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2023年森林督查暨林草湿综合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长丰县2023年森林督查暨林草湿综合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长丰县2023年森林督查暨林草湿综合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招标具备一定技术力量的机构(单位)对长丰县2023年森林督查暨林草湿综合监测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具体招标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丰县2023年森林督查暨林草湿综合监测项目
二、招标人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3﹞11号)、《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函﹝2023﹞92号)等文件精神,开展长丰县2023年度森林督查及图斑监测活动。
依据国家下发的遥感判读数据库,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验证等方法,核实2023年长丰县各季度森林督查图斑及林草湿综合监测情况,补充有关变化图斑和属性信息,形成2023年长丰县各季度森林督查及林草湿综合监测数据库。根据长丰县2022年森林经营活动,将长丰县2023年经营活动数据库更新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中。按照省局相关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提交成果报告。
五、项目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00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3、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高级职称(提供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
七、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及材料:
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5月30日17:00时前,将报名材料送至长丰县北部综合楼8楼806室。报名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复印件、社保证明等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符合要求后现场登记报名。
2、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5月31日9:00时前,将投标标书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长丰县北部综合楼8楼806室。
3、开标时间:2023年5月31日9:30时。
4、开标地点:长丰县北部综合楼8楼834室。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闫晓波0551-********。
八、评标方法
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服务单位。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80分;价格分(20分)。
九、付款方式
分两次付款。2023年8月底前付合同价款的40%;余款待技术服务成果通过县资规局验收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付清。
十、其他说明
1.投标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与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合并装订为“长丰县2023年森林督查暨林草湿综合监测项目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提供正本1份,副本2份,当正副本出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单位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一经我局认可,即以投标价,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如出现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情形时,按流标处理,重新招标。
4.我局将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技术资信分、价格分计算综合得分,在符合采购要求、质量的前提下,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若出现符合采购要求的2家或以上单位综合报价相同时,进入竞争性谈判程序)。
附件:
投标文件大纲
一、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
格式自拟,对投标人基本情况做简介。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格式自拟,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正反面。
三、企业资质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四、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五、投标人业绩证明
业绩证明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
六、项目负责人及技术团队信息
格式自拟,须制作人员配备表,说明相关人员职务、职称等相关信息;
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林业专业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
七、器械设备信息
格式自拟。
八、投标报价函
格式自拟,当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注:以上投标文件均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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