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课题只设一般课题。《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主要方向性条目》(见附件1)聚焦我省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拟定了一批主要方向性条目,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中选择选题申报,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1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我办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含负责人)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课题负责人须主持过县级(含)以上课题或参与过市级(含)以上课题研究,并提供结题证明。

4.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我办提出。

5.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6.各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着力提高申报质量,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本次课题申报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

三、申报办法与程序

1.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推荐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师范教育学院限5项,且限定基础教育专业;其他单位各1项。具体指标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名额

1

师范教育学院

5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3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4

体育与健康学院

1

5

传播与设计学院

1

6

外国语学院

1

7

生命科学学院

1

8

化学与材料学院

1

9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1

10

资源工程学院

1

11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


2.申请书、活页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包括:

(1)课题申报者填写的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3份,《活页》、职称证明、结题证明夹在《申请书》内。《活页》“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

(2)填写的《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

同时要统一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报送到联系邮箱kycxmk@lyun.edu.cn。

(3)个人和单位诚信承诺书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 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本次课题由各单位统一推荐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项目认定

基础教育类的项目立项后按省级项目认定,结题成果按照省项目要求执行。非基础教育类项目立项后按厅级项目认定。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达到其中之一即可):

(1)项目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至少要在本科高等院校学报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3篇(含)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含)发表不少于1篇;

(2)项目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至少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含)发表不少于2篇;

(3)项目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不少于1篇;

2.成果形式为专著的:

(1)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一部书稿的最终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项目的最终成果字数不少于10万字;

(2)允许最终成果先出版后结项,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一部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

联系人:程芳芳;联系电话:059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课题申报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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