单位注册地址在东方市内,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须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材料、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技术人员配备表(相关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无需密封;

(二)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无需密封;

(三)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四)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无需密封;

(五)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六)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及密封报价单等到现场报名,若法定代表人不能现场报名,由委托人持委托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缴纳社保情况、以上报名材料及密封报价单等到现场报名;

(七)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承担过我市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无需密封;

(八)提交密封完好的报价函,函上标注收费标准及具体收费金额,如未完整提交,则视为报价无效。

请具有测绘专业乙级以上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于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密封报价单等现场报名,若法定代表人不能现场报名,由委托人持委托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以上材料到东河镇人民政府现场报名。

十二、选聘办法

(一)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单位报价从低到高的情况及测绘技术服务成熟、能积极且迅速应对突发事项等能力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

(二)选聘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并电话联系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三)公示期满后,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我镇对接工作要求及合同起草工作,如未按期对接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十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报名地址为东河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



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界 农村 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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